教研[2016]2号 -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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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加大对本行政区域内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范办学的监督力度。全国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要加强对培养院校教学质量的监督检查,对问题严重的院校进行警示并提出规范管理建议。各培养院校要高度重视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规范管理工作,在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理顺体制,规范办学,确保学位授予质量。国家将进一步加强对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监督管理和评估检查,对问题严重的培养院校,将依法撤销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教 育 部 2016年3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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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全国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部内发送:部领导,办公厅、监察局、政法司、规划司、人事司、财务 司、教师司、思政司、社科司、学生司、国际司

教育部办公厅 主动公开 2016年3 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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