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课后习题答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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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平安险加11种一般险 B、一切险加11种一般附加险 C、水渍险加11种一般附加险 D、11种一般附加险加特殊附加险 8、预约保险以( )代替投保单,说明投保的一方已办理了投保手续。 A、提单 B、国外的装运通知 C、大副收据 D、买卖合同 9、按国际保险市场惯例,投保金额通常在CIF总值的基础上( )。 A、加一成 B、加二成 C、加三成 D、加四成 10、“仓至仓”条款是( )。

A、承运人负责运输起讫的条款 B、保险人负责保险责任起讫的条款 C、出口人负责交货责任起讫的条款 D、进口人负责付款责任起讫的条款 参考答案:

1、C 2、B 3、C 4、C 5、C 6、A 7、C 8、B 9、A 10、B

课堂讨论12-1:为什么共同海损属于部分损失?(P199) 参考答案:

尽管相关损失可能意味着某一方面,特别是部分货物的全损,但该损失对于船、货、运费整体而言仍属于部分损失。

课堂讨论12-2:不同贸易术语下,投保责任分别由哪一方承担?(P210) 答案请参考《对外经贸实务》2006-7 77

课堂讨论12-3:保险单大部分需要背书,为什么?保险单的背书与提单背书有什么联系?(P213) 参考答案:

当需要对保险利益进行转让时,即应对保险单进行背书,一般而言,买卖双方哪一方负责保险,规定的保险受益人即为该方,如FOB和CFR贸易术语下,保险的责任由买方办理,一般不存在保险单进行背书的事情,如果采用CIF贸易术语,保险和运输的责任均由卖方办理,当买方(或开证行、付款行等相关当事人)履行了付款或承兑义务时,卖方即应通过背书把提单和保险单转让给买方。

保险单的背书与提单背书关系密切,提单背书意味着物权凭证的转让,是双方贸易标的现实利益的转让;保险单的背书意味着保险权益的转让,是当发生保险利益范围内的风险和费用时,贸易利益获得补偿权益的转让。 课堂讨论12-4:

信用证对保险金额的规定为:“Cover 110% over invoice value”。实际发票金额为USD40000.00,于是受益人根据惯例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即保险金额为USD44 000.00。结果遭开证行拒付,拒付理由是什么?

参考答案:拒付理由是保险金额不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因为信用证要求是按发票金额的210%而不是的110%投保。这里的关键词是“over”。如果信用证条款中对保险额的规定为“Cover 110% of invoice value”或“Cover l0% over invoice value”,才能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

复习思考题(P218) 一、计算题

1、我出口货物3000件,对外报价为2美元/件CFR纽约。为避免漏保,客户来证要求我方装船前按CIF总值代为办理投保手续。查得该货的保险费为0.8%,试计算我对该货投保时的投保金额和应缴纳的保险费是多少?

2、某货主在货物装船前,按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了货物投保手续,投保一切险加保战争险。该批货物以CIF成交的总价值为20.75万美元,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费率合计为0.6%。问:1)该货主成交的保险费是多少?2)若发生了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的风险,导致该批货物全部灭失,保险公司的最高赔偿金额是多少?

3、某公司对外报某商品每吨10000美元CIF纽约,现外商要求将价格改报为CFR纽约,保险费率为1%,问我方应从原报价中减去的保险费是多少?

4、我出口某商品净重100吨,装5000箱,每箱单价为89美元,加一成投保一切险。货到目的港后,买方发现除短少5箱外,还短量380千克,问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金额是多少? 参考答案:

1、 解: CIF=CFR/(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2/(1-110%×0.8)=2.02(美元)

投保金额=CIF总值×110%=3000×2.02×110%=6666(美元)

保险费=CIF总值×110%×保险费率=3000×2.02X110%×0.8%=53.33(美元) 答: 该批商品的投保金额为6666美元,保险费为53.33美元。 2、1)保险金额=CIF总值×110%×保险费率=20.75万×110%×0.6%

=1369.5 (美元)

2)保险金额=CIF总值×110%=20.75万×110%=22.825(万美元)

答:该货主应交的保险费是1369.5美元,保险公司的最高赔偿金额是22.825万美元。 3、保险费=CIF总值×110%×保险费率=10000×110%×1%=110(美元)

答:应减去地保险费是110美元。 4、解: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金额是:

[(89×5)+(380/20×89)] ×110%=2349.6(美元) 答: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金额是2349.6美元。 二、案例分析

1、某货轮在某港装货后,航行途中不慎发生触礁事件,船舶搁浅,不能继续航行。事后船方反复开倒车强行浮起,但船底划破,致使海水渗入货舱,造成船货部分损失。为使货轮能继续航行,船长发出求救信号、船被拖至就近港口的船坞修理,暂时卸下大部分货物。前后花了10天,共支出修理费5000美元,增加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员工工资)共3000美元。当船修复后继续装上原货启航。次日,忽遇恶劣气候,使船上装载的某货主的一部分货物被海水浸湿。

问:1)从货运保险义务方面分析,以上所述的各项损失,各属于什么性质的损失?

2)在投保了平安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哪些赔偿要求?为什么? 2、某合同出售一级小麦150吨,按FOB条件成交,装船时货物经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后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但船舶在航行途中,由于遭遇触礁事件,小麦被入侵海水浸泡,品质受到严重影响。当货物达到目的港后,只能降价出售,买方因此要求卖方赔偿其差价损失。

问:卖方对上述情况下产生的货物损失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3、一份CIF合同,出售大米50吨,卖方在装船前投保了一切险加战争险,自南美内陆仓库起,直至英国伦敦的买方仓库为止。货物从卖方仓库运往码头装运途中,发生了承保范围内的货物损失。当卖方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以货物未装运,货物损失不再承保范围内为由,拒绝给予赔偿。

问:在上述情况下,卖方有无权利向保险公司索赔?为什么?

4、我某进出口公司以CIF条件进口货物一批,合同中的保险条款规定:“由卖方按发票金额的130%投保一切险。”卖方在货物装运完毕以后,已凭结汇单据向买方收取了货款,而货物在运输途中遇险导致全部灭失。当买方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要求赔付时,卖方却提出,超出发票金额20%的赔付部分,应该是买卖双方各得一半。

问:卖方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参考答案:

1、 案中因触礁造成船底划破,致使海水渗入货舱,造成船货的部分损失以及船舶遇恶劣气 候,导致装载的某货主的一部分货物被海水浸泡的损失属单独海损;而因修理船只花费的修理费和各项费用开支共8000美元属于共同海损。投保了平安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有权就案中所有损失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的要求。因为,根据198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对平安险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规定:“??对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了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

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保险公司给予赔偿。”而本案中发生的案情符合该规定,因此,被保险人有权就本案的所有损失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的要求。

2、卖方不须对货物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买卖双方按FOB贸易术语成交,风险划 分以船舷为界,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买方承担。因而,船舶在航行途中,由于触礁事件,导致 小麦被入侵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的损失应由买方承担,所以,卖方不须对货物的损失承 担赔偿责任。

3、根据本案的案情,卖方是有权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因为,本案中,保险公司在 货物装船前已按“仓至仓条款”承保了买卖双方成交的货物,所以,卖方不须对货物的损失 承担赔偿责任。

4、卖方的要求是不合理的。本案中,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由卖方按发票金额的130% 投保一切险。”但并没有规定货物发生损失时,超出发票金额20%的赔付部分,双方各得一 半。因而,买方可以独享保险公司赔偿的全部赔偿金额。

三.讨论题

1.有一份CFR合同,买卖双方约定适用《INCOTERMS2000》,卖方出售不锈钢5000吨,但实际装船时仅装运了2000吨,船只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货物全部灭失。当买方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时遭到拒绝,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是:“买方购买的是5000吨,而不是2000吨,因此买方对这2000吨不能拥有全部的可保利益”。

问:保险公司拒绝是否成立?为什么? 答案参考《对外经贸实务》2005-8 45

2.FOB与CIF术语下,对保险人来说,保险赔付的起止范围有何不同? 答案参考《对外经贸实务》2004-4 44

四、简答题

1.什么情况下才构成共同海损?

2.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3.简述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的责任范围。

4.在海运货物保险中,保险公司承保哪些风险、损失与费用? 5.何谓救助费用?此项费用属什么性质? 答案参考教材

第十三章 进出口商品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