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木里煤田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专家意见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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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核意见表

(2009年版)

规划名称:青海省木里煤田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 环评单位: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 审议人员: 刘明柱 职务/职称: 副教授 所在单位: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审核日期: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审核意见 - 17 -

一、报告书编制质量的总体审核意见 报告书编制规范,所用基础资料基本有效,图表清晰,评价范围合理、评价重点较为突出、评价方法基本合理,评价内容、评价深度基本与规划的环境影响相匹配,提出的不良环境影响预防或减缓对策原则可行,评价结论基本可信。 二、报告书需要补充和说明的相关内容 (1)规划概述 报告书在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的基础上,回顾了矿区开发对环境影响,识别了规划实施的主要环境影响,预测了规划实施可能对矿区地表水、冻土、生态、地下水、环境空气、社会环境等影响,并进行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提出了规划的优化调整建议以及避免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审核认为,报告书还需要进行如下补充: 1、 表2.1-15“矿区规划的各项目水源及供水量统计表”(P2-27)中“生活用水+生产用水=污废水回用量+大通河取水量”,表中生活用水量>大通河取水量,这意味着一部分生活用水要利用污废水回用量,那么回用的污废水能否满足生活用水的标准(如饮用水)? 建议:此处分别补充说明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分布各占污废水回用量和大通河取水量的百分比,进一步说明矿区用水规划的合理性。 (2)规划的协调性分析 评述报告书较全面分析了规划与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上层位规划的符合性,分析矿区规划和同层位有关规划的协调性。 (3)现状调查与评价 1、 P3-32表3.4-1“地表水已有监测资料汇总”中As的标准值是≤0.05ug/L,但标准的检测值是0.5L,检测精度太低,最低检出限已经远高于标准值,这意味着并不知道As是否超标。建议:补充As的分析方法,进一步核对数据的可靠性。 2、 P3-39中表3.4-6“地下水监测布点”列出了三个监测点,但在图3.1-1中只有两个监测点,报告书需在图3.1-1中补充“3#聚乎更矿区泉水”的位置。 3、 P3-39地下水监测项目中列出了pH、NH4-N、SO4等17项监测指标。“三氮”是地下水中常见的污染物,报告书中只检测了NH4-N,而没有测NO3。建议:补充规划中地下水监测指标选取的依据,进一步说明矿区地下水现状评价结果的合理性和可靠性。 (4)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指标 报告书根据矿区高寒、生态脆弱的特点,基本全面地识别了矿区的环境影响,所确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基本合理。 (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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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书中对矿坑回填对冻土环境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采用数值法进行了预测分析。模型计算区域的坑深设为100米(P5-37),但在表6.3-3(P6-15)中聚乎更区一号和二号井的露天矿设计采深均为280米,模型深度与实际设计深度相差180米。 要求:在报告书中说明二者之间的关系,并进一步分析模型数据及预测结果的可靠性。 2、报告书预测与评价了规划实施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报告书用一维衰减模式对COD进行了预测,模式的应用存在下列问题:(1)该模式适用于瞬时源排放的情景,而报告书中并没有说明废水排放是瞬时的还是连续的;(2)模型计算结果错误,模型预测衰减后的COD浓度比初始点污染物浓度还高(表7.1-2)。 要求:补充说明模型应用的假设条件、模型参数取值的依据及合理性、核对计算结果并分析其可靠性。 3、江仓矿区一井田南的1、2号泉群流量和水温变化较为稳定,泉水终年不断,流量为3200-6900t/d,是涌水量很大的泉(P7-3),该泉对于地下水循环、地面沼泽、湿地的维持具有重要的意义,是矿区内的重要保护目标。但报告书中并没有分析规划实施对该泉群的影响。 要求:报告中补充说明泉的补给来源(补给含水层)与补给通道,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矿井疏干对泉径流量的影响,并提出泉群的有效保护措施。 4、报告书在7.2.2对矿区的水文地质概况进行了介绍,但文字表述混乱,概念不清。如“水位14.72m,承压水头标高3845.58m(P7-4)”“本带水位5.65~57m,水位标高为3935.06~4032.05m,水压为19~163.16m”,水位是用来描述潜水水面的标高,水头是描述承压水压力水头高度,但在报告书中下部的含水层均有水位、水头的描述,让人摸不着头脑。 5、聚乎更矿区第二、第三含水层组地下水矿化度为2~3g/L,属于微咸水(P7-5,7-6)。 建议:报告书中补充对该部分高矿化度水的处理措施。 6、报告书中将煤层埋深小于100m的区域视为导水裂隙带导通地表可能性大区(7-8)。根据图7.2-7显示,聚乎更二号井区有超过50%的区域为可能性大区,报告书在可能性大区内采取预留保护煤柱措施来减小对地下水的影响,这可能会影响矿区的煤炭产量与矿区的服务年限。 建议:报告书补充分析在导通地表可能性大区预留保护煤柱对煤炭产量及矿区服务年限的影响。 7、报告书估算了矿井的涌水量(P7-14、15),估算结果仅为总体规划中的涌水量的1/3。 建议:对比分析总体规划中矿井涌水量的预测方法及相关参数与本次预测的差异,进一步说明本次估算结果的可靠性。 (6)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报告书对污废水漫灌自然湿地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P10-14),分析认为:污废水如果经过深度处理后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III类水域可以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在我国现行的水环境质量标准中,地下水III类标准是可以作为饮用水源,而地表水是II类标准才可以作为饮用水源。 建议:对照现行水环境质量标准,核对报告书中的文字描述,进一步分析污废水漫灌自然湿地的可行性。预测数据来源,明确湿地漫灌的处理能力 2、报告书对污废水排入洼地储存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P10-15)。分析认为: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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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现有的5座露天矿除聚乎更一号井仍保留外露天开采方式外,其他的均改为井工开采,所遗留的露天开采坑体积巨大,完全可以储存废水。但报告书中(P10-8)中提出的露天矿生态恢复措施是:露天开采结束后,应及时将矸石、岩土回填于露天矿坑内,并推平、压实并覆土。如果露天矿坑被回填了,将不具有储存废水的功能。 建议:补充说明“露天采坑生态恢复措施”与“污废水排入洼地储存的可行性”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分析污废水排入洼地储存的可行性。 (7)规划所包含的近期建设项目的环评要求 报告书所提出的环评要求基本全面、准确地体现了建设项目所属行业特点和环境影响特征;提出的具体建设项目的简化建议考虑了区域发展带来的区域资源环境状况改变等因素。 (8)跟踪评价计划 审核报告书提出的跟踪评价计划的内容较具体、可操作性较强;跟踪监控和管理取得数据、资料可以为规划的修编提供参考。 (9)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意见 报告书对规划目标、布局、结构等的环境合理性得出的论证结论总体可信。 但还需要进行如下调整: P2-51规划中对生活垃圾的处理“建议由当地环卫部分统一处置或者在矿区内建设集中的垃圾填埋场,填埋场可以利用停产后的露天矿坑,?.。”审核认为:矿区处于“三河源头的水源涵养区”,无论对于地表水还是地下水其水质要求都很高,在这样的环境敏感地带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是不合适的。因此,建议矿区中的生活垃圾应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而不应该填埋在水源涵养内。 审核人签名: 刘明柱 日 期: 201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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