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项目具体操作步骤参考资料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六 文章城中村改造项目具体操作步骤参考资料更新完毕开始阅读03a478749b6648d7c1c74681

贵州城边村改造模式:

形式:乡村集体以土地入股的形式加入 流程步骤:

开发商和乡村集体主要负责人以及当地政府对改造项目进行前期沟通,达到初步共识,由政府和集体领导对村民进行初步沟通。由政府和集体领导组织召开村民大会,。

一、改造项目启动程序

(一)改造意愿表决。“城边村”改造之前应充分征询改造范围内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改造意愿,应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进行集体表决,经应到会代表2/3以上同意后方可进行改造。

(二)改造方式表决。纳入全面改造范围的“城边村”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土地入股形式进行改造。改造方式应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集体表决,所做决定应当经应到会代表2/3以上通过。

为保证“城边村”改造工作的延续性,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成立“城中边村”改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人由班子成员担任。

二、对合作企业要求

1.企业资格审核。各区改造主管部门、行政街道管辖办事处会同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开发企业其资金实力、拆迁安置能

力、改造经验、商业信誉、以及时间精力等方面进行查核,确保数据真实。

2.集体表决。通过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对合作方提交的合作框架协议进行表决。表决结果经应到会成员2/3以上同意后,报各区改造主管部门备案。

3.表决结果确认。会议需当场记录和保留纪要文件,纪要文件上需有参加会议人员的签名。 4.表决过程监督。各区改造主管部门、行政管辖街道办事处应派员全程参与并监督。 (三)结果公示

合作企业后,其结果要进行公示,公示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地点应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办公地点、村社牌坊及村民主要聚集地等。公示期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将每天公示的情况以照片或影像的形式进行记录。

2.应公布各区改造主管部门监督电话及行政管辖街道办事处监督电话,受理投诉。公示期满后,各区改造主管部门将投诉受理情况书面通知村集体经济组织。 (四)签订合作意向书 (五)报批相关资料

签订合作意向书后一周内,应将相关资料向行政管辖街道办事处、区改造主管部门、区政府逐级报批资料。报批的

资料包括:合作意向书(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公章)、共创廉洁承诺书、村民表决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公章)、各村关于确定合作开发企业的报告、合作企业相关资料等。

各级改造机构在审查各“城边村”改造项目的改造方案过程中,对没有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集体表决程序,或经表决未达到应到会代表2/3以上同意的,不予批准;对选择合作企业没有经过公示的,不予批准。 三、改造方案编制和报批程序

(一)方案编制。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城市规划完成改造方案的编制工作。改造范围内登记在册的或村集体提出予以保留的历史建筑,应制定修缮维护方案并明确责任主体。

(二)方案表决。改造方案的制定应当充分听取改造范围内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意见,改造方案需经村集体经济组织80%以上成员同意后方可通过。

(三)方案报批。经表决通过的改造方案上报区政府,由区政府报请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四、改造方案实施程序

(一)启动拆迁。启动拆迁工程之前,应当与改造范围内被拆迁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当80%以上被拆迁户数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才可启动拆迁。 (二)复建安置资金监管

1.建立监管账户。区政府在符合条件的相关金融机构设立复建安置资金监管账户,按照土地出让合同或批准的改造方案的要求,将复建安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

2.签订监管协议。复建安置资金所有权人、监管账户开户银行与区政府应当就复建安置资金的管理签订监管协议,建立三方监管机制。

(三)建筑工程委托。改造中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企合作投资的建筑工程项目,应当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法定程序和方式来选择工程实施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