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政治教育教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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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战略威慑力量。党管武装,是我国武装力量建设的根本原则。我们党是无产阶级性质的政党,是中国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由这样的党领导的武装,具有鲜明而强烈的无产阶级政治属性,必须始终坚持党对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确保民兵预备役部队的正确政治方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是我国武装力量建设的根本目的和行为准则。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武装力量,党的宗旨自然是民兵预备役部队的宗旨。民兵预备役部队是整个国防力量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民兵预备役部队人员来自人民,与人民群众血肉相连,有着共同利益和奋斗目标。只有视人民为父母,以人民利益为最高利益,才能在经济建设、国防和军队建设中获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动力源泉,真正做到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 “热爱人民”,是民兵预备役部队的优良传统。民兵预备役部队的奋斗史,就是一部热爱人民的历史。我们党在长期革命战争中,十分重视深入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武装群众。曾在城市和农村建立了工人纠察队、自卫队、农军、赤卫队、民兵、武工队等群众性武装组织,逐步形成了野战军、地方军和民兵三结合的武装力量体制。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一次把民兵这一传统制度用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后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兵役法》、《民兵工作条例》,对这一制度作了明确规定。20世纪80年代,我国陆续组建了预备役部队,健全了我国快速动员体制,加强了国防后备力量建设。20世纪90年代,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等法律,从法规制度层面规定了热爱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民兵预备役部队性质宗旨。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各个历史时期,民兵预备役部队官兵,无论是在硝烟弥漫的岁月,还是和平建设年代;无论是在人民战争大海中搏击,还是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扬帆,都为党和国家谱写了一曲曲热爱人民的壮丽篇章。历史经验证明,不管时代如何发展,社会环境如何变化,民兵预备役部队始终是党的武装、人民的武装,必须听党指挥,服务人民。 二、“热爱人民”的科学内涵 “热爱人民”,就是要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

旨,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重于一切,永葆人民子弟兵政治本色,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为人民无私奉献。热爱人民是民兵预备役部队价值目标的体现。民兵预备役部队是人民的武装,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民兵预备役部队全部奋斗的价值所在。热爱人民,要求参加民兵预备役部队的全体人员,必须以广大人民的利益、全民族的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始终为人民利益而奋斗,此外不得有自己特殊利益,也不得为任何少数人或狭隘集团的私利服务;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最密切联系,同甘共苦,生死相依,一刻也不脱离群众,更不能凌驾于群众之上;在为人民服务的奋斗中,要做到完全、彻底、大公无私,为了人民利益不惜牺牲个人利益甚至生命。 “热爱人民”,是民兵预备役人员的根本价值取向。民兵预备役部队官兵价值取向是官兵进行价值实践时的目标指向和价值观念变化的总体趋向。一旦确立,就会对所有人员产生规范、定向和驱动作用。有了热爱人民的价值取向,就能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怎样做有好处、怎样做没有好处,从而自觉自愿地为了人民利益牺牲奉献;就能理解认同党的价值理想,把个人价值追求与党的价值理想统一起来,进而沿着党指引的方向前进;就能激发民兵预备役官兵内在的或潜在的动力,始终保持从事经济建设、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高昂热情,并把这种热情转化为实现党的价值理想的强大推动力。实践证明,民兵预备役部队官兵只有确立热爱人民的价值取向,才能相信人民、依靠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舍此,别无它途。

“热爱人民”与“忠诚于党,报效国家,献身使命,崇尚荣誉”,是一个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有机整体。“忠诚于党”,是“热爱人民”的政治基础。我们党是人民利益的代表,忠诚于党是民兵预备役部队性质的根本保证。只有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才能确保民兵预备役部队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报效国家”,是“热爱人民”的基本途径。国家是由人民组成的,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从根本上讲就是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建设人民美好的家园,满足人民物质利益和文化利益的需要。“献身使命”,是“热爱人民”对民兵预备役部队职业的要求。履行新的历史使命既是党的重托,也是人民的期望。

只有献身使命,才能真正维护国家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捍卫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切实保障国家利益和保护人民利益。“崇尚荣誉”,是“热爱人民”的内在动力。“热爱人民”,既是民兵预备役官兵根本价值取向,也是官兵获得荣誉的评价标准。离开“热爱人民”的价值评价标准,就从根本上失去了荣誉的意义。 三、培育和践行“热爱人民”价值观的基本途径

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教育。加强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教育,对于民兵预备役部队官兵从本源上理解和掌握热爱人民的极端重要性,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义重大。当前,各级在这一教育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群众观点淡漠、同人民群众感情疏远、不懂得党的群众路线、侵害群众利益等现象,在一定范围内还严重地存在着。这些问题不解决,热爱人民就会成为一句空话。要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准确理解和把握其科学内涵,坚决批判各种否定人民群众在社会发展中地位作用的错误倾向,引导大家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前进决定性力量的观点;要加强宗旨教育,引导大家端正对人民群众的根本态度,强化服务人民的宗旨意识;要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引导大家充分认清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事业,只有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获得成功。

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是热爱人民的实践环节,是民兵预备役部队义不容辞的责任。民兵预备役部队是由不脱离生产和工作岗位的适龄人员组成的,分布在城乡的各行各业。只有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实行劳武结合,才能保持强大的生命力,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要充分认清参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大家真正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坚定拥护者、热情宣传者、积极实践者;要发挥优势,努力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生态建设和抢险救灾中有新作为;要坚持和发扬拥政爱民优良传统,模范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和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严密防范和打击民族分裂势力、恐怖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参加并协助地方党委、政府应对和处理各种危害社会的事件;要建立健全军、警、民协调

管控等机制,提高维护社会稳定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是热爱人民的最好体现。民兵预备役人员平时参加国家经济建设,创造经济价值;战时参军参战,创造军事价值。在两个不同岗位上创造的价值,都是为了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要加强理论学习,使官兵充分认清每一个岗位都是“热爱人民”的舞台,都可以为人民利益作贡献,不断强化爱岗敬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在参加经济建设的同时,积极参加军事训练、战备和维护社会治安等军事活动,既熟练掌握地方岗位职责又熟练掌握军事岗位技能,全面提高热爱人民的本领;要积极投身军事斗争准备的实践,强化“后备必用、全程使用”的战斗队意识,积极应对危机、维护和平,做到一声令下,参军参战,支援前线,切实担负起保卫祖国的光荣任务。

党员干部要做“热爱人民”的模范。民兵预备役部队的党员干部是“热爱人民”实践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其言行,直接决定“热爱人民”价值观实践的成败。应当说,目前民兵预备役部队绝大多数党员干部在“热爱人民”的实践中模范带头作用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不关心人民疾苦,高高在上,当官做老爷;有的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有的利用职权侵吞国家和集体的资财等。尽管是少数,但危害极大,必须引起高度警觉。要把心思和精力用在民兵预备役部队全面建设上,以真理的力量和人格的力量激励大家为党、国家和人民事业无私奉献;要牢记手中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决不能用来为个人谋取私利,努力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要把人民群众愿望和要求作为决策的根本依据,使各项决策既体现人民群众现实利益又代表人民群众长远利益,既反映大多数群众普遍愿望又照顾部分群众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