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论文抽检、盲审工作的通知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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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盲审工作的通知

学位办字〔2012〕3号

各院系:

为切实把好我校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关,本学期我校仍同时开展上海市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及校内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阅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上海市硕士学位论文双盲抽检: 1、双盲抽检对象的产生方式如下:

本学期在我校申请硕士学位者(包括研究生、在职攻读专业学位者)凭抽检密码登录上海市盲审网站(http://lwms.seei.shec.edu.cn)填写有关信息,由计算机当即随机确定是否被列入抽检名单,并自动产生抽检论文编号。

2、抽检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1)4月11日~4月17日,本学期硕士学位申请人登录复旦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取抽检密码,并登录上海市盲审网站参加抽检。

(2)4月17日前,申请人须将被列入抽检对象的学位论文一本及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两份上交给各院系研究生秘书。未如期上交者,本学期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3)4月18日前,由各院系研究生秘书将被抽检学位论文、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各院系的抽检名单汇总表一并送交至学位办公室8号楼227室,另将抽检名单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rbchen@fudan.edu.cn。

(4)无论申请人的学位论文是否被抽中,都必须在5月31日前进行答辩,否则其无论何时申请学位都将被强制列入当期校内双盲评审对象。

3、抽检学位论文及相关表格的要求:

(1)抽检学位论文制作要求:抽检学位论文封面格式如附件,按要求填写好相关内容,并须去除学位论文中涉及作者和导师姓名的有关内容,删除“致谢”和“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部分。

(2)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须如实、详细填写,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需学生本人签字、导师签字、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另一份不需签字。

4、对学位论文抽检结果的处理方式请参见《复旦大学关于对上海市硕士学位论文“双盲”抽检异议结果处理的规定》(见附件)。

二、校内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 1、双盲评审对象的范围:

(1)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

(2)学生类别为“单考硕士生”的学位申请人;

(3)所属院系为“数学学院”、“物理系”及“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的硕士学位申请人; (4)由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随机指定的双盲评审对象。

(5)未按时登录上海市盲审网站参加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抽检的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自动列入本学期校内双盲评审对象;

(6)以往曾经登录上海市盲审网站提交信息者,无论是否被列入抽检对象,只要未按时(登录当期的答辩截止时间)完成学位论文答辩或学位论文答辩未获通过的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自动列入本学期校内双盲评审对象。

2、双盲评审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1)4月11日~4月17日,相关院系的研究生秘书到学位办公室8号楼227室领取《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双盲评审),并将其发放给本学期的双盲评审对象。

(2)4月17日前,申请人须将被列入双盲评审对象的学位论文1本及《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双盲评阅)》1份上交给各院系研究生秘书。未如期上交学位论文者,本学期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3)4月18日前,由各院系研究生秘书将被双盲评审学位论文、《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双盲评审)》及各院系的校内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名单汇总表一并送交至学位办公室8号楼227室,另将双盲评审名单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rbchen@fudan.edu.cn。

3、双盲评审论文及相关表格的要求:

(1)双盲评审论文制作要求:同上海市抽检论文的制作要求。

(2)《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双盲评审)》中的《硕士学位论文简况表》须由学生如实、详细填写,由院系审核。

4、对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结果中“评价指标”中存在“D”的处理方式请参见《复旦大学关于对上海市硕士学位论文“双盲”抽检异议结果处理的规定》(以下简称“处理规定”)。另外,结论为“基本同意,略作修改后答辩”的按《处理规定》中第三(2)条处理;结论为“需作重大修改后答辩”的按《处理规定》中的第三(1)条处理;结论为“不同意答辩”的本学期不能进行答辩。

三、因未按时上交学位论文而影响申请学位的,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特此通知。

学位办公室

2012年4月6日

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

论文 编号 论文题目 课题名称: 课题来源 级别 (打?): 国家级 ? 省部级 ? 自选 ? 创新点或主要内容和意义(仅罗列要点): 1. 2. 3. 4. 攻读学位期间已经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或成果的目录,并列出成果中的排名:(论文请注明是否是SCI、EI或核心期刊,已接受的附说明函复印件) 专业 (打?) 攻读学位博士 硕士 学位 专业 1. 本人保证此表如实填写 自评: 等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该生论文我已审阅,以上情况属实 可评为: 等 院(系)同意送审 此表已复印,留存备查 (盖章) 研究生培养单位 (盖章) 导师(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填在反面,但不要赘述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