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工作部关于加强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和综合治理中心管理的意见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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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社会管理工作部关于加强镇街道民生服务中

心和综合治理中心管理的意见

社会管理工作部关于加强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和综合治理中心管理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探索建立与科学发展观和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运行机制,搭建群众满意的服务型平台,在总结两年来“两个中心”建设、运行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关于加强“两个中心”管理的实施意见。 一、基本目标

以全面提供“高效、便民、优质”公共服务为宗旨,打造群众满意的服务型平台为目标,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新机制,将镇、街道“两个中心”建成服务、审批、监督“三位一体”的“实心化”公共服务平台,做到人员统一管理,业务规范运作,监督切实有效,实现管理更规范、服务更优质、群众更满意。 二、工作原则

依法守纪原则。“两个中心”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纪律制度开展业务工作,在法律法规和纪律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大胆创新、勇于探索,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高效便民原则。全面优化公共服务事项,减少流程、严格标准、确定时限、优化服务,实现阳光透明服务。

监督制约原则。在“两个中心”建立全方位的监管体系,通过电子监控、制度约束、公众监督等方式,进一步完善监督程序,强化动态监督,加强绩效管理,严格落实问责。 三、工作内容

X、明确管理权限,优化服务事项。梳理职能部门、政务服务中心、民生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把直接面向基层群众、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下沉到民生服务中心办理(附政务中心办理事项、街道两个中心办理事项),凡需二次审核审批的事项由区政务中心、街道两个中心后台办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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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协调办理,杜绝街道和部门在两个中心和区政务中心之外办理各类公共服务类和行政审批类事项。职能部门自身承担的行政事项禁止下派到街道社区,需街道社区协助办理的事项落实经费、人员等必备设施设备。同时,将社区承担的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转移到民生服务中心办理,社区做好配合和入户调查工作,杜绝社区行政化、服务形式化现象。

X、规范窗口设置,强化人员管理。各镇、街道按照服务人口数和承担的工作量大小,在窗口设置上,民生中心设置X-X个窗口,综合治理中心设置X-X个窗口,街道不再设各类业务办公室。街道党工委书记负总责,街道办事处主任具体抓落实,负责民生服务中心和综合治理中心的管理。在业务指导上,民生服务中心由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综合治理中心由X区司法局负责。在人员配备上,民生服务中心和综合治理中心窗口服务人员以街道正式干部和司法干部为主,招聘的两个中心工作人员、计生专干、工会残联等派驻干部为辅,实行AB岗,定期轮换制度。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全部实现综合业务“一口清”。健全“前台接待受理,当场综合办理,后台协同处理”体系,实行限时办结、全程代理、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多种服务方式,依照程序办理,确保群众办事“一门进”、“一次结”;在人员管理上,凡派驻街道的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工会、司法、招聘人员等一律由所在镇、街道进行统一管理,采取挂牌上岗,接受群众的监督,并实行严格的绩效、效能考核,各职能部门要视街道季度、年度考核情况发放聘用人员绩效工资,开展评先评优,确定聘用时限。

X、严格落实制度,简化办事程序。营造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办事环境。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AB岗工作制等制度(各项制度附后),将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服务承诺、投诉电话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全部公开,方便居民查询。坚持领导带班制,每天安排专人负责党政印章、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待投诉举报,协调事务等工作,确保公共服务事项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两个中心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X、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效率。在业务培训上,凡在两个中心办理的各类公共服务类行政事务,均由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公共服务事项要件、流程和审核标准,统一印制服务指南或者温馨提示卡,同时对窗口工作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培训,负责跟进事项审核审批后的日常管理。对于公共服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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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要件、流程、标准等变动(或增减)情况,要及时通报,防止工作脱节或错位。针对两个中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对策,确保民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理论知识上说的出、业务操作上过的硬;在窗口服务培训上,由各镇、街道负责对两个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仪容仪表、社交礼仪、公务礼仪等各类礼仪培训,使工作人员全面掌握服务群众、沟通协调、化解矛盾冲突等方面的技巧,进一步提升个人素质和服务水平。

X、建立奖惩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各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和综合治理中心统一纳入优质服务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在两个中心内开展文明窗口、优质服务窗口、服务之星等评比创建活动。区纪委监察局、社会工作部将通过视频、实地督查、民主监督等渠道,加强对两个中心的监督和管理。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和综合治理中心工作效能和服务办事情况将纳入社会管理年度考核中,凡工作被媒体、报纸曝光或者中心工作人员被居民累计投诉达三次的,经核实情况属实的,取消街道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四、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加强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和综合治理中心管理是全面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践行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方便人民群众,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现实需要。各部门、星海镇、各街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二)落实人员、明确职责。

各部门派驻街道的工作人员要落实到位,为街道招聘的两个中心工作人员和计生专干等,部门不得截留,要确保街道两个中心正常有序运转。加大职责权限的下放力度,严禁部门和镇、街道从事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 (三)严格督查,跟踪问效

建立严格的督查问效机制。区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采取“月督查、季评比、年考核”方式加强对区政务中心、部门和镇、街道的督查。区委社会工作部要加强对“两个中心”运行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各部门要梳理整合、指导跟踪进入中心服务事项,确保公共服务事项进的去、办的实、服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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