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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支持,制定“优课”视频制作技术标准和评价标准(见附件1、附件2)。

2、各县区教体局(教育局)、局属中小学校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学科专家指导组,制定本单位“一师一课”活动方案,做好摄录制作及应用能力提升培训、课堂设计、审定教师参评题目定稿等工作。

(二)网上“晒课”阶段(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9月30日)

1、2016年9月30日为我省本年度“晒课”活动课例上传截止时间。各县区教体局(教育局)、局属中小学校要在培训基础上,组织安排全体教师通过登录河南省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hner.cn)设立的活动页面,及时完成相关实名注册后,按要求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学科专家指导组要在教师“晒课”、上传“优课”前开展线上线下研课磨课活动,对每节课进行指导。

2、市教育局活动办将通过河南省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hner.cn)统计各县区、局属中小学校网上“晒课”数据,并实时公布。

(三)评选“优课”阶段(2016年10月15日至11月10日) 1、各县区教体局(教育局)、局属各中小学校要在10月15日前完成本单位的“优课”评选推荐工作,按所分配名额,在10月17日前将本单位参评市级“优课”的光盘及名单(按年级、分学科)统一报送至市活动办公室。

(四)各县区教体局(教育局)、局属各中小学校要对本次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活动总结包括基本情况、主要亮点经验、存在问题和建议等内容,于2016年10月17日前报市活动办公室。

2、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评委对各县区上报的“优课”进行评选,按比例评选出市级一、二、三等奖,并按要求择优报送省级参评。各县区要严格限制县级“优课”评选数量,严禁滥评优,乱发证。

七、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落实开展活动所需的各项经费,为“一师一课”活动创造良好条件。

(二)制度保障。市教育局将采用活动定期通报机制,督促全市“一师一课”活动高质量、有序开展。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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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和我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有关要求,围绕广大教师的实际需求,细化和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活动有效实施。

(三)指导保障。各地要引导中原名师、特级教师、省市名师、骨干教师及其培育对象,以及各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和主要成员积极参加“晒课”活动,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组织教研员为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转变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帮助教师总结凝练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的优秀案例和创新模式,指导教师制作上传课例。按照学段学科遴选建立一批省市“学科专家在线教研工作室”和“在线会客室”,通过网络指导、在线答疑等形式,解决教师“晒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指导教师研课磨课,切实提高“晒课”、“优课”质量。

(四)绩效保障。参加“一师一课”活动是教师再学习的过程,凡参与“晒课”的教师可认定获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14—2017年)教育培训10学时;获得省级以上“优课”可认定完成上述工程教育培训50学时。对评定为省级的“优课”,颁发河南省教育厅优质课证书;对获得教育部和省级“优课”的教师,各地及学校应给予适当奖励。同时,省教育厅、市教育局还将对组织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区、学校给予表彰。各地要对参加活动的教师所“晒课”课件和名单均要在教师所在学校备案,获得“优课”的教师要在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八、应用推广

本活动评选出的“优课”涵盖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可以为教师课前备课、课中上课、课后评价、教师专业发展等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提供示范和参考。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电教、教研等相关部门,结合网上“晒课”和“优课”征集,组织看课评课,开展网络教研,分享典型经验,推广优秀案例,为广大教师使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提供示范和便利,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在不同教学环境下的应用,形成“人人用资源、课课有案例”的教学应用环境。

九、活动联系

各县区活动联系表请于2016年6月10日前发送至市活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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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科 尹正驰 联系电话:63171909 市电化教育馆 黄莉莉 联系电话:63137443 传真63137443 邮箱:nysdjg@163.com

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 李 倬 联系电话:61627901

附件:

南阳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优课”视频制作 技术标准(试行)

南阳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优课” 评价标准

(试行)

南阳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优课”评选名额 分配表

南阳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学科专家指导组成 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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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南阳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 “优课”视频制作技术标准(试行)

根据“优课”活动的需要,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主要包括“优课”的音视频录制、后期制作和文件交付等基本技术规范。

一、前期录制要求 (一)课程时长

每课时长以30—45分钟。 (一)录制场地

录制场地应选择教室、录播室等授课现场。要求录制现场光线充足、环境安静、整洁,避免在镜头中出现有广告嫌疑或与课程无关的标识等内容。

(三)课程形式

成片统一采用数字音视频形式。 (四)录制方式及设备

1.拍摄方式:根据课程内容,采用多机位拍摄(至少3机位),机位设臵应满足完整记录课堂全部教学活动的要求。

2.录像设备:摄像机要求不低于专业级数字设备,推荐使用高清及以上数字设备。

3.录音设备:使用若干个专业级话筒,保证教师讲课和学生发言的录音质量。

4.录制方式:最好采用现场切换录制。现场导播镜头调度要求:环境交代清楚,主体人物突出,主题内容表达充分;景别大小适当,细节表现清晰,镜头切换流畅、组接合理。

(五)多媒体课件的制作及录制

教师在录制前应认真检查授课过程中使用的多媒体课件(PPT、音视频、动画等),确保其文字、格式规范,字号大小适当,能让学生看清,色彩简洁明快,符合拍摄要求。

在拍摄时应针对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拍摄方式,确保成片中的多媒体演示及板书完整、清晰。对于有老师讲授互动性课件时,可以用摄像机拍摄,以便把老师的讲解完整记录;对于单纯的展示性课件,可以对屏幕拍摄,也可以将课件转换为一路视频,直接切换插入;对于网页等字号特小的画面,要给出特写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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