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材料报送说明及评审表填写说明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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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填表说明

一、封面

1.单位:规范填写,与学校(单位)公章一致。如一所学校(单位)挂两个以上的牌子,有两个以上的公章,请务必注意申报学校(单位)名称与加盖公章字样一致。

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填写评审表,要求填写其人事关系所在的乡镇中心小学、中心初中或其它学校名称,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得以乡镇教办名义申报,也不得加盖乡镇教办印章。 2.姓名:规范填写,应与身份证、本人档案、学历证书等佐证材料姓名一致。如有不一致的情况,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下同)。

3.任教学科:按现任岗位填写。统一规范为:学前教育教师填写“学前教育”字样,中小学教师填写“小学”、“初中”、“高中”字样,如“小学语文”、“初中物理”、“高中化学”。外语教师要求填写所教语种名称,如“高中日语”不得填写“高中外语”。(下同)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填写现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 5.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按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填写申请晋升的职称,如“高级教师”。

6.填表时间:用阿拉伯数字。

二、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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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姓名:同封面“姓名”填写要求。

2.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参加工作时间、健康状况等按一般填表规范填写,并注意个人身份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一致,如确有不一致的情况,请以复印人事档案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等形式提供证明。

3.照片:要求打印,将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复制粘贴到评审表的照片栏,调整好大小,确保打印清晰。

4.教龄:按真实的工作经历填写,不同学段的教龄可相加。 5.任教学科:同封面“任教学科”填写要求。

6.现兼任行政职务:如实填写如“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等行政职务(限填学校中层及以上职务)。 7.班主任年限:不同学段、时段的年限可相加。

8.辅导员等工作年限:填写除班主任工作以外的辅导员工作年限,不同学段、时段的年限可相加。

9.取得学历情况:获得第一学历(含)以来的学历教育情况。 10.现专业技术职称:同封面“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要求。 11.获得资格时间:现聘任在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获得时间。 12.首次聘任时间及年限:现聘任在岗的专业技术职务的首聘时间及聘任年限。

13.聘任年限: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累计任职年限。 14.申报方式:正常申报或改系列申报。

15.教师资格种类:按教师资格证填写。

16.教师资格证书号码:如实填写,注意要仔细核对无误。 17.学校所在地:在对应的表格中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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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按年度顺序填写。填写格式为**年+考核结果,(如00年优秀,01-05年合格)。 19.工作经历:按时间顺序升序填写,不能有间断,如工作期间参加脱产学习,请一并填写。

“承担主要工作任务”栏:在中小学校工作的时段,应如实填写学校管理、班主任、后勤或教学工作,如果同时承担几项工作,请一并填写。

20.继续教育情况:填写近五年继续教育情况(不足五年的填写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时间较长的填写近五年即2014年至2018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

“继续教育单位”栏;填写组织继续教育的部门。 “学习主要内容及成绩”栏:填写继续教育合格及学分。 21.农村学校任教情况:在农村学校(含区县教育局认定的薄弱学校)任教、支教或交流的工作经历。 三、师德表现与育人工作

1.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等)工作情况:如实填写担任班主任或者辅导员及其它育人工作(指导课外活动、社团活动或兴趣小组等)。

“管理或辅导班级及人数”栏:如“高一(2)班50人”。 “成绩效果”栏: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按起止时间段填写。 2.任现职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奖励(包括师德奖励)情况:指区县级以上(含区县)人民政府及其人事教育部门批准的综合表彰奖励以及师德、班主任及其它育人工作等单项奖励。如“县优秀教师”等。限填三项。注意批准机关名称要与佐证材料上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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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一致。

3.任现职以来师德考核情况:按时间顺序如实填写。 四、教学情况

1.任现职以来完成课堂教学工作情况:学生人数、周学时数、总学时数,按实际所任班级学生总人数、每周实际上课时数及总的学时数填写,不能填写估计数字,如有特殊情况请在“备注”栏简要说明。

2.任现职以来备课工作情况:填写任现职近五年来的情况。 3.任现职以来指导课外教学实践活动及指导实验教学、信息技术建设:填写任现职近五年来的情况。

4.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获奖情况:指任现职以来在教学业务工作方面的获奖情况。如“教学能手”、“课堂教学获奖”等。不限级别。限填三项。

5.课堂教学展示课评价:如实填写,学校(单位)对填写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五、教学研究情况

1.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主要论文、著作及编写教材、作品情况:指任现职以来的情况。限填三项。

“题目”栏:先注明“论文”、“著作”或“教材”,然后写作品名称。如“论文:《XXX》”;

“报刊或出版社”:与所提交刊物原件一致;

“位次”栏:按“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填写,如申报人为第2位完成人,3人合作完成,填写“2/3”;如独立完成,填写“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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