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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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硫化碳、硫醇、硫醚、硫化氢、硫酸雾 4、含氟尾气 5、氮氧化物尾气 6、氯气

氯、氯化氢、盐酸雾 7、金属尾气(含氧化物) 铅、汞、铍及其它 8、建材粉尘

水泥粉尘、耐火材料等 9、有机废气(包括恶臭) (三)固体废弃物处置工程 1、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 2、除有毒有害外的固体废物 (四)噪声治理 公通字[1997]60号

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资格分级标准 一、总 则

(一)为了加强对从事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单位的资格管理,根据建设部《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建设[1991]504号)结合消防专业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范围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系统、固定和半固定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系统。

(三)消防设施专项设计资格分为甲、乙两级。 二、分级标准

(一)甲级 1、资历和信誉

单位从事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5年以上,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技术力量

单位从事设计的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20人,高级工程师不少于3人;其中电气、自控、给排水、暖通等主要技术专业人员各不少于3人;且各主要技术专业有不少于2人从事自动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5年以上,并通过有关消防专业考核,具备较强的消防专业技术能力。 3、技术水平

单位承担过3项以上含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系统的大型工程的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并已建成,质量优良。 4、管理和装备水平

单位内部已建立运行有效的质量体系。配有计算机、绘图仪等必需的设备和通用设计、消防专业设计软件,具有较高应用水平。 (二)乙级 1、资历和信誉

单位从事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2年以上,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技术力量

单位从事设计的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15人,高级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电气、自控、给排水、暖通等主要技术专业人员各不少于2人;且各主要技术专业有不少于1人从事自动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5年以上,并通过有关消防专业考核,具备一定的消防专业技术能力。 3、技术水平

单位承担过3项以上含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中型工程的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并已建成,质量优良。 4、管理和装备水平

单位内部已建立运行有效的质量体系。配有计算机、绘图仪等必需的设备和通用设计、消防专业设计软件,具有一般应用水平。

三、承担任务范围

(一)持有甲级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证书的单位可以承担各类工程项目中的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固定和半固定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系统的设计。 (二)持有乙级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证书的单位可以承担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0平方米的民用建筑和火灾危险性为丙类的厂房、库房中的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 四、附则

(一)本标准自1998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

(二)本标准公安部消防局负责解释。 辽建发[2000]59号

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分级标准

一、总则

(一)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分为甲、乙、丙三个级别。地级(含)以上城市一般应设甲级或乙级,县或县级市可设丙级。 二、分级标准 (一)甲级

1、具有符合《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的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6人,建筑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2人,勘察、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技术经济等配套专业的各不少于1人;

2、注册资金不低于20万元的独立法人实体; 3、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4、有完善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二)乙级

1、具有符合《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的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4人,建筑、勘察专业的各不少于1人,其它配套专业的不少于2人;

2、注册资金不低于10万元的独立法人实体; 3、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4、有完善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三)丙级

1、具有符合《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的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2人,勘察、建筑和其它配套专业的不少于3人; 2、注册资金不低于5万元的独立法人实体; 3、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4、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三、承担审查范围

按《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建设[1999]9号)划分的工程等级类别,各级别审查机构承担的审查范围如下: (一)甲级

承担审查的范围不受限制。 (二)乙级

1、民用建筑:审查工程等级为二级(含)以下的民用建筑设计项目。 2、工业建筑:跨度不超过30米、吊车吨位不超过30吨的单层厂房和仓库,跨度不超过12米、6层及以下的多层厂房和仓库。

3、构筑物:高度低于45米的烟囱,容量小于100立方米的水塔,容量小于2000立方米的水池,直径小于12米或边长小于9米的料仓。 (三)丙级

1、民用建筑:审查工程等级为三级的民用建筑设计项目。

2、工业建筑:跨度不超过24米、吊车吨位不超过10吨的单层厂房和仓库,跨度不超过6米、楼盖无动荷载的3层及以下的多层厂房和仓库。

3、构筑物:高度低于30米的烟囱,容量小于80立方米的水塔,容量小于500立方米的水池,直径小于9米或边长小于6米的料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