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试题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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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煤集团“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

一、填空题:(100道)

1、2013年安全生产活动月的主题是(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2、2013年1月 2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下发了《七条规定》,《七条规定》的全称是(《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七条规定》的核心是(保护矿工生命安全)。

3、《七条规定》第一条要求:(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4、《七条规定》第二条要求:(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

5、《七条规定》第三条要求: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6、《七条规定》第四条要求: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7、《七条规定》第五条要求:(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8、《七条规定》第六条要求:必须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

9、《七条规定》第七条要求: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10、“打非治违”的概念是:(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治理违规违章)作业行为。

11、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各级地方政府要组织各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其中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

12、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五落实”,所指的“五落实”是(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

13、“三同时”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4、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1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所称“瞒报”,是指(故意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并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

16、《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属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17、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领导应当在井下向接班的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簿。

18、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19、施工企业因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经责令停止施工后,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或拒不停工整改的,颁发管理机关可对其依法实施(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20、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采用(台阶)式开采,不能采用台阶式开采的,应当(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

21、掘进工作面个数及配备应能确保回采工作面和采区的正常接替,采掘比应为(1:2)。 22、现有生产矿井在《山西省煤矿管理标准》下发1年内达到省最低规定等级及以上安全质量标准,达不到的(暂扣其煤炭生产许可证)。

23、煤矿要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系统要与主体企业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联网,确保信息畅通,未实现联网或不能实时上传数据的,要(立即停产整顿、限期整改)。

24、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科学合理开发煤炭资源,对稀缺和特殊煤种实行保护性开发,禁止(越层越界开采和乱采滥挖破坏煤炭资源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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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煤矿生产和建设应坚持集约高效原则,大力推广(一矿一井一面)生产模式。 26、合理布置各煤层的开采边界可以(减少开采的不利叠加)。

27、在我省承包煤矿建设项目超过(10个)的施工单位必须设立驻晋安全管理机构。 28、未经(省级煤炭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通过增能扩建擅自提高矿井生产能力。 29、煤矿建设项目招标时应合理划分工程标段,大型及以上项目单项工程(或同类专业工程)进入二期工程后,施工单位不得超过(2家)。

30、用人单位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

31、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32、工作场所使用有毒物品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33、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事故和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

34、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已经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35、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6、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未按照规定提供中文说明书或者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37、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38、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证书遗失的,应当及时在有关电视、报刊等媒体上予以声明,并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39、煤矿企业是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的主体,承担职业危害防治的主体责任,(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是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0、综采工作面采空区冒落高度达不到采高的(1.5)倍时,需进行人工强制放顶。 41、综采工作面端面距要求小于(340)mm;普采工作面梁端距要求小于(300)mm。 42、采煤机工作温度高时,所选齿轮润滑油粘度要(C)。 A、凹 B、平 C、高 D、低

43、机轨合一巷人行道宽度要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不够宽度的地方应架设(行人过桥)。

44、回采工作面超前支护范围是不低于(20)m。

45、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处高度普采不低于(1.6)m,综采不低于(1.8)m。

46、初撑力是指升架时支架对顶板的(初始支撑力),它的大小取决于泵站压力,立柱数目,缸体内径。

47、在同一采煤工作面中,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

48、每个回采工作面投产、开工前必须有(批准的作业规程),过断层、冲刷、火成岩墙等都必须有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49、液压支架不接顶,顶板与支架间有空顶,势必造成顶板的(离层、下沉),顶板出现台阶状,造成支架前移困难,甚至移不动支架,所以液压支架必须(接顶)。

50、回风井井底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风向),可适当减少风量。 51、发生突出事故,不得(停风或反风),防止(风流紊乱)扩大灾情。

52、瓦斯在空气中的含量达到一定浓度时,遇火会(燃烧和爆炸);浓度达到(40%)以上时,能使人窒息。

53、回风井筒发生火灾时,当停止(主要通风机)时,应注意(火风压)造成危害。 54、火区封闭后,应采取(均压灭火)措施,减少(火区漏风)。 55、井下空气中最高容许浓度,CO(0.0024%)、SO2(0.0005%)。

56、发生突出事故,如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遭到破坏,应设置(临时风障、风门)及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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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

57、在处理爆炸事故时,确知人员已经牺牲时,必须先(恢复通风),再进行处理。 58、进风井口、井筒、井底车场,主要进风巷和硐室着火时,必须采用(全矿井反风)的通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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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 2% )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60、掘进工作面进入积水警界线后必须(超前探放水),在距积水实际边界(30)米处停止掘进,进行打钻放水。

61、巷道开工通知单应由(掘进部门)提前(3)天发送到地测科。 62、巷道开工通知单必须经(矿分管领导)签字批准。

63、采掘工程临近煤层自燃边界、煤层隐伏露头等有突水威胁的地段时,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原则。

64、矿井必须有负责地测防治水工作的(管理机构)。

65、矿井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地测科必经有(满足实际需要的)钻探设备,同时必须配置1-2台200米以上的长距离钻探设备。

66、矿井电气设备的漏电保护从原理上可分为附加直流电源、(零序电压)和(零序电流)三种保护方式。

67、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 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68、井下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 时),才可用验电笔检验后,确无问题后放电作业。

69、《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中规定,电缆的绝缘电阻在其长度为1km、供电电压为(1140V时),不低于(50MΩ)。

70、变电硐室内各种设备与墙壁之间应留出(0.5m)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相互之间,应留出(0.8m)以上的通道。对不需从两侧或后面进行检修的设备,可不留通道。

71、设备润滑必须按照制定的润滑周期进行,严格执行五定制度即: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

72、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预警级别。

73、煤矿安全生产的五大自然灾害是水、(火)、(瓦斯)、煤尘、(顶板)。

74、从编制、审批到贯彻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复查,并有复查意见。

75、推行“人人都是通风员”理念的具体途径是(宣传认知、培训教育、现场实践和拓展延伸)。

76、班组建设实现“六化一落实”,“六化”是指(班组全程安全管理军事化)、班组安全制度依法化、班组现场管理标准化、(班组安全责任全员化)、班组安全技术管理科学化、班组全员综合能力素质化。

77、“双基”建设推进岗位“双述”(手指口述和岗位描述)。 78、人人都是通风员”理念的精神实质是(以人为本、安全发展)。

79、人人都是通风员”核心要素是(通风管理、全员参与),根本要求是(过程控制、超前预防)。

80、雨季“三防”是指(防洪、防汛、防雷电)。

81、“三专两闭锁”的三专是指(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两闭锁是指(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

82、40kW及以上的频繁启动的电动机应采用(真空电磁启动器)控制。

83、我国煤矿井下电机车架空线上的直流电压一般为 (250V)和(550V)两种。 84、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修理和调整工作必须由(电气维修工)进行。 85、支架的拆除顺序依据(顶板)和(运输)条件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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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正常涌水大于(1000m/h)的矿井,主要水仓的总有效容量不得小于(4h)的矿井正常用水量。

87、新矿井的地质精查报告中,必须有(所有煤层的煤尘爆炸性)鉴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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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煤矿井下供电的“四有”指(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

89、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采用(双风机、双电源),并实现运行风机和备用风机自动切换。

90、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内各种设备与墙壁之间应留出(0.5米)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相互之间,应留出(0.8米)以上的通道。

91、绘出的煤岩局部剖面图叫(地质柱状图)。

92、煤岩层的断裂构造分为(断层)和(节理)两种。

93、掘进机械化作业是指(破煤)、(装煤)、(运煤)等三大工序全部有掘进机及胶带机完成。

94、将隔离开关、变压器、磁力起动器及各种保护装置组合在一起的专用配电设备叫(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

95、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96、井下任何地点煤尘堆积不得超过(2毫米)连续长度不得大于(5米)。 97、皮带巷洒水管路应(5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

98、炮掘巷距工作面(20米)安装放炮喷雾器,放炮喷雾时间不少于(10分钟)。 99、基本顶初次破断在采煤工作面引起的矿压显现叫(初次来压)。

100、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断电范围为(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 二、单项选择题:(100道)

1、( A )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前提和保障。

A、正规开采 B、证照齐全 C、系统可靠 D、抽采达标

2、《七条规定》要求:以下那些人员不是持证上岗要求的范围:( D ) A、主要负责人 B、安全管理人员 C、特种作业人员 D、一般作业人员

3、《七条规定》要实现“三下降”,以下那条不是“三下降”内容:( B ) A、煤矿事故总量 B、煤矿事故死亡人数 C、较大以上事故 D、煤矿百万吨死亡率

4、只有坚持( C )下井带班,才能有效地处置现场发生的安全隐患,保证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

A、安管人员 B、区队长 C、矿领导 D、公司领导

5、《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要求煤矿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C )。

A、机械化作业 B、长臂式采煤 C、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

6、《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要求煤矿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B )。

A、边角煤 B、防隔水煤柱 C、薄煤层

7、《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中要求,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C )设备违规入井。

A、非隔热、非防水 B、非阻燃、非防水 C、非阻燃、非防爆8

8、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实行( B )。上一班的带班领导应当在井下向接班的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簿。

A、24h轮班制度 B、井下交接班制度C、井下轮岗制度

9、《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要求,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 C)个。

A、6 B、4 C、5 10、煤矿生产必须依法取得的“五证一照”。“五证一照”包括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 A )。

A、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和营业执照 B、探矿许可证、矿长资格证和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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