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汇总)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三 文章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汇总)更新完毕开始阅读073c4f0c581b6bd97f19ead9

关于印发小麦粉等15 类食品生产许可证

审查细则(修订)的通知

国质检监[2005]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4 年,有36 项新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涉及已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11 类食品。为此,总局组

织专家对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等15 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进行了修订,并已将总局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2004]133号)和《关于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工作的补充通知》(质检监函[2004]19号)中提出的有关要求补充到了新修订的审查细则中。现将修改后的小麦粉等15 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订)印发你们,自2005 年3 月1 日起施行。总局原下发的《关于印发小麦粉等5 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质检监 [2002]192号)和《关于印发肉制品等10 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国质检监函[2003]516号)同时废止。

附件:1.小麦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订)

2.大米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订) 3.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修订) 4.酱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订) 5.食醋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订) 6.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订) 7.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订) 8.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订)

9.调味品(糖、味精)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订) 10.方便面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订) 11.饼干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订) 12.罐头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订) 13.冷冻饮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订) 14.速冻面米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订) 15.膨化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订)

二○○五年一月十七日

关于印发糖果制品等13 类食品生产许可证

审查细则的通知

国质检监[2004] 5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深入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从生产加工源头严把食品安全关,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2005 年1 月1 日起,对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 粉制品等13 类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为此,总局制定了糖果制品等13 类食品的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3.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 4.啤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5.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6.酱腌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7.蜜饯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8.炒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9.蛋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0.可可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1.焙炒咖啡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2.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3.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