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普及性健美操竞赛评分规则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五 文章2011-2012普及性健美操竞赛评分规则更新完毕开始阅读078765fcf705cc175527095c

2011-2012普及性健美操竞赛评分规则

颖性;

3.3.2成套动作设计强调器械属性运用的合理与充分,要求最大限度地使用轻器械, 成套动作中累计脱离器械的徒手动作不得超过6个8拍;

3.3.3轻器械健美操的开头与结尾应与器械有相应联系,使器械从头至尾都展示出是成套动作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 3.3.4不得出现违例动作(见第七章 违例动作)。

3.4 成套创编特定要求:

3.4.1表演轻器械健美操成套动作中至少集中出现4X8拍第二风格的操舞动作。要求风格特点突出,持轻器械完成,强调动作的速度、力量,人体运动与器械完美结合;

3.4.2成套动作中对比组合至少出现两次,每次集中出现2X8拍以上;

3.4.3成套中器械使用种类数量不受限制,但在踏板项目中不得加其它轻器械;

3.4.4成套动作中托举至少1个,不得多于3个,托举高度不得超过2人半高。通过被托举尖子不同身体形态的变化,展示运动员的力量、柔韧和平衡的能力,呈现尖子和底座之间不同位置的关系;

3.4.5成套中应出现2次以上不同形式的动力性配合,体现运动员之间、运动员与器械之间的关系;

3.4.6成套移动应最大限度使用场地,成套动作至少出现8次以上队形的变化(省市比赛为5次),其中至少5次为固定队形, 3次流动队形(健身轻器械健美操除外),其中固定队形至少保持1×8拍;

3.4.7成套动作设计不提倡加入难度动作,如需表现运动员的能力和成套表演效果,可根据运动员的实际能力,选择FIG《2009---2012年竞技健美操竞赛规则》中0.1-0.6分的难度动作,难度不计入比赛成绩。

11

国家体操管理中心审定

2011-2012普及性健美操竞赛评分规则

第四章 规定动作

4.1 健美操规定动作套路

健美操规定套路是中国健美操协会为了更好地推广普及健美操运动项目,规范动作技术,引导教练员、运动员更好地把握项目发展方向而创编的规定动作套路,旨在为基层单位更好的推广健美操项目,吸引更多的人群参与健美操训练奠定基础,提供帮助。

4.2 规定动作套路的特点

创编者依据竞赛规则,根据不同年龄、不同组别、不同水平、不同项目设计创编的成套动作。动作简单易学、可观赏性、参与性较强。参加规定动作比赛需在原成套动作基础上进行在创作(基层推广比赛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4.3 成套创编一般要求

成套动作设计:尊重原创,成套开始第一个组合(4X8拍)、第二风格组合(4X8)(包括大众等级锻炼标准地面动作、全民推广普及套路配合组合)和第后一个组合(4X8拍),队形与方向的变化均为可创编空间和变化因素。要求设计巧妙、造型优美、完成流畅、要与成套动作协调、连接流畅、自然,鼓励创新,突出个性特点和风格;成套中不得出现违例动作。 4.4 成套创编特殊要求

4.4.1成套的开始与结束允许出现托举动作, 但托举不得少于1个,多于3个; 4.4.2成套中动作顺序不得调换,音乐不得更换;

4.4.3其它创编特定要求同第二章 徒手健美操和第三者轻器械健美操成套创编特定要求一致。

12

国家体操管理中心审定

2011-2012普及性健美操竞赛评分规则

第五章 成套动作评分

5.1 成套动作的评分因素

成套动作满分20分,其中艺术编排10分,完成情况10分 5.2 艺术编排(10分)

艺术裁判是对成套动作的设计、风格的确立,各段落的布局、队形调度、变化,难度的选择与分布,音乐的选择与运用,团队的表演与包装等方面进行评价。 5.2.1评分内容

A. 成套创编特定要求 2分 B. 动感与流畅 2分 C. 复杂与创新 2分 D. 第二风格或轻器械属性的使用 1分 E. 场地与空间 1分 F. 音乐与表演 1分 G. 包装 1分 5.2.2 评分办法

A. 成套创编特定要求(2分)

成套动作创编必须符合各自项目的创编特定要求,每缺少一类创编特定要求内容减 0.2 分; B. 动感与流畅(2分)

成套动作设计应充分体现健美操的项目特征,轻器械项目最大限度的使用器械,并使所有的动作(操化组合、过渡、连接、配合、第二风格等)与音乐、节奏完美的衔接;

成套动作应体现各种基本步伐的强度、节奏及平面的变化,应以高低冲击动作为主;

动作组合、动作内容的选择与安排在成套动作中要有很好的均衡性;完成连贯流畅,充满激情和活力; 动作设计要体现成套的强度,音乐的制作和编排的设计可以根据成套需要出现短暂的停顿。 C.复杂与创新(2分)

成套设计应以健美操基本步伐组合、上肢以及身体其它部位的动作形式,或配合轻器械,充分体现动作组合形式的多样性,动作变化的复杂性,充分体现运动员的协调性和使用轻器械的灵活性;

动作的创新可以表现:成套编排的创意与主题选择的创新性,操化动作的创新,第二风格操舞动作组合的创新,轻器械使用的创新、过渡连接的创新、配合和托举的创新 (身体接触、托举、队形的变化等)。 D. 第二风格或轻器械属性的使用(1分)

第二风格的操舞动作设计应舞蹈风格特点突出,特别是4X8拍集中体现的操舞动作更应彰显团队个性; 13

国家体操管理中心审定

2011-2012普及性健美操竞赛评分规则

轻器械健美操的配合与托举动作应体现出器械特点,无论器械离开身体与否都应表现出器械是动作语汇的一部分; 轻器械自编套路的设计强调器械属性的充分合理运用,成套操中累计脱离器械的徒手动作不得超过6个8拍。 E. 场地与空间的使用(1分)

成套动作的设计应合理、均衡、充分使用比赛场地和空间;

利用不同队形的变化、运动员之间位置、距离的变化,充分利用场地的每个角落,最大化地使用比赛场地; 利用动作空间的变化、动作面向的改变、身体姿态的变化、运动员与器械的关系,使三维空间的变化得到充分的利用。

F. 音乐与表演(1分) ●音乐:

成套动作的设计与音乐的选择、运动员表现力、技术特点和谐统一;

音乐的选配应保持完整性,编辑技巧必须完美,不同音乐的剪接、衔接应完整、连贯,配器使用合理,烘托表演效果。录制与混合必须达到专业水准;

任何风格的音乐都可以使用,但音乐选择的风格特点要突出,要有利于表现团队的个性特点与技术风格; 音乐风格与结构能够反映和表现项目的主要特征,突出编排的意念,节奏鲜明、热情奔放、富有激情。 ●表演:

运动员通过各种方式以高质量,高强度、娴熟的动作技巧完成成套动作,动作干净利落,表演热情洋溢,将运动、激情、表演、难度融为一体,表现出运动员的健康自信和青春活力,彰现团队表演的感染力。 G.包装(1分)

参赛队伍从音乐风格、动作特色、表演形式、服饰的设计、道具的运用等方式来打造该团队鲜明的个性和独特的风格,从而达到最佳的表演效果。

5.3 艺术评分标准

标准 评分因素 成套创编特定要求 动感与流畅 复杂与创新 第二风格或轻器械属性的使用 场地、空间的使用 音乐与表演 包装 差 1.0-1.2 1.0-1.2 1.0-1.2 0.0-0.2 0.0-0.2 0.0-0.2 0.0-0.2 满 意 1.3-1.4 1.3-1.4 1.3-1.4 0.3-0.4 0.3-0.4 0.3-0.4 0.3-0.4 好 1.5-1.6 1.5-1.6 1.5-1.6 0.5-0.6 0.5-0.6 0.5-0.6 0.5-0.6 非常好 1.7-1.8 1.7-1.8 1.7-1.8 0.7-0.8 0.7-0.8 0.7-0.8 0.7-0.8 优 秀 1.9-2.0 1.9-2.0 1.9-2.0 0.9-1.0 0.9-1.0 0.9-1.0 0.9-1.0 14

国家体操管理中心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