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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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试,再对预定的审计方案作适度调整实施。

2、查阅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以及有关文件资料,进行记录和必要的证据调查。填编审计工作底稿、并由被审单位认定签证。

3、盘点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和银行存款。盘点后填好清单由出纳、财务负责人和审计人员共同签字,各存一份。

4、审计评价在实施审计后,组织内审组全体人员召开专题评议会,对被审单位财务收支及其相关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和记录,并据此编写审计报告。

(五)审计报告

1、编写审计报告。实施审计后,对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向审计领导小组提交书面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审计范围、内容、方式、时间和被审单位的基本情况,以及审计事项进行评述,并指出违纪违规的事实,以及处理意见。

2、编写好的审计报告要及时征求被审单位意见。被审单位在接到报告10天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即视为无异议。

3、审定审计报告。征求被审单位意见后,属重大事项的审计报告,必须交内审领导小组组长审定。

(六)审计意见书或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

按审计报告拟定审计意见书,如属重大原则或违纪事项,应作出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经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后进行签发,并及时送达被审单位。

(七)审计回访

被审单位根据审计意见书或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制定整改措施。审计科要对整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回访落实。

(八)审计档案

内容包括:审计方案,审计通知书,审计工作底稿(如有调查、记录、电话记录、旁证材料也要汇集),听取被审单位领导和群众的介绍和评议的记录。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或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的书面意见。

以上材料经财务室审定后,装订成册、编号,由财务室指定专人进行保管。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内审人员要注意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经常性地学习国家《审汁法》、《会计法》及《国家审计署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

第十四条 内审人员要注重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要深入学习审计、会计等专业知识和计算机系统操作、软件应用等相关知识,并保证每年参加有关业务培训。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