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规定临建设施、人员管理、材料管理标准化分册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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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 试验室仪器、设备安装完成,需经相关计量认证部门标定,并获得主 管部门颁发的临时试验资质,方可使用。对不具备试验条件的试验项目,需委 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试验机构试验。

2.3.8 办公区、生活区及试验室内必须配置必要的消防安全器具和消防安全 标识(志)、设立宣传栏,建立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专人维护和保洁。

2.4 污水及垃圾处理 2.4.1 污水处理

(1) 污水排放方案需进行规划设计。

(2) 污水处理设置多级沉淀池,通过沉淀过滤,达到排放标准。 (3) 厕所污水通过集中独立管道进入化粪池,封闭处理。 2.4.2 垃圾处理

(1) 在生活区和办公区各设置一个大型垃圾堆积池,将各种垃圾集中存放。

(2) 垃圾处理池采用红砖浆砌结构,定期通知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垃圾。

3 项目经理部驻地标准化

3.1 场地选址

3.1.1 项目经理部驻地房屋可采用自建活动板房,也可租用沿线合适的单位 或民用房屋,但必须坚固、安全、耐用,并满足工作、生活要求。宿舍不得建 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项目部驻地建设应包括民工营地的建设。

3.1.2 自建用房的驻地选址应避免设在可能发生塌方、泥石流、水淹等地质 灾害区域及高压电线下面(与高压线水平距离不小于 8m),避开取土、弃土场 地,离集中爆破区 500m 以外;同时确保有便利的交通条件和通电、通水、通信 条件。

3.1.3 试验室应合理选址,设在可以设在项目部,也可以设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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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拌和站, 周围无高频、高压电源,无工业震源及其他污染。

3.1.4 驻地应避开易遇洪水、雪崩、泥石流、滑坡、塌方等不安全的区域。

3.2 场地建设

3.2.1 项目经理部办公区、生活区及车辆、机具停放区等功能设置科学合理, 必须分区设置。区内场地及主要道路应作硬化处理,整平,无坑洼和凹凸不平, 雨季不积水。

3.2.2 土建、路面等主体工程项目经理部办公、生活用房建筑面积一般不宜 小于 3000m2;若租房场地面积可适当减小,但必须对房屋外墙、和室内进行适 当装修,体现企业文化特点;其它附属工程项目经理部用房建筑面积和场地占 地面积应满足办公和生活需要。对于山区高速公路项目,项目经理部驻地可结 合选址实际,适当减小。

3.2.3 项目经理部生活饮用水如条件允许,尽可能使用自来水;如自找饮水源,应对水源进行专门机构化验鉴定,符合饮用水标准后方能使用。

3.2.4 项目经理部生活、生产污水应做处理,符合排放标准后才能排入相邻 水系,生活、生产垃圾要定点堆放,严禁乱扔乱弃。排水设施完善,庭院适当 绿化,环境优美整洁。项目部公共场所应设置功能分区平面示意图、指路导向 牌及宣传牌。

3.2.5 驻地生活应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生活习惯,注意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3.3 办公室、生活用房

3.3.1 项目经理部办公用房面积和办公家具应满足办公规范化的要求,人均办公用房面积不小于 8m2,人均生活用房面积不小于 6m2;每个项目经理部须设 一间不小于 80m2 的会议室,能满足不少于 60 人开会的要求,内将工程简介、组织机构框图、线路平、纵面图、特(大)桥梁立面图、平面图、工程进度图、质量总体目标、安全、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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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保证体系、廉政制度、晴雨表、总体工期安排网络图等装裱上墙,会议室还应有1m2左右的写字板。试验室用房不得小于 500m2,各室面积及试验室具体要求见 3.1。

表 3.1 试验室各室面积标准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各室名称 化分室 土工试验室 集料室 取样室 留样室 现场检测室测 水泥室 水泥混凝土室 沥青室 沥青混合料室 力学室 标养室 资料室 2面积(m) 30~40 30~40 30~40 10~15 30~50 30~40 30~40 30~40 30~40 40~50 30~40 40~60 30~40 备注 - - - - - - - 配置 3 匹冷暖空调一台 - 3.3.2 生活用房一般应设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具备条件的要设文体活动室或活动场地。

3.3.3 办公区和生活区内必须配置必要的消防安全器具和消防安全标识(志),建立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专人维护和保洁。标养室应采用喷雾养生,水泥室应配置空调。

3.3.4 办公和生活用房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应当选择在通风、干燥的位置,防止雨水、污水流入。 (2) 建筑采用阻燃材料,每组最多不超过 12 栋,栋与栋的之间的距离,城市 不小于 5.0m,农村不小于 7.0m。

(3) 每栋用房其长度以 36m、层高以 2.5m 左右为宜。 (4) 饭堂等公共活动场所的门宽度不应小于 1.4m。

(5) 建筑面积每达 800m2,要在中心地点设手动(或电动)消防水泵一台及不 小于 20m3 消防水池一个;每栋用房均应配备 6~8 个灭火器,设置一个 2m3 的消 防(兼生活)水池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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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宿舍用房应保证室内有足够的空间,每栋居住人数不超过 100 人,每间居住人员不超过10人,门窗要向外开,门口及室内通道宽度不小于 1.2m。

(7) 宿舍内的单人铺不得超过 2 层,严禁使用通铺,床铺应高于地面 0.5m,人均床铺面积不得小于 2.0m×1.0m,床铺间距不得小于 0.6m。

(8) 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个人物品摆放整齐。洗过的衣物不得随意 晾晒,要有专门的晾衣处。宿舍地面应水泥砂浆找平硬化,有条件的可铺砌瓷砖。

(9)宿舍区与食堂严禁连成整体,食堂与宿舍的间距不得小于15m,宿舍内 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宿舍内生火做饭和使用大功率的电器设备。

(10) 食堂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设置在距离厕所、 垃圾站、有害场所等污染源 20m 以外的地方。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 间,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配备纱门、纱窗、纱罩等。

(11) 厕所应设置为通风良好的可冲洗式厕所,并设有符合抗渗要求的带盖化 粪池,男女厕所必须分设,蹲位不得少于现场职工人数的 5%。

(12) 淋浴房、盥洗处地面应作防滑处理,使用防水灯具和开关,应定时保证 充足的冷、热水供给,排水通风良好,淋浴喷头数量与人员比例为 1:5 左右,淋浴间与更衣间分离设置,更衣间内应设置长凳、储衣柜或挂衣架。

(13) 项目部房屋的电路设施,进入室内的电线要套用 pvc 管,设置满足住宿 人员使用的插座。

3.4 项目经理部机构设置

3.4.1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设置应符合业主有关项目机构设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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