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出台意见明确四大类环境资源案件的审判重点、审理原则和司法政策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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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问题,最根本的是通过立法建构相关的制度和机制。从司法的角度,应注意三个问题。一是及时曝光和追究违法行为人。通过行政诉讼促使行政机关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依法赋予竞争者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充分保护受害者的诉权,保障社会组织、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构建广泛的监督追诉机制,使所有的环境违法行为受到及时追诉,使人民群众受侵害的环境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和恢复。二是加大制裁力度。违法行为人不仅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且要承担环境修复责任;不仅要承担财产赔偿责任,而且要在符合条件时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不仅要追究民事责任,而且要依法追究行政和刑事责任;不仅要承担有形的责任,还要承担社会评价降低等无形的不利后果。三是各级法院要敢于排除干扰,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环境资源法律法规落到实处,正确处理好保障发展与保护优先的关系。 另据介绍,从去年7月1日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13个省区市着手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工作试点以来,截至目前,全国法院共受理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6件,已开庭审理7件,均已结案,其中判决6件,检察机关撤诉1件。 (记者 罗书臻) 法发〔2016〕1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促进“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全面实施,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制定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的基本理念和总体要求

1.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地位。《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两份纲领性文件相继出台后,十八届五中全会以及“十三五”规划纲要确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提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奋斗目标,并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生态文明的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目标和路径。环境资源审判是国家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环节,在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的新理念、新思路、新论断,准确把握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在救济环境权益、制约公共权力、终结矛盾纠纷和形成公共政策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推动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环境正义和代际公平。

2.以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将绿色发展理念作为环境资源审判的行动指南。严格执行环境资源法律制度,结合主体功能区制度分类施策,处理好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的关系。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协调环境公共利益和个体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在健康、舒适、优美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加大预防原则的适用力度,依法及时采取行为保全、先予执行措施,预防环境损害的发生和扩大。落实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制度,统筹适用刑事、民事、行政责任,最大限度修复生态环境。坚持专业审判与公众参与相结合,全面推行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加大司法公开和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环境治理。

3.着力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服务和保障的能力水平。各级人民法院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切实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现代环境司法理念为引领,创新体制机制,探索裁判规则,加强理论研究,建设专业队伍,进一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不断提升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的能力水平。要通过司法裁判,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增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环保意识,促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

二、依法审理涉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4.依法审理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案件。依法惩处违反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造成大气严重污染的犯罪行为。妥善审理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行政案件,督促、保障政府部门充分履行源头治理和全程治理职责,有效防治工业污染、机动车船污染、扬尘污染、农业污染及其他污染。妥善审理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民商事案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保障大气环境服务业的健康发展,促进污染治理设施投资、建设、运行一体化经营。

5.依法审理水污染防治相关案件。依法惩处向水体排放油类、酸碱液体、剧毒废液、放射性固体废物等禁止排放的污染物以及超标排放废水造成水体严重污染的犯罪行为。妥善审理因造纸、印染、化工等严重污染水体企业的关闭或搬迁改造,以及因污水处理费、排污费、水资源费等费用征收引发的行政案件,推动污染企业的达标治理或者依法退出,依法落实环境税费政策。妥善审理环保设备融资租赁纠纷,以及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排污权等权利质押融资担保纠纷,鼓励社会资本对水环境保护的投入,促进水污染防治的多元融资。

6.依法审理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案件。依法惩处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