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国社会廉洁政治的历史沉思-读王夫之《读通鉴论》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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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行为是封建社会政治中的顽疾。历代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护其统治,虽然也极力打造吏治清明的形象,但少有成功的经验,更多的是失败的教训。明末清初思想家王夫之的《读通鉴论》一书,对司马光《资治通鉴》所述公元前403年-公元959年近1400年间的史实进行考察,分析了历代王朝反贪腐的情况及利弊得失,提出了自己的廉政主张,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政治镜鉴。郭树伟《古代中国社会廉洁政治的历史沉思——读王夫之<读通鉴论>》一文,从三个方面分析概括了王夫之的廉政主张,即应把廉政贯穿于国家政策制定中,视廉洁政治为基本国策;加强官员廉政教育,廉政应有利于国家经济发展,反对官员“清而矜、清而伪、清而朋、清而钝”;重视胥吏贪腐预防,提出“简法治吏”措施。本版从今日起,分三期刊发此文,敬请关注。

——原编者

王夫之(1619-1692)又称王船山,湖南衡阳人,与黄宗羲、顾炎武并称为明末清初“三大思想家”,世称“船山先生”。王夫之著述甚丰,《读通鉴论》、《宋论》是其代表作。《读通鉴论》一书对古代中国社会从秦汉到唐五代时期的政治举措作了考察。其中,对历朝统治者反贪腐、澄清吏治的措施和效果的考察,是这部书的一个重要方面。该书所揭示的历代王朝在廉政方面的利弊得失,尤其是贪腐亡国的深刻教训和廉政主张,为我们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留下了有益的镜鉴。

一、应把廉政贯穿于国家政策制定中

(一)

《读通鉴论》一书认为,统治者应把廉政作为国家政治建设的基本国策之一,在确立政治、经济、法制、思想文化宣传等方面制度时,都应顾及廉政的内容。对此,王夫之揭示了隋唐两朝经济政策和廉政制度失误的教训。他指出,隋文帝“重税渔民、竭泽而渔、财聚民散”的贪吝财政政策,导致了国家的分崩离析;而唐朝改隋朝“贪吝财政”为“散财于民”的财政政策,又引发了“朝士以贿而容奸、逆臣亦以贿而自固”、“竞为奢侈”的官员文化风尚,以致“贿赂之败人国家,如鸩之必死”,为后来的统治者提供了鲜明的警示。

王夫之认为,隋唐两朝实行的两种财政政策最终宽严皆失,原因是国家廉政制度的缺失。隋朝实行贪吝财政政策的结果是“财聚民散”,并没有走向统治者所期望的国富民强的初衷。而唐朝实行“散财于民”的财政政策,又引发了“竞为奢侈”的贪腐奢侈之风,最终导致国家覆亡。这两种财政政策都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后果。

隋文帝奉行“富有四海,求盈不厌,侈其多藏,重毒天下,为恶之大而已矣”。其财政政策最初设想是以富国为目的,却没料到过度的聚敛搜刮,竟导致天怒人怨、国家败亡。“大俭之后,必生奢男”。随后,隋炀帝穷奢极欲、挥霍浪费,正是对隋文帝的贪吝财政政策的一种报复。而隋末的大规模农民起义,对隋文帝贪吝财政政策极具讽刺意味。因朝廷过度聚敛,迫使老百姓啸聚山林,其聚敛的粮财反成为农民起义军的粮饷。而这批粮饷一直用到唐高祖李渊时期,诚可谓“多藏厚亡”。王夫之分析认为:“隋文帝之俭,非俭也,吝也,不共其德而徒厚其财也。”隋文帝的“节约政策”不能说是节约,不与天下百姓共享其财,其实是一种贪婪和吝啬,亡国破家是其必然结果。

继之而起的唐朝统治者,借鉴隋朝亡国的教训,采取“散财于民”、藏富于民的财政政

策,却又走向另一个极端。“盖唐自立国以来,竞为奢侈,以衣裘仆马亭榭歌舞相尚,……李林甫、元载、王涯之狼藉;姚崇、张说、韦皋、李德裕之豪华;……朝士以贿而容奸,逆臣亦以贿而自固”。唐朝的财政政策虽然没有“财聚民散”之弊,却导致了世风日下、道德滑坡。国家高层官僚李林甫、元载、王涯等贪腐事件层出不穷,而姚崇、张说、韦皋、李德裕等高层官僚,极尽奢侈浮华之能事,官员风尚败坏。即如该书所说:“唐之乱,贿赂充塞于天下为之耳。凡三百余年,自卢怀慎、张九龄、裴休而外,唐之能饰簠簋(为官廉洁称为‘饰簠簋’)以自立于金帛之外者无有。”唐朝官员的集体腐败,以致“贿赂之败人国家,如鸩之必死”。王夫之认为,这是统治者在国家政策方面的缺陷导致的恶果。

《读通鉴论》一书认为,如果整个社会贪腐之风盛行,各级官吏层层盘剥,老百姓无疑是难以转嫁损失的社会底层,最后为贪腐“买单”,进而引发社会动乱,最终危及国家安全。因此,反贪腐、澄清吏治与国家政权存亡攸关。

王夫之在此为我们描述了贪腐亡国的路径:先是老百姓为完税而疲于奔命,继而是作为社会单元的个体家庭寅吃卯粮、财务透支,造成百姓居家生活艰难,即如唐诗所云:“二月卖新丝,五月粜新谷。医得眼前疮,剜却心头肉。”其后是社会底层抗税的百姓,身陷囹圄、“死于桁杨(即套在囚犯脚或颈的一种枷)”。再其后是百姓“流亡日苦、起为盗贼”。这种不安定的社会局面,又进一步为官吏贪腐提供了温床:“墨吏得此以张其威焰,猾胥得此以雠其罔毒。”最后是“国日蠹、民日死”。隋朝的社会发展全局如此,唐朝“安史之乱”之后的江南局势,亦复如此。因贪腐而亡国的情形,在历朝演变的路径大致相似。由此可见,廉洁政治是保证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和谐的重大课题,应当引起统治者的足够重视。

廉洁政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涉及国家的财政政策、思想文化、官员风尚等,统治者应通盘考虑,切不可顾此失彼。王夫之总结了隋唐两朝财政政策的利弊得失,为统治阶级的廉洁政治建设提供了深刻的历史教训。

(二)

《读通鉴论》一书,并没有停留在对社会贪腐现象的观察上。王夫之由表及里,深入挖掘了官员贪腐的思想文化根源,为廉洁政治建设开出了一剂良药。

封建社会的“家天下”结构,使皇帝过分考虑皇族利益,为一己之大私。隋文帝过分顾及自己的“家天下”,厚敛于民,于是有了“贪吝”的报应。而官员则考虑自己“天下之家” 的利益,为一己之大私。唐朝大臣元载过分考虑自己的“天下之家”,则有“蝜蝂”之祸。王夫之从分析“家天下”的封建社会结构入手,揭示了官员贪腐的社会学原因:“故贪墨者,其人也;所以贪墨者,其子孙也。”

王夫之认为,由于官员贪腐是为其子孙后代打算,所以,反贪腐应标本兼治,“拔本塞源,施以禁锢之罚”。换言之,既要反贪腐,也要加强官员廉政教育,要对官员子弟的吃穿用度,从法制和道德等方面予以监督和制约,并以此为契机,打造一种廉洁的社会风气。应该让官员及其子弟懂得,如果自己享用贪腐之财,则将被社会所谴责。“为子孙者,虽拥肥奡立,而士类弗齿;……人士羞与为朋侣”。

在王夫之看来,如果官员子弟受到约束,“子孙先怵,妻妾内忧”,官员就不会有过分

的贪念,贪腐行为就会收敛。如果官员没有贪腐行为,又会减少朝廷与百姓争利,“亦可藉手以寡怨于百姓”,造成一种和谐的社会氛围。采取这样的防治措施,可以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同时也是对官员子弟的一种保护,是国家移风易俗、反贪腐、打造和谐社会的有益途径。“非但弭生民之蟊贼,且以旌则善类,曲全中材,而风俗亦由之易矣”。

(三)

《读通鉴论》一书在建立高层廉政战略方面,注意到这样一个问题:如何分配国家高层反贪腐所得的财货?而这类财货的数量往往很大。比如,清朝大贪官和珅贪腐事发,世人称之为“和珅跌倒、嘉庆吃饱”。嘉庆皇帝这种处理贪腐财货的方法,给后人留下了笑柄。这虽然是王夫之以后的事情,但王夫之对此类问题确有先见之明。

王夫之认为,国家反贪腐所得的财货,本是贪官污吏盘剥百姓而来,国家不应苟得,应该还之于民,或减税于民。他在书中说:“乱国之财赋,下掊克于民,而上不在官,民乃殄,国乃益贫,民罔不怨,天子闻之,赫然以怒,皆所必然,而无不快其发觉者。然因此而句勘之以尽纳于上,则害愈浸淫,而民之死也益剧矣,是所谓‘牵牛以蹊人之田而夺之牛’也。假公科敛者,正以不发觉而犹有所止耳。发觉矣,上顾因之而收其利,既无以大服其心,而唯思巧为掩饰以自免。”通俗地说,贪官污吏的“乱国之财赋”,如果被收缴上来,老百姓当然高兴,但作为最高统治者,不能据为己有。因为,这样做,很难赢得民心。

如果皇帝经常以反贪腐之名增加国家收入,实际上是国家对老百姓的税外之税。朝廷又会形成一种印象:国家税赋已经收了一部分,而反贪腐又能获得这笔财货,看来,老百姓还能再拿出一些税。于是,统治者就会滋生增税的念头:“有句勘之赢余,列于正供。”这也正如俗语所说:“牵牛以蹊人之田而夺之牛。”牵牛者因牛践踏了别人的田地,人家把牛抢走了。因为牛踩了别人田地,牵牛者确实有罪,但抢牛者的罪行更为严重。如果国家占有反贪腐获得的财货,实质上是在“抢别人的牛”,是变相鼓励贪腐。因此,老百姓会怀疑你的本意不是反贪腐,而是聚敛财货,会导致社会舆情恶化。政府贪恋小利,甚至将其作为制度来执行,老百姓就会苦不堪言。

王夫之认为,如果国家得到反贪腐的财货,就应视其为“诚恶墨吏之横征”,这也是取之于民的财富。朝廷应该量入为出、为生民计,体恤百姓完税之难;应视具体情况,减少以后的赋税。“恤民困而念国之匮也,句勘得实,以抵来岁之赋,可以纾一时之急,而民亦苏矣”。这样做,既能取悦于民,又能减少百姓之困,从而使“民知税有定额,而吏亦戢”。让老百姓知道政府没有额外之税,官吏的贪腐行为也会有所收敛,从而扩大反贪腐的社会效果。这才是处理反贪腐所得财货的正确方法。

二、应加强官员廉政教育,反对官员“清而矜、清而伪、清而朋、清而钝”

(一)

《读通鉴论》一书认为,朝廷官员(包括皇帝)的道德操守如何,始终是反贪腐的重大课题。“人之能为大不韪者,非其能无所惧也,唯其能无所耻也。故血气之勇不可任,而犹可器使;唯无所耻者,国家用之而必亡……故管子曰:廉耻,国之维也”。基于这种认识,王夫之认为,统治者要对各级官员进行廉政教育,高层官员尤其要不贪苟得之财,注意自身

的清廉。接着,王夫之阐述了贿赂公行的社会危害性:“贿行于中涓(亲近之臣),而天子慑;贿行于宰相,而百官不能争;贿行于省寺台谏,而天子宰相亦不能胜”。这就是说,如果贿赂发生在朝廷,皇帝就应该惧怕;如果宰相收受贿赂,其臣下就不敢驳斥;国家行政系统普遍贪腐了,政务就会壅蔽,那么皇帝、宰相也无可奈何。书中说:“唐之乱,贿赂充塞于天下为之耳。”唐朝的衰亡,贿赂公行是一个重要原因。因此,皇帝和权臣坚持清正廉洁,是对一般官员廉政教育的源头之水。

皇帝和权臣不仅要自身清廉,还要选好身边的“十数人”和“二三人”,抓好身边官员的清廉。“上官则九州之大,十数人而已,司宪者弗难知也;居中司宪者,二三人而已,天子弗难知也。顾佐洁身于台端(侍御史别称),而天下无贪吏,握风纪之枢,以移易清浊之风者,止在一人”。皇帝固然不能具体抓每一起贪腐案件,但应选好身边人,抓好身边人的清廉。皇帝应从身边官员的选拔抓起。“顾佐洁身于台端,而天下无贪吏”,“举直错诸枉”,努力造成一种廉洁的风尚,取得以小搏大、以寡驭众的效果。所谓“慎之于选任之日,奖之以君子之道”,是说在官员选拔之初,就应以君子的标准要求他们,用道德廉耻观教育他们,引导官员走清廉之路。

在这本书中,王夫之批评了东汉灵帝、北齐高洋帝“不教而杀”的反贪腐举措。“禁之而民之枉也益甚,灵帝之世是也。若高洋乐杀人以逞威,又无足论已”。灵帝、高洋帝的反贪腐举措,在王夫之看来,并不值得称道,只是“以其非本治也”。这种临时性“不教而杀”的反贪腐举措,只是皇帝哗众取媚天下的噱头,并非治本之策。只有平时加强官员廉政教育,才是反贪腐的正途。

同时,《读通鉴论》一书提出了打造清廉大环境对吏治清明的重要性。“至乱之世,守宰专利于己,恶民之行赂属请而不存贿于己,则假秉公守法以总货贿于一门”;“至治之世,在官有养廉之典,退居有尸祝之尊,贤士大夫亦何忍以身纳于垢浊”。王夫之认为,时逢乱世,官员会以秉公守法的名义,主动索贿;反之,如果形成了清廉大环境,官员就会远离贪腐、自觉“养廉”。由此而来,官员的清廉美德就会受到社会尊重,请托和受贿现象就会减少。

(二)

《读通鉴论》一书提出了官员铨选的三条标准:“论守令之贤,曰清、慎、勤,三者修,而守令之道尽矣乎?夫三者,报政以优,令名以立,求守令之贤,未有能置焉者也。”也就是说,优秀的官员应具有三项操守要求:“清、慎、勤。”官员只有清廉、谨慎、勤政,才能取得好的政绩,获得好的官声。而舍弃这些标准,就无法对官员的作为进行恰当考核。

不仅如此,王夫之还把清廉作为铨选官员的首要规范:“论官常者曰:清也,慎也,勤也。而清其本矣。”强调“清其本”,是说清廉为政是官员铨选的第一要则。接下来,王夫之给出了具体的解释:如果一个官员能够清廉,而不能谨慎和勤奋,可以让他居于清要之地,其有可能举重若轻、删繁就简,避免陷入事务主义,更多地从战略层面思考国家问题,甚至可能成为社稷之臣(栋梁之才);如果一个官员不清廉,同时也不勤奋、不谨慎,那么他犯错误所构成的危害相对会小一点,犯了错误也容易被人发现。最可怕的是一个官员不清廉,却能勤奋和谨慎,其“乃为天下之巨奸”。朝廷对他进行考核时,还会因其勤奋、谨慎而原谅他的贪腐行为。实际上,这种官员的勤奋和谨慎是“勤者非勤”、“慎者非慎”,其是“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