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我国在线争议解决方式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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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在线争议解决机制

摘要: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产生了大量的民商事纠纷,传统的争议解决模式难以适应电子商务的需要。于是,作为替代性争议解决方法——在线争议解决机制(ODR)便应运而生。ODR机制具有快速、费用低廉、便捷等优势,是发展电子商务不可或缺的法律辅助措施之一,愈来愈受各国的重视。本文主要从ODR机制产生背景、内涵和优点出发,阐述探析ODR机制的必要性,并介绍其主要形式;在对ODR机制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进行分析后,笔者针对ODR机制不足之处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在线争议解决机制;电子商务纠纷;在线仲裁;在线调解

经济的全球化以及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既给消费者提供了便利,也给商家带来了无限商机。然而,电子商务在给传统的商业交易和经营模式带来革命性变革的同时,其自身也面临种种挑战和障碍。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传统的争议解决机制难以满足网络中出现的新型争议,而在线争议解决机制弥补了这一缺陷。毋庸置疑,探析在线争议解决机制对于电子商务争议解决法律应用的发展有着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在线争议解决机制产生背景

电子商务是一把双刃剑,它在让人们轻松享受网上交易的同时,诸多的由网络交易所引发的虚假广告、网络欺诈、域名争议等网络纠纷和法律问题层出不穷。然而,传统司法机制在解决网络纠纷中显得颇为捉襟见肘:首先,传统的纠纷解决机制容易受空间距离的限制,电子商务纠纷的当事人可能相隔万里,因此倘若在一方当事人所在地提起诉讼,成本高昂;其次,在网络交易纠纷解决中,由于网络地域的模糊性,加之各国的法律规定不同,仅仅依靠传统司法机制将会衍生管辖权冲突及准据法的冲突,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以及执行判决都是不了回避的话题;此外,电子商务活动中会产生的大量纠纷,而这些纠纷对法院的人力物力而言都是沉重的负担。

为了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解决网络纠纷,弥补传统司法的不足,一种全新的在线争议解决机制应运而生并迅速开始了商业化运作。截至今日,在线争议解决机制已经成为网络争议重要解决途径。

二、在线争议解决机制的内涵以及优点

在线争议解决机制,简称ODR(Online Dispute Resolution)。从广义上看,ODR是指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以及通信技术,采取除司法诉讼和仲裁以外的形式来解决各种争议

的方式总称。从狭义上看,ODR则是由专业的第三方主持纠纷解决方法的总称。ODR宗旨是通过在线信息交换平台,公平、公正、高效地解决电子商务活动中引发的争议,增强电子商务的可信性、安全性和稳定性,大力推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传统的争议解决机制同样适用于电子商务活动中的法律纠纷,但由于电子商务的特殊性,在线争议解决机制具有显而易见的优点:

1、ODR具有开放性,使纠纷解决机制不再受地域的限制。

从争议的提交到解决争议的过程,再到最后的和解或裁决,都是在因特网这一平台上进行的,信息的交换、获取、更新可以随时随地进行,从而克服了地理上的距离所带来的障碍。 2、较诉讼程序而言,ODR可以缩短谈判和诉讼时间,降低解决争议的成本和费用。 在线争议解决程序中所有的文件都保存在特定的服务器上,参加者无须做任何书面记录,所有的信息都可以随时供查阅和调用,这不仅有利于提高文件管理效率,也减少了交易的隐性成本。

3、ODR方式灵活多样,能够综合应用调解和仲裁两种手段来解决纠纷,既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又可以通过最适合的争议解决方式获得最佳效果,增强了电子商务的可信性。 4、ODR有利于维护个人或组织集团的声誉。

对于有名誉、有地位的人或机构来说,与他人进行诉讼是有损形象的事情,因此在线争议解决机制的建立则为其提供了便利,使得私下解决成为可能。

简而言之,ODR机制集当事人合意性、程序的简便性、灵活性和保密性等优势为一体,并成为网络争议的重要解决手段。 三、探讨在线争议解决机制的必要性

网络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催生了在线争议解决机制。经过几年的发展,ODR在解决网络争议方面已经初见成效,但仍不够健全,探讨ODR显得尤为重要。据笔者看来,探讨ODR机制的必要性应从狭义和广义的角度分析:

从狭义的层面上,0DR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个人或组织集团的声誉,避免个人或当事人因纠纷声誉上受损,这凸显了ODR机制保密性的优势和价值,即并有助于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后继续保持合作关系。

从广义上讲,ODR机制将情理道德因素引入纠纷解决,有利于提高审判质量,改善司法

的社会效果,增加司法的亲和力。此外,ODR的建立和完善不仅有利于营造和谐诚信的网上交易环境、维护电子商务的诚信安全形象,推进网上交易和谐稳定发展,从而促进电子商务的稳定快速发展。

四、在线争议解决机制的主要形式

目前,在线争议解决机制主要有在线清算、在线仲裁、在线消费者投诉处理、在线调解以及网络庭审五种形式。 1、在线清算

在线清算拥有一种专门的系统,通过这一系统,争议双方各自报价,但无从知晓对方的出价。如果双方的报价适合事先约定的某一公式,则系统会自动以中间价成交。在线清算大大缩短谈判和诉讼时间,降低了解决争议的成本和费用。 2、在线仲裁

目前,最主要的在线仲裁提供者是加拿大的eResolution,主要是解决域名争议,争议的解决以ICANN的《统一域名纠纷处理规则》为依据。解决域名争议的请求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提出,也可以通过填写安全网页上的申请表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ICANN的规则、实施细则以及eResolution自定的补充规则进行审理。在听取当事人双方的陈述后,仲裁委员会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现在在线仲裁中运用的技术形式有:会议系统、自动化程序、密码保护交谈屋、邮寄名单服务程序及电子邮件。 3、在线消费者投诉处理

在线消费者投诉处理是指以在线的方式处理消费者投诉,最为典型的是更佳商业局在线(BBBOnline)。消费者可以以在线方式提交投诉,在收到投诉后,BBBOnline首先会与公司内部的有关人员联系争取和解,和解不成,则会采取电子邮件和电话进行简易的调解。倘若这些非正式的、部分利用在线方式的努力都不成功,BBBOnline会提供更加正式的离线争议解决方式,包括面对面的调解和仲裁。目前,这种在线消费者投诉处理尚不成熟,部分仍需使用离线方式。 4、在线调解

在线调解是指使用经过加密的电子邮件进行调节,或通过加密的聊天室进行沟通的方式。在线调解流程通常分为6个阶段:申请人提出申请、登记案件相关信息、选择调解员、在线调解、达成调解书和履行调解书。所有程序都通过在线的方式进行,双方当事人通过随机创设的在线调解室,以网上文字的形式进行事实陈述和证据出示,并由调解员介绍其相关的法

律,提出调解方案,双方当事人如果接受这一方案,则达成调解协议。除了以上提到的调解方式外,还存在在线调解论坛、贸易通、即时在线交流工具等辅助工具。 5、网络庭审

由于纠纷当事人可能存在地域差距,会导致案件的拖延,这使得当事人的利益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大量耗费诉讼资源,而网络庭审则可以克服这一不利因素。笔者认为,网络庭审是一种利益视频语音系统实现网络开庭的方式,它提高了诉讼效率、缩减了诉讼成本,克服了传统诉讼程序的形式主义,真正体现了司法为民的价值取向。但是网络庭审也面临诉讼程序安全以及对法官审判能力的挑战。

五、在线争议解决机制在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

尽管在线争议解决机制给我们带来诸多利益,但在线争议解决机制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不少障碍,集中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安全隐患与保密问题。

ODR机制的完善受到网络技术发展的限制,从提出争议、解决争议到最后的和解或裁决全过程都可能会存在某些安全隐患,如篡改和伪造数字证书;病毒、蠕虫、木马和间谍软件的侵入;交谈内容外泄等等,但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口令系统、加密技术、数字签名、安全服务器等措施得以有效解决。 2、管辖权和实体法律适用问题

在线争议解决机制的管辖权来源于当事人双方的合意,其管辖权主要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在线销售商和消费者之间选择在线争议解决机制的协议;二是在线销售商和在线争议解决机制网络服务商签订的管辖协议。但是在网络交易纠纷解决中,由于所面临的环境不同,合意的表现形式难以统一,因此管辖权是不可回避的话题。与此同时,由于网络地域的模糊性,仲裁地乃至调解地都处于空缺状态,而且即使当事人根据意思自治原则确定了解决争议的准据法,实践中可能会因为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准据法并不包含ODR实际所需的一切规则,因此法律选择条款的有效性常常是有争议的。 3、语言障碍问题

目前,在线争议解决模式绝大部分都是用英语进行的,而电子商务的参加者却来自不同的地方,讲不同的语言。如果语言不通,则纠纷当事人可能会选择其他的替代性方式。 4、缺乏透明度和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