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04-2011 摩托车道路试验实施规范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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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LX

业标准

摩托车、全地形车

可靠性和耐久性道路试验实施规范

2011-0X-XX发布 2011-××-××实施

发布

Q/LX G304-2011

前 言

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全地形车的可靠性、耐久性道路试验的各项要求。

本标准是对Q/LX G304-2005《摩托车可靠性道路试验(6000㎞)实施规范》的修订,并将Q/LX G307-2008《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产品质量检验 整车可靠性评定办法(6000km行驶检验)》、Q/LX G308-2008《摩托车产品质量检验 整车耐久性评定办法》、Q/LX G309-2008《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产品质量检验可靠性统计计算方法及故障模式》等标准内容整合到本标准内。

相对于Q/LX G304-2005标准,本标准主要修订内容有:

——标准名称变更为《摩托车、全地形车可靠性和耐久性道路试验实施规范》;

I

Q/LX G304-2011

摩托车、全地形车

可靠性和耐久性道路试验实施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全地形车整车可靠性、耐久性道路试验的试验条件及终止使用条件、试验里程及里程分配、试验项目及方法和试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和全地形车(以下简称摩托车)。 本标准不适用于电动摩托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570-2008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耐久性试验方法 GB/T 5374-2008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可靠性试验方法

GB 7258-200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黄色标记是文本中未引用的标准)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值的表示和判定

GB 14621-2011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 GB 14622-2007 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制及测量方法(工况法,中国III阶段) GB 15744-2008 摩托车燃油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

GB 18176-2007 轻便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中国第Ⅲ阶段) GB 20998-2007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限制及测量方法 GB 20073-2006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GB 16169-200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加速行驶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 4569-2008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定置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T 20076-2006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最大扭矩和最大净功率测量方法 QC/T 760-2006 四轮全地形车通用技术条件

QC/T 60 -2009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整车性能台架试验方法 SN/T 1991-2007 进出口机动车辆检验规程 四轮全地形车 Q/LX G303-2011摩托车整车道路试验大纲编制指南 Q/LX S400-2009 四轮全地形车(ATV)可靠性评定方法 Q/LX.Z-LXJX-03-003-09 摩托车道路试验管理规定 3 总则试验实施程序 3.1 编制试验大纲

1

Q/LX G304-2011

3.1.1 接受受试车后,检测所应确定一名试验责任工程师,负责与项目主管工程师对口联系、试验大纲的编制、试验工作的推进、内外部的协调、信息和问题的反馈、数据处理等工作。大纲编制前应与项目工程师进行充分沟通确认试验目的后再根据Q/LX G303-2011行编制,编写完毕后交项目主管工程师确认,并经相关领导审批后实施。 3.2 样车确认检查确认 3.2.1 驾驶员在接到试验车辆后,首先应对照按试验大纲要求对整车、考核件状态情况等进行确认,判定是否满足试验要求而决定是否进行下一步的试验。并记录在Q/LX.Z-LXJX-03-003-09中《路试样车接收状态检查表》、中;检查数据应记录在《车体耐久扭力表》和《耐久点检测定表》中。 3.2.2 样车的检查数据应记录在Q/LX.Z-LXJX-03-003-09《车体耐久扭力表》和《耐久点检测定表》中。 3.2.3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原则上应由项目组负责整改,整改完毕后再交付检测所确认满足试验要求后再安排试验。并记录在Q/LX.Z-LXJX-03-003-09中《整车点检、解析记录表》中。 3.2.4 对不符合规定的试验样车,检测所可拒绝接收。

3.2.5 对于试验目的不同的车辆(如重点考核某个部件),可不按全新车的标准要求进行检查,只对考核件进行确认、检查或测量即可,但对于影响车辆正常行驶和行车安全、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问题必须整改完成到位后方可进行下一步试验。 3.3 整车装配质量检查

3.3.1 整车配置是否完整。各考核零件及附件等有无差缺[如后视镜、保险杠(若需要)、货架、档泥板等]。是否符合道路试验要求需进行判定。检查情况记录在Q/LX.Z-LXJX-03-003-09《路试样车接受状态检查表》中。

3.3.2 紧固件状况及其它需考核件的检查和扭力测定按试验大纲要求进行(包括发动机悬挂、前后轮轴、平叉轴、方向柱螺母紧固情况等)及其它需考核件。检查并记录在Q/LX.Z-LXJX-03-003-09《车体耐久扭力表》中。

3.3.3 整车上各零部件的调整间隙(闸把、离合器手柄、后制动、前制动、驱动链条等)进行试验前确认。

3.3.4 对运动部件安装的是否干涉情况进行静态和行驶状态检查、确认(如链条与链盒,车架、前后轮与挡泥板,起动杆,制动踏板、覆复盖件与坐座垫、油箱、发动机及附件与车体部件等)。

3.3.5 对整车外观件有无破损,镀铬、烤漆件质量情况(剥落、起泡、起层、锈蚀等)进行检查确认。 3.4 整车使用功能检查

通过50km的短距离行驶进行检查车辆使用功能。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3.4.1 发动机方面 a) 工作状况:发动机气门间隙、负压是否正常,能否正常起动(电起动、脚起动);怠速转速和

稳定性;发动机运转是否正常,有无明显放炮,发冲等现象;异常的振动、噪声和异响(缸头、气门、曲轴、离合器、正时链条等)等情况确认。

b) 发动机润滑、冷却系统、冷却液和机油是否添加到位,工作时有无漏油、漏水现象; c) 油温、水温、缸头部分是否过热。 3.4.2 整车方面 a) 操作情况(灵活性及舒适性):油门执行器、换档机构是否灵活、可靠,离合操纵是否轻便、

有无打滑、发冲、无法分离等;

b) 制动系统的可靠性和效果:操纵部分(手、脚)的灵活性和制动效果,液压部分有无漏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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