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东华风电场送出线路工程基础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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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东华风电场送出线路工程 基础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构,并根据安全目标要求进行分解,确保各级安全责任的贯彻落实,并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将对本工程的施工全过程,实行严格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工程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

3、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3.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见下图5-1)

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图

项目经理 毕国荣 项目总工 安监部部长 质

量部综合部

-5- 施工队(图5-1) 110kV东华风电场送出线路工程 基础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3.2安全职责及权限 (1) 项目经理的职责

? 全面负责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是本工程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上级有关安

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的传达和贯彻落实审批工作。

? 制定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

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 负责对本工程各个环节的安全风险因素进行预测分析和控制,并针对工程中可能出现

的安全薄弱环节进行对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和整改工作,确保工程施工生产的安全顺利进行。

? 负责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

题,应组织相关部门积极整改,并通过施工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确保施工安全管理目标的

? 按“四不放过”原则,主持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2、编制依据及适用范围:

《110~500kV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10kV东华风电场送出线路工程设计总说明书及附图》。本措施规定了基础工程施工中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3、工程概况:

3.1 110kV东华风电场送出线路工程,起于110kV李子箐风电场升压站,止于220kV吾者变电站,单回架设,线路全长12.985km。全线处于泸西县境内. 本工程导线采用JL/GIA-240/30-24/7钢芯铝绞线,双地线架设,一根采用JLB20A-80-7铝包钢绞线,另一根采用OPGW-24B1-80[87.6;45.0]复合光缆

3.2 地形、地质及地貌状况

本工程设计的地形地形:平地占10%,丘陵占50%,高山占40%。 3.3 自然环境

本工程设计最大风速25m/s;覆冰15mm 3.4 交通情况

运输条件较差, 人力小运较远。 3.5 特殊风俗民情

云南是个多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较多,在施工时需妥善处理好地方关系,维护民族团结,防止发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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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部环保目标:

4.1、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规,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的环境要求,加强施工全过程的环境保护和监督管理,防止因施工不当造成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环境污染; 4.2、充分考虑环保要求,选择对环境影响和破坏尽可能小的施工方案; 4.3、及时清除并合理处置作业场地上的施工废弃物,不发生二次污染; 4.4、及时清理材料设备的包装物;

4.5、因施工产生对环境无法避免的影响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5、项目部安全目标:

6.1、不发生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

6.2、不发生在有限追溯期内因施工引发的设备和电网事故;

6.3、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及以上的设备和施工机具损坏事故; 6.4、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生产性交通事故; 6.5、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及以上的火灾事故。

6、项目部文明施工目标

1、施工人员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 2、施工人员着装统一,佩戴工作证上岗;

3、施工驻地布置合理,整洁卫生,生活垃圾及时清除;

4、材料物资分类放置、堆放整齐、标识清晰,有合理的防护措施; 5、作业范围有明显围栏,并按要求设置安全警告标识; 6、作业场地布置恰当,工具、材料合理堆放;

7、施工人员任务明确,分工合理,持有图纸、施工手册等技术资料; 8、施工作业行为协调、有序,无盲目施工和野蛮作业行为; 9、与当地群众关系融洽,部发生打架、斗殴事件。

7、责任制

1) 实行以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施工、生产责任制,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推行工程处与项目部、施工队签定安全责任书及安全方针目标公开承诺制度,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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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部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负全面责任。

3) 各职能部门及管理机构负责人按照机构的职责,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做好安全施工、生产工作,对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安全施工、生产工作负责。职能机构工作人员在本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安全施工、生产工作。

4) 公司的安全施工、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是公司岗位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公司安全管理的核心,是各项安全规程、制度得以实施的基本保证。

7.1项目部经理职责

7.1.1参加工程安全施工委员会的工作,直接主管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的工作。

7.2.2,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7.1.3审定项目部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项目部安全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7.1.4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7.1.5保证项目部安全奖金的建立和使用,确保项目部安全奖惩办法的实施。

7.1.6保证工程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和奖罚措施得以落实,并严格按合同执行。 7.1.7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工作。

7.1.8按“三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并主持人身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2项目总工职责

7.2.1对项目部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7.2.2组织编制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7.2.3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7.2.4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程序中规定的重大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7.2.5组织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报批。 7.2.6负责组织项目部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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