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管理制度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六 文章护理管理制度更新完毕开始阅读0b3cebbd48d7c1c709a14536

七、护理查房制度

1、护理部每月组织一次全院护士长护理业务查房,并要求查房科室负责护士、护理骨干参加。

2、凡参加查房的护士长,必须提前到科室熟悉病例,查找相关资料。 3、参加查房的人员必须按时到位,查房科室的护士、实习生均要参加。 4、被查房科室由护士长或负责护士按照护理程序对病人进行评估,提出护理问题,制定护理措施,并反馈目前实施效果及需待解决的护理问题。 5、查房讨论结束前,组织进行总结并提出持续改进措施。

6、病人所在科室护士长或负责护士应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做好详细记录,及时晚上病人各项护理措施,并落到实处。

八、护理会诊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在本科范围内无法解决的护理问题,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责任护士提出,经护士组长和护士长同意,填写会诊单并签名。应邀会诊的护理人员要在24小时内完成。 3、急诊会诊:被邀的护理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4、被邀科室必须派责任组长以上的人员参加会议。

5、院内大会诊:由护士长提出,经护理部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室护士长主持,重大院内会诊由业务副院长或护理部主任主持。责任护士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学术民主,充分讨论、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落实。

九、护理病例讨论制度 (一)护理病例讨论范围:

危重患者、死亡患者、投诉、纠纷患者、看展新技术新项目患者,由护士长组织全科护士讨论。 (二)护理病例讨论要求

每月举行一次,目的明确,人人熟悉病例,查阅相关资料,掌握疾病的最新动态,解决疑难、特殊问题及新技术新项目中的新问题,保证护理安全。 1、 2、

病例报告。

讨论:通过提问或发言的形式,找出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措施。

3、小结:主持人或护士长综合讨论内容,强调重点掌握的只是及重要护理措施,保证护理

安全,促进护理质量提高。

十、患者识别确认制度

1、患者入院时,首诊护士认真核对门诊病历、住院证的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等信息,与病人或家属确认后填写在病人一览表和床头卡上。 2、对危重、意识障碍、婴幼儿、老年人、语言及体力障碍的患者使用腕带标识,内容包括: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等,以便于查对。 3、在进行各项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到患者床边查对时必须患者或家属应答无误后,方可操作。

4、查对患者姓名时,护士必须说普通话;护士或患者地方口音重,要以询问患者叫什么名字为主,进行双向查对。

5、静脉输液,输液卡悬挂于输液架上,护士每更换一瓶液体要与输液卡核

对床号、姓名、药物是否正确,再询问患者姓名确认无误后方可输入,并记录更换时间、签名。同时告知患者输入的液体及主要药物。

6、抽血做交叉配血时,一次只允许抽一人,操作完一人再操作另一人,同时做好查对工作,防治错抽错放。取血、送血时,护士与检验人员认真核对交叉配血结果,并签字。给病人输血时,必须两名护士或医生协助核对无误并签字,到患者床前与患者或家属再次核对床号、姓名、血型,方可给患者输血。

7、急诊科收入病房的危重患者、手术室护士接送手术患者、分娩产妇等的识别和确认按照医院相关管理流程与交接规范做好患者交接识别和确认工作。

十一、腕带标识制度

1、对危重症、意识障碍、婴幼儿、老年人、语言及听力障碍、手术患者使用腕带标识。

2、腕带标识清晰、醒目,标记内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等。 3、腕带标识一般佩戴于患者上肢,特殊情况佩戴于下肢。

4、腕带标识佩戴松紧适宜,佩戴部位皮肤完整,无擦伤,手部血运良好。 5、向患者家属说明腕带标识的重要性,取得合作。严禁医护人员或患者家属随意将腕带标识取下。

6、对使用腕带标识患者进行各种治疗、护理、检查前,医护人员必须利用标识对患者进行正确的识别,防治差错事故的发生。

十二、疑难、危重病例护理查房讨论制度

1、疑难病例护理查房、讨论主要是重症抢救病例、疑难病例和特殊病例。 2、由所在的科室提出或质控科提出申请,护理部组织护士长或相关科室护士长、责任护士参加,必要时邀请科主任、管床医生参加。

3、由护理部主持,申请科室准备好病人的相关资料,提出目前的护理难和需要解决的护理问题,被邀人员根据本专业特点,提出指导意见,护理部总结。

4、申请科室将讨论意见整理后,制定出较为完善的护理计划,并在护理记录记录单上做详细记录。

十三、医疗文件管理制度

1、医疗文件是患者在住院期间各种检查、诊断、治疗与护理的重要记录,由病室护士负责管理,定放于护理柜中,用后归原。各班医护人员均须按医疗文件书写规范及管理要求执行。

2、医疗文件必须保持整洁,各种记录单应按病历排列顺序整理,不得撕毁、涂改或丢失。每日由晚班护士整理一次。

3、非本科工作人员、患者、探陪人员不得任意外借、翻阅复印或转抄各种医疗记录,外出会诊或转科、转院时,患者不得自带病历,只能带病历摘要。 4、护士长每周定时检查现用医疗文件记录,平时随时抽查,不合要求者,在不改变资料本来内容的原则下可进行格式及文字方面的修改。

5、出院患者病历经整理后由护士长或质控总检查一次,凡进入病案室后的病历不得再借出进行重新修改。

6、患者出院或死亡后,其病历须按规定装订,由病案室负责保管,保存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