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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指引旨在规范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包括供应商引入、考察、考核、评审

定级、合格供应商资料库管理等工作。目的为建立长期稳定、可比较选择的合格建材及设备供应商网络,合理降低采购成本,保证甲供产品的质量和交货期。

第二条

本指引适用于由公司成本控制中心采购部负责采购实施的建材/设备供应商

的管理,包括实行甲供的各种建筑主材、辅材;机电设备;精装修项目的甲供材料等供应商的管理。

第三条

各下属公司采购部应参照本指引制订本区域供应商管理制度,并相应开展供

应商的引入、考察、考核、评审及建立区域合格供应商资料库等工作,用以指导本区域项目的材料采购和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二章 职 责

第四条

成本控制中心采购部为供应商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供应商的组织考察、组

织考核以及供应商资料库管理工作。并且是公司集团采购工作的协调人和对供应商的投诉、纠纷、协调的处理主责部门。

第五条

公司成本管理小组为供应商评审定级的审批机构由采购部、设计管理中心、

工程管理中心、物业公司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成本控制中心采购部依据考核结果出具基础评审定级意见,报成本管理小组审议确定。

第六条

公司职员均可实名推荐供应商。采购部部对供应商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

即可根据项目需要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成立考察小组实施考察。

第七条

采购部部根据公司成本管理小组对供应商的评审定级结果不断更新、完善供

应商资料库内容,并由专人负责维护、更新成本管理信息平台相关内容。

第八条

公司工程管理部、设计管理中心、物业公司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参与供应商考

察、考核工作,提供专业意见。

第九条

各下属公司负责本区域供应商管理工作。并且负责协调本区域内各项目对供

应商的投诉、纠纷、协调的处理工作。

第十条

各下属公司主持本区域的集团采购事项,并形成区域性集团采购合格供应商

资料库。各区域合格供应商资料库须及时报备公司成本控制中心采购部。采购部根据业务需要可甄选各区域合格供应商资料库中等级优秀的供应商向公司其他项目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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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供应商引入、考察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供应商引入、考察工作程序如下:

(一)采购部采购人员根据采购需要通过市场调查或其他信息、媒介渠道了解,引入供应商,公司职员亦可实名推荐供应商并提供供应商资料。

(二)采购部对供应商资料进行初审,由成本控制中心负责人签署初审意见。 (三)初审合格即可根据项目需要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成立考察小组实施考察: 1、考察前采购部主责人员提出考察纲要;

2、考察小组成员由业务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采购部、设计管理中心、工程部等。一般不少于3人;

3、同一类供应商或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考察须保证有3人始终参与考察; 4、考察时须填写《材料/设备供应商考察记录表》,后附书面《考察报告》。《材料/设备供应商考察记录表》及后附的书面《考察报告》须由所有参与考察人员签字确认考察意见。

(四)所有经公司成本控制中心会议审议确定的供应商考察,其考察意见须报审成本控制中心领导审议确定。

(五)经成本控制中心会议审议通过的供应商,视为可纳入《合格供应商资料库》的依据。

(六)经考察不合格的供应商除在《材料/设备供应商考察记录表》中标明外,应归入《不合格供应商记录表》,并作为《合格供应商资料库》的附件备查。

(七)公司成本控制中心会议作出停标处罚的供应商或经年度考核评审确定为不合格的供应商,在其停标期满或评审后6个月方可根据需要再组织初审和考察。

第十二条 对供应商主营产品的考察内容:

(一)核对营业执照、准用证/产品许可证、技术鉴定文件、资质等级证明等资料原件,所有资料及证件均须复印留存。

(二)近两年的财务状况;

(三)厂家的生产能力、销售情况及人力资源状况; (四)认证及获奖情况;

(五)生产设备的先进程度、运转情况及整个生产车间的状况; (六) 对产品各生产环节采取的控制手段;

(七)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产地及质量; (八)主要客户情况和过往业绩情况; (九)全国供货运输情况;

(十)结合采购申请须了解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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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供应商考核工作程序

第十三条 对已合作的供应商考核工作分为按项目的单项考核和按年度考核两类。单项考核的结果和表格作为资料存档在《合格供应商资料库》中,作为年度考核评比的重要组成部分;年度考核的结果和表格作为资料存档在《合格供应商资料库》中,作为年度成本控制中心评审定级的主要依据。

第十四条 单项考核工作程序:

(一)每单采购任务在采购供货结束后一个月内,采购部组织相关部门(如工程部、设计管理中心、物业公司等)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供应商在供货质量、安装、工期配合、现场服务、售后支持及维保服务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全面综合评价考核,填写《供应商考核评价表》。

(二)采购部根据收集的《供应商考核评价表》评分情况和各分项指标的评价情况简述进行归纳整理,形成书面单项考核评价报告,经考核小组成员会签确认后,由成本控制中心负责人审批签发,以附件形式收入《合格供应商资料库》,作为资料备考。

(三)10万元以下的零星采购/办公设备采购/汽车采购等不进行单项考核。

(四)每单项采购任务在采购供货周期内如发现供应商在供货质量、安装、工期配合、现场服务、售后支持及维保服务等任一方面存在违反合同内容或协调不畅等问题时,应及时知会采购部相关采购责任人记录在案,作为单项供应商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

第十五条 年度考核工作程序:每年12月中、下旬由采购部负责对全年度单项《供应商考核评价表》进行整理统计,形成该供应商的年度考核评价报告,由成本控制中心负责人审批签发,以附件形式存档在《合格供应商资料库》中,作为评审定级的主要依据,报公司成本管理小组会议评审定级。

第十六条 经考察合格而未曾合作的供应商仅纳入《合格供应商资料库》,作为可参加公司招投标活动的资格依据。但不参加供应商年度考核及评审定级活动,为无级别单位。

第五章 供应商评审定级工作程序

第十七条 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供应商评审定级工作。 第十八条 供应商级别及对应资格如下:

(一)A级优秀供应商:年度考核综合评比90分(含)以上。 享有资格:

1、优先取得采购信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为供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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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优先返还投标保证金;优先支付货款;

3、年度可获公司授予的“A级优秀供应商奖”称号; 4、作为嘉宾受邀参加公司举办的供应商互动活动。

(二)B级合格供应商:年度考核综合评比75分(含)至90分间。 享有资格:

1、可参加招投标活动;

2、可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类供应商培训及互动活动。

(三)C级观察供应商:年度考核综合评比60分(含)至75分间。 享有资格:

1、可参加低于50万元的小额招投标项目;

2、可参加公司举办的有针对性的供应商辅导培训活动;

3、成本管理部负责对观察级供应商提出工作待改进项,限定观察期要求其改善。 (四)D级不合格供应商:年度考核综合评比60分以下,或因违返合同内容或其他不良行为经公司成本管理小组会议决议进行处罚的供应商,即确定为不合格供应商,纳入《不合格供应商记录表》,并由采购部负责将该供应商从《合格供应商资料库》中剔除。

不合格供应商不能再获邀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招标活动。 第十九条 供应商评审定级工作程序如下:

(一)采购部在年度供应商书面考核评价报告中对该供应商的评审定级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成本管理小组会议审议确定。

(二)采购部根据成本管理小组的评审定级结果更新《合格供应商资料库》,会议纪要作为《合格供应商资料库》附件备查。

第二十条 年度供应商评审定级工作结束后,采购部负责将成本管理小组会议评审定级结果和据此修订的《合格供应商资料库》以正式发文的形式在公司公示。

第六章 集团采购供应商考察、考核、评审定级工作程序

第二十一条 集团采购供应商引入、考察、考核、评审定级管理遵照本指引中第四章、第五章的供应商引入、考察、考核、评审定级管理程序执行。

第二十二条 特殊条款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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