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2012年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工作实施意见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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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大连理工大学2012年

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工作实施意见

为做好2012年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工作,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高等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评聘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1.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以《大连理工大学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大连理工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为根据,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全面提高人才队伍素质为目标,全面落实“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约管理、岗变薪变”的管理原则。

2.以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建立有利于精英人才教育,有利于承担重大项目、产出重要成果,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培养和造就一批在国内外学术界和教育界有影响、有地位的学术带头人的竞聘机制。

3.坚持教授治学。岗位评聘要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和教授会的作用。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开岗位设臵和基本任职条件,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开竞聘程序,公示业绩成果,公布评审结果,公示拟聘人员名单。规范工作程序,全面接受监督。

二、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工作程序

(一)教学科研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工作程序 教学科研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发布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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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在学校人才招聘网上(http://rc.dlut.edu.cn/)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各学部和独立建制的实体学院(含体育教学部)受理申请。

2.下达推荐限额

学校对各学部和独立建制的实体学院(含体育教学部)分别下达2012年教学科研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推荐限额。对学部下设学院按一定范围下达推荐限额。

3.成立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分委员会

各学部和独立建制的实体学院(含体育教学部)分别成立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分委员会,成员由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担任,成员名单报人事处。学部评聘分委员会人数不少于19人,可以聘任非本学部专家担任评委。独立建制的实体学院(含体育教学部)评聘分委员会人数不少于15人,其中非本学院(含体育教学部)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由学校指派)。

4.报送竞聘材料

竞聘人员向评聘分委员会报送竞聘材料。各学部和独立建制的实体学院(含体育教学部)成立审查组,对竞聘人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审实,并将审实后的材料在学部或独立建制的实体学院(含体育教学部)进行网上公示。推荐评审会前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不符合岗位竞聘基本条件的人员不予受理。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竞聘人员是否满足本实施意见第五条(岗位竞聘人基本条件)要求,材料审实主要依据《竞聘教学科研系列高级岗位业绩审核表》中的填表说明,逐条审查竞聘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业绩审核表》所填成果须与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工作业绩信息系统所填数据一致,网址http://202.118.68.3:8080/DUTHRWEB/。

《大连理工大学教授和副教授岗位竞聘申报基本业务条件》为竞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要求,不作为聘任的充分条件。对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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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最低要求的竞聘人员,不再计算学术积分,由各单位评聘分委员会通过票决制确定推荐人选。

5.推荐评审

竞聘人须经学部下设学院或独立建制的实体学院(含体育教学部)组织的“教授会”进行推荐评议,参加“教授会”的人数达到或超过本单位全体教授人数的三分之二方为有效。在“教授会”投票中同意票超过半数的人员方可作为竞聘人选提交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分委员会评审。

各学部和独立建制的实体学院(含体育教学部)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分委员会组织竞聘人员进行答辩。坚持任职标准和岗位需求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考虑学术水平和贡献,以及学科、专业、基地现有教授人数和增补教授岗位的急需程度等。通过票决制,根据推荐限额确定教学科研系列正高级岗位推荐人选并排序(不能并列)。将推荐人选名单及排序、原始票及投票纪实报人事处。

6.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委员会组织答辩评审

学校成立由各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综合审查组,对各单位推荐的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选进行竞聘资格和竞聘材料复审,并在校园网上公示竞聘材料。未通过资格和材料复审或公示期间有异议并经查属实的人员,取消本年度竞聘资格,并按参加了学部和独立建制的实体学院(含体育教学部)评审但未进入学校答辩评审会对待。被推荐人所在单位不能增补推荐人选。

通过资格和材料复审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参加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委员会组织的答辩评审会(以下简称学校答辩评审会)。

答辩评审会后,人事处将答辩人在评审会上所用的PPT在校园网上公示。

7.公示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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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在校园网上公示评审结果。 8.聘任

对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学校下发聘任文件。 9.其他说明

58周岁以上(195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且受聘副高级岗位满五年的教学科研系列人员可不按岗位推荐,经评聘分委员会评审推荐参加学校答辩评审会。每个学部和独立建制的实体学院(含体育教学部)原则上限推荐1人。

2011年参加正高级岗位评聘但未进入学校答辩评审会的人员,或2010年、2011年已连续两年进入学校答辩评审会但未获聘任的人员,原则上本年度不能参加竞聘。若2012年内取得特别突出的业绩,经本单位推荐,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委员会主任会议讨论同意,可以参加竞聘。

竞聘正高级岗位一般应具有五年及以上副高级岗位任职经历。对德业兼备、在本学科领域已有相当学术影响、能够履行正高级岗位职责的副高级岗位人员,可以在不满足任职年限的条件下占限额推荐。

(二)实验技术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工作程序 实验技术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下达推荐限额

学校对各学部和独立建制的实体学院(含体育教学部)分别下达2012年度实验技术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推荐限额。

教学科研系列人员也可以参加实验技术系列正高级岗位竞聘,评审通过后转为实验技术系列人员,按实验技术系列人员管理和考核。

2.成立实验技术系列正高级岗位评聘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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