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申请及管理办法(试行)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二 文章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申请及管理办法(试行)更新完毕开始阅读0cf859386e85ec3a87c24028915f804d2b1687ae

西安石油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和《西安石油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试行)》文件精神,特设立“西安石油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为更好地发挥该基金的作用,保证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设立创新基金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研究生科技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支持研究生选择具有创新性的研究课题,引导研究生学习和掌握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基本程序。

第二条 创新基金将与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密切结合,其研究成果必须是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核心内容。

第三条 创新基金资助的范围主要包括:①在理论、方法和技术上具有创新性;②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和新兴学科等跨学科研究项目;③准备申请地市级以上政府纵向课题的预研项目;④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应用技术或开发项目;⑤创新性很强的风险选题;⑥高水平科技竞赛活动选题。

第四条 学校设立创新基金专项经费,纳入学校财务资金预算,经费计划核定按当年实际录取研究生数生均1000元标准投入,该专项经费划拨研究生部管理,专款专用。

第五条 创新基金也接受社会的资助,包括企业、投资机构、社会团体及个人的无偿捐助。各种来源的资金均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并在每年年底公布资金使用情况,凡社会资助资金一次性达到或超过10万元的,可向学校申请在创新基金下设立具有冠名权的专项基金。

第六条 创新基金项目管理遵循“限额申报—评选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的基本程序。评选立项坚持“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标准、宁缺毋滥”

的原则。

第七条 资助项目的研究期限为1年,自然科学类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不超过6000元;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不超过3000元。

第八条 项目申请人须是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并符合如下条件:课程学习已基本结束,至预期毕业至少有一年的时间。

第九条 鼓励以项目组(成员不超过3人)方式申请,对由跨学科研究生组成的科技创新团队申请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将予以优先资助。

第十条 申请者参加了指导教师承担的省部级科研项目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者优先。

第十一条 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将根据院(系)学科特点和在校研究生人数实行限额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填写《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经导师推荐后报所在院(系)。院(系)学术分委员会对申请人资格、申报项目的有关内容是否符合基金资助范围及要求等进行审查,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初审,按学校分配的计划推荐立项资助的项目及资助额度,签署审议结果和推荐意见,将相关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本报送研究生部。

第十二条 研究生部组织有关专家对各院(系)初审结果进行复审,经校内一周公示后由研究生部正式公布获得资助的项目名单。

第十三条 项目负责人接到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立项通知后15天内,应与学校签订立项协议书。逾期不签又未说明理由的项目,按自动放弃处理。 第十四条 导师对资助项目应积极给予关注并提供必要的指导与监督。 第十五条项目负责人及其成员不得擅自修改申报表及协议书的各项任务指标及研究工作的总体安排。如确需变更,必须出具书面报告,详细说明理由,经所在院(系)审查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十六条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学校将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项目负责人须按时填写《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并交所在院(系)和研究生部,逾期未交者,停止拨付下期经费,直至中止、撤消该项目。

第十七条 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不能更换项目负责人,如因特殊情况(出国、退学等)而不能行使职责确需更换时,应出具书面报告,详细说明项目负责

人变更的具体原因并推荐新的项目负责人,经原负责人及新的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所在院(系)审查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十八条 若未能按申报表及协议书中的规定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各项任务指标,或在项目的实施中弄虚作假等情况。学校将视情况中止或撤消该项目。 第十九条 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协议书要求在毕业答辩前提交《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和相关成果附件材料。

第二十条 项目经费分两次拔付:立项后拔付65%,中期检查合格后35%,由计划财务处按项目立账,经费管理实行双负责人制度(经费支出由项目负责人及其指导教师同时签字才能报销)。

第二十一条 基金必须专款专用。只能用于以下支出范围:

1. 科研业务费:①测试、计算、分析费;②科研旅差费(调研、学术会议费);③科研资料费(项目研究所需书籍、资料);④资料印刷费。2. 实验材料费:①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品的购置费;②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 3. 小型实验器材、工具购置费。 4. 学术论文版面费、报奖和申请专利费。

第二十二条 创新基金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归属于西安石油大学应注明“西安石油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在执行中予以补充修正,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项目编号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

申 报 表

项 目 名 称 项目负责人 所 在 院 系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信 箱 填 表 日 期

二○○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