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交通大学工会委员会工作职责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二 文章兰州交通大学工会委员会工作职责更新完毕开始阅读0d61c704d4d8d15abe234ee2

兰州交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 教学科研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二〇〇二年一月第四届教代会通过,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七日第五次教代会修定) 一、 教学科研工作委员会为教代会的专门工作委员会,对教代会负责,在教代会执委会

的领导和校工会的协调下开展工作。

二、 二、教学科研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保证教学、科研、学科学位等方面的建设是教代

会的首要任务。

三、 教学科研工作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部门会商提成建议名单,经教代会主席团审议后,

提教代会通过。主任、副主任在委员会产生。委员实行常任制,任期与本届教代会相同。

四、 教学科研工作委员会的职责:

1. 对教代会要讨论、审议、决定的教学、科研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提

出具体建议。

2.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在学科学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促进科研发展、

深化教学改革、师资培训等方面广泛听取和反映教职工意见和建议。

3. 加强与教务、教研、研究生处等有关单位的联系,了解掌握教学、科研、学科学位建设

工作动态,参与各项活动,并对有关问题提出询问和建议。

4. 关心教师科研队伍的建设与成长,协助开展有关职德师德建设的各项活动。

5. 每年不定期召开工作委员会会议研究工作,讨论工作计划及其完成情况,并向教代会执

委会汇报工作,做好教代会交办或委托的其他任务。 五、 本条例的未尽事宜,由教代会委托校工会负责解释。

兰州交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 民主管理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七日第五次教代会通过)

一、民主管理工作委员会为教代会的专门工作委员会,对教代会负责在教代会执委会

的领导和校工会的协调下开展工作。

二、民主管理工作委员会要贯彻党中央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思想,发挥教

职工主人翁作用,代表教代会对学校事务进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三、民主管理工作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部门和教代会各代表团推荐的一名正式代表组

成,其委员会组成建议名单经教代会主席团审议后,提教代会通过。主任、副主任在委员会产生。委员实行常任制,任期与本届教代会相同。 四、民主管理工作委员职责:

1. 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收集教职工意见和建议,提出有关学校民主建

设制度、规定等方面的建议方案,并向教代会或教代会执委会呈报。

2. 代表教代会了解监督学校经费收支及财务年度预、决算情况。参与学校有关资金的

管理、使用办法的规定。

3. 代表教代会对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部、系)校务公开等工作进行协调检查 4. 参与民主评议干部的协调和配合工作。 5. 定期向教职工公布民主制度建设的有关情况。

6. 每年不定期召开工作委员会会议研究工作,讨论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并向教代会

执委会汇报工作,做好教代会交办或委托的其他工作。 五、本条例未尽事宜,由教代会委托校工会负责解释。

兰州交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 教职工权益维护协调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七日第五次教代会通过)

一、教职工权益维护协调工作委员会为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对教代会负责,

在教代会执委会的领导和校工会的协调下开展保障和维护教工合法权益工作。

二、权益维护工作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部门和教代会各代表团推荐的一名正式代表

组成,其委员会组成建议名单经教代会主席团审议后,提交教代会通过。主任、副主任在委员会产生。委员会实行常任制,任期与本届教代会相同。 三、权益维护协调工作委员会职责:

1. 学习了解运用有关国家、部门、行业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参

与劳动关系、集体劳动合同、劳动争议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协调工作。 2. 对教职工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参与校内职工住房的管

理及咨询和监督协调工作。 3. 保障和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

4. 参与学校人文环境、福利设施建设的规划等调研工作,并反馈教职工意见。 5. 参与教职工生活福利有关规定的调研、咨询、制定和落实监督工作。 6. 对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并向教代会和学校有关部门

提出建议,反馈信息。

7. 每年不定期召开工作委员会会议研究工作,讨论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并向教

代会执委会汇报工作,做好教代会交办或委托的其他工作。 四、本条例的未尽事宜,由教代会委托校工会负责解释。

兰州交通大学工会主席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决议及工作安排。

二、搞好工会领导班子建设,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分工协作,充分调动工会工作人员的积极

性。

三、主持召开工会全委会、常委会及工会各种会议,主持筹备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

会。出席、列席校党委、行政和上级工会组织有关会议。

四、组织实施会员代表大会、全委会、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制度并组织实施工作计划,做好

年终总结。

五、批阅处理校党委和上级工会来文、来函、签发校工会文件。 六、管理使用好工会经费,负责审批各项经费支出,组织预算决算。

七、主持对各分会工作,教职工之家建设、工会积极分子的检查、评比和表彰工作。 八、负责协调党、政、群团各部门关系,经常向党委请示、汇报工会工作,主动接受党委领

导,并积极争取行政的支持。

九、充分发挥工会的基本职能、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女教职工委员会的职能,

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十、教代会闭会期间,主持完成常设机构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一、 完成校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