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十二五规划纲要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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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专用道路、公交场站等项目。加快建设高铁枢纽配套项目,重点建设快速集散系统、枢纽地面配套设施。

拓展和完善城市路网骨架。开工建设乌鲁木齐绕城高速东线西线工程,新改建东二环及城市主干道20条、城市次干道21条;改造建设重要交通节点和10座立交桥;结合棚户区改造,新改建城市支路网350公里,形成“三环十二射”路网结构,显著改善城区交通拥堵状况。

加快静态交通设施建设。加快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制定停车建设与运营管理的相关政策,修订居住区及公共建筑停车位配建标准,严格管理占道停车。加大客运枢纽和运营场站建设力度。加快智能交通调度系统建设,加强交通需求管理和引导,提高城市交通的运行效率。

第三节 统筹完善城乡基础设施

建立城乡一体的市政设施体系。在城市和农村重点建设一批供排水、供电、燃气等设施项目。加快城乡供排水改造和扩建,重点建设乌拉泊水厂、米东区净水厂等供水工程和乌鲁木齐南山污水处理工程。加快城乡垃圾转运及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垃圾处理率。加快完善城乡减灾防洪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消防、防洪减灾体系。加快城乡供电、供热、供气设施建设,确保居民公共服务和产业发展需要。

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条件。建成大西沟水库、柴窝堡湖补湖等重点水利工程。切实加大政府投入,全面完成农牧区安全饮水工程。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490公里,新建改扩建三级客运站3个、四级

客运站18个。全面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农牧民生产和生活条件。

第五章 建设天山绿洲生态园林城市

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增强首府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一节 大气污染防治

采取更加严格有力的措施,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支持,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显著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大能源结构调整力度,调整以燃煤为主的城市能源消费结构,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大力推进热电联产和煤改气,实施分散锅炉并网改造,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措施,2012年前在中心城区实现高污染燃料禁燃,到2015年完成供热能源结构调整目标任务,实现主城区热电联产、煤改气全覆盖。加强重点污染源治理和污染企业搬迁工作。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制定更加严格的电力、钢铁、石化、机动车等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控制超标排放。加强对施工扬尘、道路扬尘等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加大环境能力建设,扩大环境监管覆盖面,提升对各类污染的监管水平。出台环保限制发展产业目录,严格控制新污染产生。到2015年大气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城市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达到82%。

第二节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逐步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循环经济发展机制。加快形成企业、园区、社会三个层面的循环经济发展框架,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积极引导和支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逐步建立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以石化、钢铁、电力、建材等产业为重点,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对重点污染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在八钢、中泰化学等重点企业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引导企业按照循环经济要求布局和生态化改造。加快推进园区循环经济体系建设,要在认真总结两个国家级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推进甘泉堡工业区、头屯河工业园和米东化工工业园循环经济工业园创建工作。积极发展循环农业,因地制宜推广各种农业生态发展模式,建设一批农业生态高效示范点。积极促进社会层面循环经济体系建立,加强城市垃圾、污水、污泥等再生资源回收处理和再利用。推行绿色生产,倡导绿色消费,形成循环利用各类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三节 更加注重资源节约

加快建设以节水、节地、节能、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为主要内容的资源节约型社会,切实提高资源利用率,培养和强化全社会节约意识,形成节约资源的生产消费氛围。着力调整用水结构,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推广微灌、滴灌等农业节水技术,减少农业用水。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推广住宅用水中水回用。鼓励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实行行业用地定额标准和投资强度控制标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全面加强节能工作,加快工业、建筑、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降耗,做好石化、钢铁、电力、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的节能降耗工作。推广节能新技术和节能新产品,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严格执行新建建筑强制节能设计标准。积极推进超低能耗、被动式建筑、

绿色建筑等试点示范,引导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鼓励使用太阳能产品。加强原材料节约,鼓励使用新材料、再生材料,有效遏制产品的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推广应用高性能、低材耗、可再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以粉煤灰,煤矸石,冶金、化工废渣及有机废液综合利用为重点,推进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快低碳技术研发和产品推广,努力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

第四节 构建生态城市

以乌鲁木齐县南部天山、达坂城区北部天山和准噶尔盆地南缘为重点,继续实施“三北防护林”工程,乌板乌水生态防护林保护工程,达坂城绿园工程,北部沙漠防护体系工程,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及风沙治理区生态建设,打造城市南部山地生态屏障和北部荒漠生态屏障。继续实施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水流域和湿地综合治理,水源地和水库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保护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防止水土流失。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严格控制采矿业。加大对城市周边矿区特别是沙坑进行生态恢复和治理。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营造生态文明社会环境,广泛宣传科学发展观、生态文明观,大力倡导爱护生态、崇尚自然的新理念,形成有利于生态文明的新风尚,积极推进生态区县、乡镇(街道)和文明生态村(社区)的创建工作。新区建设绿化覆盖率不少于40%,道路建设按主干道两侧各50米、次干道两侧各30米修建绿化带,集中打造一批绿化景观精品。围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目标,继续完善城市生态园林系统建设,在中心城区实施“见缝插绿”、“拆墙透绿”和山体绿化工程,建设一批绿地和小游园,形成以大面积荒山绿化为屏障,以道路绿化为骨架,以公园游园美化为基础,以庭院绿化为点缀的城市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