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煤集团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最新,操作性强)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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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必须安设至少2道反向风门,并处于常闭状态。

第三十一条 通风设施必须严格按照《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及经矿总工程师或通风副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在设计位置施工。

第三十二条 密闭、风门等通风设施施工必须全断面掏槽至实帮实顶,掏槽深度一般不小于0.2m,与煤岩接实。永久密闭及永久风门墙厚不得小于0.5m。

第三十三条 密闭外的钢轨、电缆、管路、钢带、金属网等必须断开,并按设计要求设置观测孔、措施孔和“U”型反水孔或反水池。密闭位置距巷道口不得超过5m,密闭前距巷道口1-2米处必须设置栅栏,高度不低于1.6m,栏孔规格不得大于200毫米×200毫米,栅栏要设置牢固可靠。栅栏外必须悬挂“禁止入内”牌、通风设施说明牌板及密闭检查管理牌板。密闭要进行统一编号,密闭前5m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

第三十四条 行车的两道风门间距不少于一列车长度,行人的两道风门间距不得小于5m。调节风门上的调节风窗应设置在风门墙的上方。测风站长度不少于4m(断面超过15m时,测风站长度应不少于7m)。

第三十五条 突出煤层的石门揭煤和煤巷掘进工作面进风侧,必须设置至少2道牢固可靠的反向风门。风门的间距不得小于4m,墙垛厚度不得小于0.8m,抗压强度不得小于0.6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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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防突反向风门距工作面回风巷不得小于10m,与工作面的最近距离一般不得小于70m,如小于70m时应设置至少三道反向风门。通过防突反向风门墙垛的调节窗、风筒、水沟、刮板输送机道等,必须设有逆向隔断装置。

第三十七条 通风设施竣工后,由矿通风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凡是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必须整改至合格。

第三十八条 井下通风设施至少每周全面检查1次,自动风门每天检查一次,对风门及其控制装置、风门闭锁装置、各类传感器、电气开关等的完好和运行状况进行系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维修处理。

第三十九条 严禁任何单位、任何人随意拆除、损坏通风设施(包括风门、风筒、局扇、密闭、栅栏等),特别要防止拆开、结扎、堵塞风筒、敞开风门。如因改变通风系统或启封老空区需拆除通风设施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由通风区(队)执行。

第三节 局部通风

第四十条 矿井开拓或准备采区时,在设计中应根据该区域全风压供风量和瓦斯涌出量编制通风设计。掘进巷道的通风方式、局部通风机型号、风筒规格、安装和使用要求,都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四十一条 局部通风机应由指定人员负责,实行挂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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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以保证局部通风机连续、可靠、稳定运转。局部通风机管理牌板必须标明主(备)风机、使用地点、风机型号、功率、通风距离、风筒直径、看管风机责任人姓名、日期以及风机所在位置巷道通过的风量等。

第四十二条 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系统,主、副风机应具有同等能力。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局扇遥讯、综保必须由通风、机电部门的专职人员每周共同检查一次;风电瓦斯闭锁每周共同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有记录可查。采煤工作面处理上隅角积聚瓦斯的风机,供电电源应设专用线路,实行风电闭锁,风机前须安设瓦斯监控传感器。

第四十三条 如果主风机发生故障,副风机运转时,工作面必须停止工作。主风机应当在八小时之内将故障处理完毕,并恢复正常运转后,方可施工作业。

第四十四条 掘进工作面应按设计、按计划一次性施工到位,中途不得停工,因特殊原因需要停工,应制定专门安全管理措施,但不准停风。如需要临时停风时,应制定安全措施,工作面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由专职瓦检员在巷道口设置临时栅栏,揭示警标,并在巷道口把守,严禁人员入内。需要较长时间停工、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应在24小时内予以封闭。封闭应在密闭内外实行“三断”措施,即:断管路、断缆线、断轨道。

第四十五条 要加强局部通风机供电管理,杜绝无计划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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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停风现象。凡因无计划停电、停风的掘进工作面,瓦斯检查员或现场班组长立即撤出所有人员,切断巷道内电源,生产单位在巷道口打好栅栏或安排专人警戒,禁止一切人员进入。造成无计划停电、停风的原因,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追查处理,处理结果报集团安全监察部门。

第四十六条 严禁使用3台(含3台)以上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准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向2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供风。

第四十七条 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装应当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保证风机和风筒安装吊挂质量,杜绝局扇循环风、减少漏风,工作面风量必须满足作业规程设计要求。

第四十八条 其他事项严格按《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井局部通风机技术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节 巷道贯通

第四十九条 巷道贯通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按措施实施。

第五十条 巷道贯通安全措施包括通风系统调整、防治瓦斯、放炮管理、防止冒顶和预防透水等内容。贯通前通风部门应做好正常的通风工作,保证两端的巷道内不积存瓦斯,并做好贯通时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绘制贯通前和预计贯通后的通风系统图,明确贯通时调风设施的布置和要求,并做好一切准备。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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