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07〕125号)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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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151医院以南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水井外围2000米以内,精制粉皮厂以西,后营以北,玻璃钢厂以东,二十中以南的区域。

准保护区:小南海水库、彰武水库以及洹河吁嘈沟口以上的水域。 5.四水厂大坡村地下井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9眼井)

一级保护区:水井外围200米,梅东路以西,冶金路西以东,文明大道以北,梅园路以南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水井外围2000米以内,铁四路以西,南中环以北,骈家庄以东,柴库小学以南的区域。

准保护区:小南海水库、彰武水库以及洹河吁嘈沟口以上的水域。 6.五水厂韩王度村地下井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4眼井) 一级保护区:水井外围20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水井外围2000米以内的区域。 准保护区:小南海水库、彰武水库以及洹河吁嘈沟口以上的水域。 (六)鹤壁市

1.盘石头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取水口周围1000米的水域及正常水位线以上、山脊线以内取水口侧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从取水口至水泉前进渡槽南水厂支渠入口的工农渠两侧10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淇河与淅河汇合处至水库大坝内的水域及正常水位线以上、山脊线内取水口侧3200米范围内的陆域。 准保护区:盘石头水库二级保护区外的所有淇河流域水体范围和所有陆域汇水区范围。

2.寒波洞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淇河Ⅰ桥至取水口下游300米的水域及河岸两侧5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淇河Ⅱ桥上游1000米至取水口下游500米的水域及河岸两侧1300米的陆域。

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之外的淇河汇水区范围。 3.鹤壁集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2眼井) 一级保护区:三水厂厂界外100米所围的区域。 (七)新乡市

1.黄河贾太湖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田庄至寺王东二干渠和四水厂引水渠道等输水渠道堤外50米沿岸的陆域;牧野区平原乡三支渠两侧30米的陆域;贾太湖蓄水池、沉沙池、西郊沉沙池水域及其截渗沟外10米范围的区域;贾太湖蓄水池、西郊沉沙池至四水厂和一水厂之间的输水暗管两侧1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京珠高速公路桥至桃花峪的黄河水域和黄河南岸大堤以内、黄河北岸生产堤以内的滩区;人民胜利渠渠首至田庄的水域及堤外50米沿岸的陆域。

2.黄河原阳中岳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黄河干流原阳取水口(幸福闸、马庄闸、双井闸)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的水域;原阳新一干渠两侧50米及四水厂专用饮水渠道和牧野区平原乡三支渠两侧30米的陆域;原阳中岳蓄水池、沉沙池截渗沟外10米的区域;原阳中岳蓄水池至四水厂、五水厂之间的输水暗管两

侧10米的陆域。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京珠高速公路桥至桃花峪的黄河水域和黄河南岸大堤以内、黄河北岸生产堤以内的滩区。 3.三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32眼井)

一级保护区:共产主义渠大堤外侧以北,东、西、北以外围井连线向外50米的区域及输水管线两侧1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北外环路北沿以北,周村、及马坊村南以南,京广铁路以西,一级保护区西界往西1300米以东的区域。 4.四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21眼井)

一级保护区:西曹和东曹村北以北,2号井和11号井连线向北150米以南,22号井向东150米以西,12-1号井西150米以东以及输水管线两侧1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西曹、中曹村和余庄南及七里营村北以北,西石碑和董事碑村南及高村和西贾城村北以南,21号桥以西,敦留店村西以东的区域。 5.凤泉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8眼井)

一级保护区:以水厂东、西两院的院墙为界向外10米以及输水管线两侧1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东以团结路为界,其他三面以水厂院墙为界,向外100米的区域。 (八)焦作市

1.太行水厂周庄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15眼井)

一级保护区:塔北路以西,市政公司维护处南厂界以北,群英河以东,焦作鑫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北厂界以南的区域。 2.峰林水厂闫河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22眼井)

一级保护区:群英河东岸以西,闫河村防洪沟以北,闫河村住宅区西边界以东,山前冲沟以南的区域。

3.中站水厂李封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4眼井)

一级保护区:琏琛河以西,许衡中学北围墙以北,白马门河以东,影视路北侧300米处以南的区域。

4.新城水厂东小庄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22眼井)

一级保护区:向阳街以西,涧西街四号院南边界以北,牧野路以东,解放西路以南的区域。 (九)濮阳市

1.中原油田彭楼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黄河干流范县2号护堤站至13号坝的水域及黄河西岸生产堤外50米的陆域;输水管道两侧30米和输水明渠两侧50米的区域;彭楼水厂厂界外300米内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黄河干流范县2号护堤站至武祥屯村的小路、13号坝至16号坝的水域,以及一级保护区外至黄河西岸防洪大堤的陆域;输水明渠一级保护区外两侧1000米的区域;彭楼水厂西厂界和北厂界一级保护区外1000米以及黄河大堤以内的陆域。

准保护区:黄河干流武祥屯村小路至马口村路口、16号坝17号坝的水域,以及二级保护区外至黄河西岸防洪大堤的陆域。

2.西水坡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黄河干流-3号坝至10号的水域及黄河西岸生产堤外50米的陆域;渠村沉沙池的整个水域;沿环沉沙池道路外300米的陆域;输水明渠08号碑向南50米至濮-背13号碑向北50米内的水域和陆域;西水坡调节池古城墙南60米以北,濮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