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产配套收费汇总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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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地产配套费汇总

供电配套

由供电部门核定供电配套工程费。

变电站的土建工程由建设方承担费用和安排施工,建站土地由建设方无偿提供,建成后产权归供电局所有。

住宅用电(内线工程)

供电所(局)按建设方受送电装置施工进度进行供电工程的设计,建设方按概(预)算(或文件规定标准)缴付业扩工程费。(“业扩工程”为供电局内部俗称,即供电配套工程费)。

本主办岗位负责相关设备的采购。如多层用电设备:多层过渡盒(过路箱)以及住宅与公灯电表箱;高层用电设备:进线柜、计量柜、配电柜、住宅与公灯电表箱及水 泵、电梯的配电箱等。也可委托安装分包采购,具体规则详见作业指导书《采购》。 3.6.3供电局开具验收合格证明后,本主办岗位安排安装分包向供电局无偿领取分户电表,(若为分时电表,需为住户代缴100元/只,并委托物业公司在交付使用时向住户收回)并安装就位。

3.6.4供电局通知送电。

3.7 10千伏及以上高压用电客户新装用电申请业扩流程

3.8 住宅供电配套工程费标准

3.8.1 根据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电力工业局《关于核定市区普通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费标准的通知》[沪经(2002)第152号],自2000年9月1日起,在外环线以内地区试行供电配套工程费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收取,计费面积按项目批准的面积(包括住宅小区内公建

设施)。每户建筑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供电基本容量配置50瓦/平方米,150-120平方米的住宅配置8千瓦,120-80平方米的住宅配置6千瓦,8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配置4千瓦,公建设施原则上按每平方米40瓦配置。

3.8.2 项目建筑面积在6万平方米以内(包括6万平方米)全电缆工程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145元,架空线与电缆相结合工程为每平方米130元,建筑项目建筑面积在6万平方米以上、并一次性付清工程款的,按上述标准的90%执行。

3.8.3 如果建设方要求提高配置容量,住宅每户每提高1千瓦,收费标准提高10%;车库、垃圾房等公建设施如要求低于每平方米40瓦的标准配置,按容量比例收费标准相应降低。 3.8.4 因场地狭小,建设方要求采用小型化设备,配置成本又较高的,收费标准上浮20%,有特殊配置要求的其他住宅仍按项目个别核算。

3.8.5 上述供电配套工程包括上级电源出线到住宅楼或公建设施的进户点的所有供配电设施,除供电配套工程费, 建站土建费,变电所到号房配电室排管费和变电所设计费四项以外,不再收取供电、配电贴费和其它费用。

3.8.6 外环线外住宅收取业扩工程费。用户从现有电网支接到用户受电装置的供电工程费用。用户根据供电部门设计编制的供电工程概(预)算缴付工程费。 3.8.7 其他注意事项:

3.8.7.1建设方需要提醒动拆迁单位及时联系供电企业,确保在拆表销户时,将电业线路、设备拆除干净(主要是进户线、电表设备等),对拆表销户的用户的全部电费结清。

供水配套

3.7住宅区供水排管工程收费标准及方式

3.7.1按上海市物价局(沪价经[1998]第240号文)《关于核定住宅建设中街坊自来水管道

施工收费的复函》的规定,街坊内自来水排管和住宅小区接水工程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7.50元,其工程内容包括:街坊排管工程、接水工程、装表工程。费用通常一次性付清。

3.7.2市政道路排管工程费按1993年《上海市公用管线预算定额》收费,一般一次付清。 3.7.3新建住宅漏失水量费按1997年上海市公用事业局(沪用财474号文)规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吨水量,按现行水价收费,在接水工程实施前收取。

3.7.4地下管线监护费(造房、开挖、打桩),按上海市道路管线监察办公室规定(1989年1 月28日)计算:地下管线监护费=人工单价×监护天数×人数+地下管线资料成本费。 3.7.5单独住宅的公建需收接水工程费。排管工程按上海市公用管线预算定额(1993年)收费。接水工程按上海市自来水公司小型管道工程和带水操作预算定额(1995)收费。

燃气配套

3.9收费标准

多层,高层住宅按照市物价局(1998)第115号文件执行,即天然气街坊内按24.50元/平方米包干收费,煤气街坊内按21元/平方米包干收费,以上取费包含审图费及设计费。 街坊内燃气管道施工范围:以道路红线至新建住宅进口为界,不含室内排管。

通信配套

3.8 收费

根据上海市物价局沪价经(1998)第132号文件规定,以新建住宅建筑面积为计价单位,具体收费标准:

3.8.1挂空式通信线缆工程每平方米6.50元;

3.8.2全部暗埋式通信线缆工程:高层每平方米12.50元、多层每平方米20元、别墅每平方米40元;

3.8.3经市计委批准按成本价出售的平价房,街坊内住宅电话通信工程费按上述收费标准的80%收取。

3.8.4重要提示:上述费用目前实际操作时均可下浮2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