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2011年度四川省科技进步奖的决定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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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2011年度四川省科技进步奖的决定

【法规类别】科技进步与经费 【发文字号】川府发[2012]20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2.05.02 【实施日期】2012.05.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2011年度四川省科技进步奖的决定

(川府发[2012]2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川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推进科学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委会严格评审和科技厅审核,省政府决定,授予“核电机组特大型半速整锻转子锻件制造技术研究与应用”等28项成果四川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授予“高速铁路用CRTSⅡ型轨道板专用数控磨床”等52项成果四川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授予“桥巩4×57MW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研制”等158项成果四川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1 / 2

希望全省科技工作者以获奖者为榜样,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团结协作、勇于创新的精

神,为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建设创新型四川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附件:

2011年度四川省科技进步奖奖励项目 一等奖(28项) 序号 1 成果登记号 编号 项目名称 主要完成单位 主要完成人 推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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