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体制改革-地方财政研究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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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2004年,我国的乡镇数为36952个,比1999年减少7789个。据民政部计算,撤并乡镇共精简机构17280个,裁减财政供养人员8.64万人,减轻财政负担8.64亿元。但从实际效果来看,并无实质性进展。一味地单纯撤并乡镇和精简人员是不够的,而要靠整个政府职能的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不转变,会使乡镇改革落入“循环改革”的陷阱。

乡镇体制改革的路径选择

改革的实践证明,我国乡镇体制改革的思路,必须结合乡镇的区域特点,最终建立现代乡镇政府制度的基本走向与现实选择的结合。从现代国家构造的角度设计现代乡镇制度,由资源汲取型向资源支持型转变,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改善治理方式,用市场和政府的多元治理,消除传统乡镇体制中不适应的体制障碍。我国的乡镇基层政权改革的目标是逐步将乡镇一级的基层政府建设为有限政府、效能政府、服务政府及法治政府,使之符合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

关于乡镇的体制改革方式,目前学术界主要有四种不同的解决方案:一是将全国现有39240个乡镇行政建制撤销,一律改设为县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二是在撤并乡镇的基础上,精简机构、精简人员、转变职能,科学配置乡镇的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三是划小县级行政区划,实行小县制,县以下取消乡镇一级行政建制,用小县制履行目前县乡两级政权的职能;四是实行乡镇自治,即在将农村社区事务与国家事务适当区分后,国家通过强制性法律预期方式,将基本的社会规范和目标确定下来,社区在法律的框架内实行广泛的自治。这四种模式介绍的都是今后乡镇管理体制改革的可能走向,各有其优缺点。从总体上说,乡镇管理体制改革主要涉及的是县级改革的配套和村民自治的进一步完善,不管采取哪种方案,都需要县乡村三级联动、整体思考、上下配套。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完善乡镇一级的管理,更好的服务农村社会,最终实现农村的稳定和发展。而各地的实际情况各不相同,在实际的改革过程中,应该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地的改革模式,而不能搞一刀切,强制的实行一种模式。

乡镇机构改革是农村综合改革的重中之重,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和取消农业税的落实,乡镇事权也需要相应调整。乡镇财政供养人员负担的减轻,消除农民负担反弹的隐患,以彻底、永久地跳出“黄宗羲定律”的历史怪圈,并为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服务于新农村建设奠定良好的政治基础。目前乡镇基层管理所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是相互关联的,因而在全面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解决这些问题要求有一个全面、系统、整体的运作。 一、改革乡镇基层政府机构

乡镇基层政府臃肿、财政供养人员过多已是不争的事实。这不仅给乡镇财政带来了很大的负担,也加重了农民的负担,不利于全面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精简乡镇基层政府机构,大力裁减财政负担人员不仅具有必要性,而且具有紧迫性。

1.精简机构,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强化乡镇政府的公共服务的责任,结合本地区的不同情况推动公共服务机构改革,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行公共服务民营化。在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适当引进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不但可以解决政府资金短缺,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扩大公共事业规模,还能促进运行体制和机制的改进、活力的提高以及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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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能力的增强。对于治安、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环保等公共性较强的服务,乡镇基层政府要承担应尽责任。

2.推动动人事制度改革,大力裁减富余人员。随着乡镇职能的逐渐转变,乡镇的行政工作人员也会相应的减少,而从事服务的人员会有所增加,这就要求加快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大量裁减财政供养人员。

二、以财政体制改革推动财政层级扁平化,进而推动行政层级扁平化

财政体制扁平化改革,在近期可以达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长远来看,是推动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力量。在农村税费改革和取消农业税的情况下,县乡财政困难,国家推行财政体制上的“省管县”和“乡财县管”,能够达到严格财政管理、堵塞财政支出漏洞的效果,从而从财政层级上扁平化为三级。 三、重构乡镇功能,建立面向农村的服务型政府

乡镇体制改革的关键在于乡镇机构功能重建,即(间接地)为城市服务转变到全面为“三农”服务。在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乡镇政府的功能应当是为农村居民提供各类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包括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产前、产中、产后的信息、技术、法律、政策等方面的服务,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卫生保健、基础教育、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服务,以及生产、生活的公共设施。很自然乡镇改革的目标就是调整乡镇政府的功能定位,实现乡镇政府的功能归位,转变到真正为农村居民提供各类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上来。 四、改革乡镇政府的授权方式,培育乡村民主政治基因

由于制度上的安排,乡镇政府必须向上级政府负责大多数的乡镇干部认为权力是领导给予的,所以,除非授权方式能够得到根本解决,否则,乡镇政权始终无法面向农村群众定位。尝试在乡村两级的议政和行政之间建起一种有效的民主制衡机制,以逐步培育我国乡村民主政治基因。做实村民代表大会制度,或成立村民理事会,将其塑造成行政村的议决机关,而原来的权力机关村委会则成为具体的执行机构,村庄的重大事项由村民代表会议商议决定后,交由村委会实施。这样,村代表不仅成了联系村集体和村民的纽带,而且也是村民参政议政的代理人。由村代会对执行机构(村委会)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防止违背民意、权力腐败等问题的发生,有助于克服村级组织行政化的倾向。如果这种体制能够成功,就可进一步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做实,由它来监督和制约乡镇政府的决策和行政。 五、完善乡镇干部的监督考核机制

完善的监督考核机制有利于加强乡镇干部的自我约束,有利于提高乡镇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有利于乡镇的可持续发展。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乡镇干部考核工作体系,全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注重制度配套,增强乡镇干部考核工作的系统性。实现基层政府职能定位的转变需要观念上的创新。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运用正确的评估体系评价政府的绩效,改变以往以经济指标为主的政府考评指标体系,建立服务型的、综合型的政府考评指标体系。 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一是把某些原来由政府掌控的权力通过正式的方式委托给村级自治组织;二是增强县级政府或县直属部门直接派出驻村指导员的力量,增加县级政府对农村的直接了解、渗透和执行能力;三是建立驻村指导员与村级自治组织成员联席会议制度,利用联席会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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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纠纷;四是建立由村级组织和驻村指导员代办简单审批事项的制度;五是加快农村的制度化、市场化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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