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绿色信贷发展动态分析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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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建设的重要一步。2008年4月30日,北京市委、市政府正式下发《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业发展的意见》,提到金融要推动节能减排环保产业发展。“大力支持和倡导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环保项目融资,支持节能服务产业发展。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贷款和企业直接融资。选择环境危害大、最易发生污染事故和损失容易确定的行业、企业作为试点,研究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这是自2008年年初国家环保总局出台“绿色信贷”的指导意见后,第一个由省市级政府发布的这领域内的重要文件。

2009年7月26日, 由河北省环保厅、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联合下发《河北省绿色信贷政策效果评价办法(试行)》(简称《评价办法》)。《评价办法》共分为6章,从组织形式、评价内容、评价方式、奖惩办法等多个方面详细阐述了政策执行效果评价的全过程,其中评价内容包括了14项国家及河北省节能环保信贷政策。据介绍,在评价方式上,采取自我评价、核查评价、社会评价、新闻单位评价和网络评价五种方式,进行绿色信贷实施效果评价。《评价办法》在全国开创绿色信贷政策评价的先河。在各金融机构自评的基础上,河北省的省、市两级评价机构对全省90多家金融机构执行绿色信贷政策的效果进行了多角度的评价。河北省各金融机构在绿色信贷制度建设、产品设计、结构调整等方面全面执行了国家绿色信贷政策,起到了利用金融资源对经济发展的引导、支持和保障作用,有效地促进河北省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2009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和联合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支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和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指导意见》,明确,信贷投放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把信贷关,在积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禁止对国家已明确为严重产能过剩的产业中的企业和项目盲目发放贷款。提出,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对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项目的金融支持,支持发展低碳经济。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多种形式的低碳金融创新产品,对符合国家节能减排和环保要求的企业和项目按照“绿色信贷”原则加大支持力度。

在2009年12月22日召开的“2009中国金融论坛”上,与会银行家、政府官员、学者、金融机构就低碳经济献言献策。他们认为,中国即将把减排目标纳入国家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低碳技术将成为未来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在这种形势下,2010年的信贷投放将奉行“绿色贷款”。

2、绿色信贷的银行实践。(1)中国建设银行。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建设银行就作为世界银行贷款的国内主要转贷行,学习和引进了世界银行的项目贷款评估办法,于1986年发布并开始执行《中国建设银行工业项目评估试行办

法》,要求工业项目在贷款前就要有可行的环保方案,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设备注意节约能源和原材料,从而率先将环保节能的要求引入到银行的信贷准入标准中,成为国内第一家要求建设项目进行环境评价并制定环境保护方案的银行,国内第一家将环保部门对项目的审查意见作为信贷审批决策依据的银行,以及国内第一家在环境保护方面起步就与国际标准接轨的银行。中国建设银行2006年制定的《大中型客户授信审批五项基本原则》,在国内同业中率先提出并实施了“环保一票否决”?的信贷审批制度,要求全行把环保达标作为对大中型客户授信准入和审批的重要依据,要求贷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政策的要求,对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企业和项目不给予授信支持。2008年开始,中国建设银行出台了结构调整的信贷政策,要求对电石、铁合金行业实施全行业信贷退出政策;对国家环保部门流域限批禁令解除前,流域限批地区的新项目、未达到国家环保总局整改要求的挂牌督办企业(2007年7月3日环保总局新闻发布)实施信贷退出,对“双高、产能过剩、产能潜在过剩”行业,从严控制贷款投放。此外,建设银行还积极跟踪国际同业在金融促进环境保护方面的领先实践,组建了跨部门的赤道原则研究工作团队,开展国际金融行业环境和社会风险的管理标准—“赤道原则“开展研究,并与国际金融公司、花旗银行、日本瑞穗实业银行等进行了沟通和讨论,积极开展相关准备工作,加快建设银行信贷政策与国际行业标准“赤道原则”的接轨,在客户风险评估中充分考虑环境和社会因素,按照国际标准把控信贷资产的投放,努力将建设银行打造成最具社会责任感的绿色银行。

(2)中国工商银行。2007年7月,《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发布以后,作为国内最大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率先做出反应。其高调提出要建设绿色信贷模范银行,并于2007年9月向全行下发了《关于推进“绿色信贷”建设的意见》,要求建立企业环保名单,对所有贷款项目和贷款企业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责令各家分行要把环保合规和“绿色信贷”建设作为一把手直接负责的重点工程,全面建立健全环保依法合规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同时,总行逐步将环保依法合规指标纳入行长绩效考核体系,从严考核。近年来,中国工商银行不断创新绿色信贷管理模式和调控手段,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将“绿色信贷”政策贯穿于客户识别、授信评级、信贷审批、贷后管理以及系统控制等信贷流程中,进一步夯实“绿色信贷”工作基础。中国工商银行参照国家环境保护部有关标准对企业环保风险分类标准进行了细化调整,划分客户环保风险类别,采取差别化的授信及信贷管理要求。在企业环保风险分类的基础上,制定了绿色信贷项目分类标准,在业务操作系统(CM2002)中启用了“绿色信贷项目标识”,完成了对全行贷款项目的分类工作。在信贷政策中新增绿色信贷管

理要求,确保信贷资源的绿色投向。中国工商银行在制订客户授信方案时,及时了解国家节能和环保标准的变化,将节能减排标准纳入授信评级体系;在贷款评估和审查中,对未通过环评审批或环保设施验收的高污染、高排放项目、低水平重复建设及产能过剩项目,严格执行“环保一票否决制”。中国工商银行将“绿色信贷”作为长期经营战略,主动退出了“两高一剩”行业,并不断深化行业研究,以建立“信贷支持节能环保”的长效机制。2009上半年,中国工商银行由国家环保部门认定的环保合格企业数量在境内分行法人客户数量占比,及贷款余额在境内分行法人客户贷款余额的占比均超过了99%。与此同时,绿色信贷项目的贷款余额也达到4000亿元,0.5%左右的不良贷款率也低于全部项目贷款和普通贷款的平均水平。2009年末,中国工商银行在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项目的贷款余额达到1,149.29亿元,新能源开发或利用项目的贷款余额达到1,029.25亿元,同时中国工商银行还积极支持节能重点工程、清洁发展机制、先进环保技术的推广运用、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

(3)中国银行。目前,在授信审批中,中国银行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加强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授信管理,明确节能减排的具体要求,将环境安全因素落实到信贷资金的贷前、贷中和贷后管理各个环节,建立动态跟踪、监测和分析机制,对“两高”企业实行名单管理。中国银行还不断开发环保金融创新产品,先后推出一系列绿色信贷产品,重点支持有利于环保、生态环境改善的清洁能源、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电厂脱硫除尘、河湖整治等项目。2009年前9个月,中国银行已向污水处理和河湖整治项目新增授信数百亿元。中国银行还将进一步加大对有效益的低排放低污染项目、环保技改项目、环保设备、产品和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在扶持国内环保企业发展壮大、国内外重大环保项目、环保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战略等方面,积极给予金融支持,努力降低环保企业融资成本,利用中行全球化服务网络、多元化业务优势,为环保企业发展提供全面金融服务。截至2010年一季度末,中国银行投放绿色工业的信贷资金已突破1800亿元。2010年5月中国银行颁布实施的《支持节能减排信贷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将该行绿色信贷推向一个新的阶段。中国银行此次出台《指引》是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新精神新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信贷结构,积极支持清洁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大力推行“绿色信贷”,严格控制“两高”行业信贷,加快退出落后产能项目。2010年上半年,中国银行已就风电、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九大绿色产业深入开展研究,率先提出了绿色新型产业的信贷策略。下一步,中国银行将主动落实国家关于产业、节能、环保等方面的政策要求,进一步细化相关的信贷资源。中国银行将重点支持技术水平成熟、市场环境完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水电、风电、核电等产业的发展,大力扶持工业、交通、电网、家庭等节能领域及相关设备的制造,积极支持城市生活的污水处理、

工业污水处理等减排效益突出的产品。中行还侧重促进清洁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在创新产品与服务方面,中国银行将在投资银行领域,通过风险投资、IPO前置,以及帮助绿色企业IPO上市的投行业务,来帮助企业获得信贷资金以外的支持。

(4)国家开发银行。早在3年前,国家开发银行曾先后印发了《国家开发银行节能减排专项贷款业务指导意见》、《国家开发银行污染减排贷款工作方案》、《关于落实节能减排目标项目贷款评审的指导意见》等信贷政策,积极支持相关业务领域的项目建设。作为国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一方面严格控制向“两高”行业贷款,另一方面建立了“节能减排专项贷款”,着重支持水污染治理工程、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工程等项目,环保贷款发放额年均增长35.6%。到2007年底,国家开发银行的15家分行已经支持的环保项目贷款达300亿元,其中江苏分行与江苏省政府合作,在无锡等地计划安排太湖污染治理投资45亿元。2008年8月,国家开发银行与南方水泥签订了开发性金融协议,支持南方水泥开展产业整合。当时南方水泥所属40家企业的60条生产线只有40%加装了余热发电设施,而加装余热发电设施将使熟料生产节约三分之一的用电量。为此,2009年,国家开发银行向南方水泥发放“绿色贷款”7.5亿元,随后,国家开发银行又作为牵头行为该企业组织了银团贷款,有力地支持了南方水泥旗下22家企业的23条生产线余热发电项目改造。目前,该余热发电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项目完成后,年供电量可达10亿千瓦时,按国内火电厂平均发电煤耗为0.35kg标准煤/千瓦时计算,年节约标准煤35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91万吨。2009年2月,国家开发银行与环保部签订了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明确了“绿色贷款”支持环保领域的方式和重点。随后,国家开发银行积极开展并完成了《低碳生态园区发展模式及融资模式研究》、《排污权质押可行性研究》、《环保生态专项系统性融资研究》等课题研究,进一步明确了该行支持环保的重点领域和方向,并构建“绿色贷款”平台,为我国“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融资提供支持,积极探索支持节能减排的新模式、新产品。2010年,国家开发银行再次制定了环保及节能减排贷款发放方案,计划今年发放“绿色贷款”1400亿元,较上年增长17%,并力争达到1800亿元。2010年一季度,国家开发银行已完成发放环保及节能减排项目贷款461.5亿元,占全行贷款发放额的9.9%。

(5)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农业“绿色信贷”的投放上,近年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根据自身业务特点,重点支持了我国大型灌区配套节水改造、大型江河湖水系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农村清洁能源开发,择优选择水热电气、垃圾污水处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对节能减排显著的地区和企业及项目实行了一定程度的信贷政策倾斜。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还把“绿色信贷”政策规定作为贷款准入的一个重要条件。在贷款调查环节,将客户的环保、节能问题作为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