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砖购销合同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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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硕源建材有限公司

水泥砖购销合同

甲方(卖方):东莞市硕源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乙方因工程需要,向甲方购买建筑材料,双方经友好协商,形成购销合同如下:

第一条 材料交货地点:麻涌万科碧海蓝湾项目 第二条 供应规格和单价 品名 水泥砖 规格 195mm×95mm×60mm 单位 块 单价(元) 0.29元 备注:价格按市场浮动调整。本合同单价为甲方供应到乙方工地指定地点落地价,(包括装

卸费、运费)。如需要发票税款由乙方提供,甲方负责开具发票。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每月10日前核对上月送货单据,乙方每月30日前必须结清前一个月度的货款。因乙方原因拖欠货款,乙方应每日付与甲方总货款2‰的滞纳金。 第四条 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水泥砖的质量达到样板质量,如有不符合要求的,乙方有权拒绝收货,甲方并无条件进行更换,甲方提供送检砖块及资料。

2.供货时间以乙方施工需要为准,乙方应提前12小时向甲方提供所需材料的规格、数量及其卸货地点等。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按乙方要求将货送达,如甲方没有送够乙方提供所需材料的数量导致误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甲方送货到场后,乙方应及时组织验收。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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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及其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 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国和国有关

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七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此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东莞市硕源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2016年 月 日 201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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