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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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器械“五整治”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医疗保健

【发文字号】苏食药监械管[2014]51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4.03.26 【实施日期】2014.03.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食药监械管〔2014〕51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医疗器械检验所,省局认证审评中心,省局机关有关处室(局):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监管,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总体安排和新闻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监〔2014〕48号)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食药监械监〔2014〕24号)要求,结合我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实际,省局决定成立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江苏省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1 / 4

附件:1.江苏省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江苏省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略)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4年3月26日

附件1

江苏省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加强对医疗器械“五整治”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省局决定成立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任务如下:

组 长:胡晓抒 省局局长 副组长:吴应年 驻省局纪检组组长 成 员:刘建华 省局医疗器械监管处处长 姚志宏 省局办公室主任

刘晓梅 省局政策法规与科技标准处处长 张亚非 省局应急管理与宣传处处长 陈和平 省局稽查局局长 杨建省 省局稽查总队副总队长 2 / 4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局医疗器械监管处,负责日常事务,主任由医疗器械监管处处

长兼任,副主任由医疗器械监管处副处长兼任,各相关处室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监督检查、案件查处、新闻宣传三个工作组,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组:监督检查工作组

主要负责组织对全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开展注

册、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检查和非法宣传检查,对各市的监督检查开展抽查,汇总、审核全系统检查工作统计数据、报表等。 组 长:刘建华 省局医疗器械监管处处长 成 员:李新天 省局医疗器械监管处副处长 王胜林 省局医疗器械监管处副处长 孙建平 省局医疗器械监管处调研员 沈兴明 省局医疗器械监管处调研员 石玉如 省局医疗器械监管处副调研员 张大威 省局医疗器械监管处主任科员 常林凤 省局医疗器械监管处主任科员 冯志远 省局医疗器械监管处主任科员 梁立敏 省局医疗器械监管处副主任科员 第二组:案件查处工作组

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市、县(市、区)局查处违法案件;与公安等司法部门沟通,组织协调重大案件查处、上报和重大案件督办工作,汇总、审核全系统案件查处工作统计数据、报表等。

组 长:陈和平 省局稽查局局长 成 员:杨建省 省局稽查总队副总队长 3 / 4

严华云 省局政策法规与科技标准处主任科员

张兴华 省局稽查局主任科员 第三组:新闻宣传工作组

主要负责宣传策划、发布信息、上报信息、舆论引导等。 组 长:张亚非 省局应急管理与宣传处处长 成 员:滕志铭 省局应急管理与宣传处副主任科员 杨静怡 省局医疗器械监管处主任科员 许加林 省局医疗器械监管处主任科员 附件2

江苏省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总体安排和新闻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食药监办械监〔2014〕48号、食药监械监〔2014〕24号,以下合并简称国家总局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监管,整治医疗器械注册、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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