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与内控建设(2)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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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人员配备

会计人员任职要求取得从业资格实行回避制度高层次高要求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取得会计从业资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两年。格,领取会计从关系)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具有会计师任职资格,主管一个单位或单位内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一个重要方面财务会计工作不少于3年。业资格证书。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三、会计工作交接

准备

移交

监交

◆移交前,必须将已受理的经济业务的会计凭证填制完毕,将尚未登记的账目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印章;

◆整理好应移交的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编制移交清册。

◆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管人员要逐项核实点收。◆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三)会计工作交接

◆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2)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3)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

(三)会计工作交接

◆交接中的基本程序

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逐项核对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帐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帐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2)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3)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帐户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4)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

(5)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