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2016〕22号附件4-项目进度管理工作指南(试行)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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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计划部负责工期索赔与反索赔工作。 6.1.4. 各专业系统对进度计划的完善

(1)分包商进场后提交的主进度计划经评审通过后,由计划部负责对工程主进度计划进行集成。

(2)计划部根据项目进展及施工部署调整、重大方案变更等情况对计划进行滚动调整,组织召开各级计划编制准备会,明确目标节点。

(3)各职能部门根据发布的各级施工进度计划完善、细化资源支撑计划;分包商根据合约节点、计划协调会要求及接收的指令、变更等文件完善工程实施计划。 6.1.5. 进度计划调整及审批

(1)分包商总进度计划取得总承包商批准后,该总进度计划作为“基准施工进度计划”,在未取得总承包商的准予指令前,分包商不得进行任何调整;

(2)如总承包商由于设计变更,外部条件变化等原因造成进度计划有较大的变更,总承包商有权要求分包商重新正式提交主进度计划,并将更新后的合同主进度计划设定为项目新的计划基准;

(3)分包商的周/月/季度/年计划提前完成或无法按期实现,应对计划偏离情况按以下措施进行调整:

a、各类计划滞后调整措施见下表:

计划类别 滞后情况 滞后≤2 天 调整措施 确保下周进度按期实现 后两周赶上,确保当月(或下月)进度 目标实现 确保下月进度按期实现 后两月赶上,确保当季度(或下季度) 进度目标实现 确保下季度进度按期实现 后两个季度赶上,确保当年(或下年度) 进度目标实现 周进度计划 滞后>2 天 滞后≤6 天 月度进度计划 滞后>6 天 滞后≤14 天 季度进度计划 滞后>14 天 b、所有计划提前 1 天及以上完成时,其后期计划及从属计划均应往前调整相应

天数;但执行考核时,均以发布版计划为考核依据。

c、除总承包商批准的工期顺延以外,年度计划存在任何滞后情况的, 均应采取措

施在下一年度赶上,确保合同里程碑节点或总计划目标按期实现。

d、分包商原因提出的计划调整,需填报《计划调整申请单》【附图:6-2】经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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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评审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 6.2. 管理流程

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审批程序同 4.1.1 及 4.1.2 节审批流程。 6.3. 附件清单

(1)附表:6-1 工期延误影响分析表 (2)附表:6-2 计划调整申请单 (3)附图:6-3工期索赔管理流程图 7. 进度计划考核管理

总承包商需制定考核条例,对工程进度计划管理进行考核及奖罚。【附表:7-1】 7.1. 计划考核管理要求 7.1.1. 计划提交的考核

总承包商各部门与各分包商需按计划管理规范要求按时提交各项计划资料,计划部对各部门提交资料的及时、全面进行考核。月度/季度进度计划未按时提交、相应资源支撑计划未按时归档,按滞后进行处罚。 7.1.2. 计划的审核考核

计划部定期召开计划审核会议,总承包商各部门与分包商需按时参会,并对各部门与分包商提交的各项计划资料进行审核。计划部将对各部门与会情况、审核的严谨性进行考核。各部门无故未参与计划审核会议进行处罚。由于审核不严谨,导致计划滞后的, 在明确责任部门后,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予以处罚。【附表:7-2】 7.1.3. 计划的落实考核

计划部将根据各总承包商各部门与各分包商提交的计划资料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当进度出现滞后,计划部根据情况,在各部门与各分包商自查后,根据自查结果,总结进度滞后原因,明确责任部门,视滞后严重情况,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7.2. 附件清单

(1)附表:7-1 分包进度计划考核事项清单 (2)附表:7-2 分包进度计划审查事项清单 8. 会议管理 8.1. 管理内容 8.1.1 会议责任与分工

(1)建造部每周组织召开一次生产协调会,总承包商项目 PCG、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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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包商项目经理参加。会议中建造部各专业管理组围绕上一工作周的周期计划完成情况及下一工作周的周期计划开展进行汇报。

(2)计划部每月月末定期组织召开一次计划协调会,总承包商项目 PCG、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分包商项目经理及计划工程师参加。

(3)计划部组织不定时计划专题会,组织相应分包商及部门对工程进度计划执行中的问题进行研讨和解决。

(4)各职能部门及专业管理组根据工程进度定期组织资源计划交底会及专业系统例会。

8.1.2 纪要及存档

会议组织部门负责会议纪要【附表:8-1】、会议签到表【附表:8-2】(作为会议纪

要附件留存)的整理、发放、存档,并追踪会决议事项【附表:8-3】的落实情况。

8.2. 附件清单

(1)附表 8-1 计划协调会会议纪要 (2)附表 8-2 计划协调会签到表 (3)附表 8-3 计划协调会决议事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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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项目计划管理工作指南附表

9.1. 附表 1-1:进度管理评价表(项目部层面)

被评价单位 评价组名称 序 号 负责人 评价人 评价内容 标准 分 评价日期 评价总分 评分标准 评价要素 (分数) 评价记录 评分 1 体系建设 (10 分) 部门人员定编及任职资格满足要求、主要计划管理人员到位,能够履行其岗位职责 计划管理体系健全、职责清晰完整 6 部门人员配置不足或不能满足任职资格扣 1 分/人;计划管理、部门负责人不能实际到位履行职责或不具备任职资格扣 2 分 体系不健全、职责不完整、不明确扣 1 分/ 4 项 未按时编制,每缺一项扣 1 分;未经各专业分包评审扣 1 分 未编制各期(季、月、周)细化控制计划, 2 计划编制 (20 分)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总进度计划、各专业接 口管理计划(分包方工作计划)、资源总 10 配置计划的编制 项目部根据批准后的计划编制施工期各类细化控制性计划 计划编制部门要将所编制的计划对项目管 理人员和各专业分包交底 5 5 每缺一项扣 1 分 每少一次交底扣 1 分 3 进度计划审查 (15 分) 及时对编制的进度计划进行内部审核,完成外部报审报批 根据审查意见及时完善进度计划 10 5 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将计划报业主、监理批准 扣 1 分 未及时完善扣 1 分/次 出现重大或特别重大延误且无相应工期签证,扣 3 分/次 其他进度计划出现延误且无相应工期签证, 扣 4 进度计划实施 (25 分) 工程总体、年度、重要节点或分包主进度计 划应严格执行,不得出现重大或特别重大延15 误 其他进度计划应严格执行,确保计划的严肃性 10 1 分/次(一般或较大延误)或 2 分/次(重 大或特别重大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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