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沿海港口进港注意事项及港口资料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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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前沿80米、闸北电厂取水口外侧65米顺河道弯度经107、108、110号灯浮、S15~S20号系船浮筒、地理坐标点A(31°18'30\、121°33'21\)、B1~B37号系船浮筒、地理坐标点B(31°13'5.9\、121°29'29\)、B71~B74号系船浮筒的连线;自B74号系船浮筒起,顺河道弯度沿原江南造船厂码头前沿100米、开平码头(现终止装卸作业)前沿80米至轮渡临浦线浦西码头上游端外侧80米的连线;自轮渡临浦线浦西码头上游端起.以黄浦江两侧5米等深线为基线,该基线的中心线为主航道进、出口通航分道的分隔线,沿分隔线向浦西侧100米至131号灯浮并与吴泾深水航道浦西侧边界线相连。

主航道浦东侧边界线:自黄浦江江界起沿101号灯浮顺河道弯度经103~106号灯浮、B40、B42、B43、B46、B47号系船浮筒至114号灯浮的连线;自114号灯浮起,顺河道弯度沿浦东侧各码头前沿80米(其中“江山”船坞前沿50米)经地理坐标点C(31°11'15\、121°28'03\)、D(31°09'38\、121°27'53\)、E(31°09'31\、121°27'50\)至轮渡临浦线

浦东码头上游端外侧100米处的连线延伸至133号灯浮南侧100米处并与吴泾深水航道浦东侧边界线相连。

二、辅航道:辅航道由进口航道、出口航道组成,供500总吨以下或船长50米以下的船舶单向航行。其中,进口航道为主航道浦西侧边界线至黄浦江浦西岸线之间的可航水域(不包括锚地);出口航道为主航道浦东侧边界线至黄浦江浦东岸线之间的可航水域(不包括锚地)。

吴泾深水航道,吴泾深水航道为黄浦江塘车线轮渡至吴泾第二发电厂码头.自131号灯浮向上游经133号灯浮至吴泾第二发电厂码头上游120米处总长4041米、底宽100米的人工疏浚航槽,航槽设计水深9.1米。该航道为限于吃水船舶的专用单程航道。使用该航道船舶吃水(d)为:d<航道通航水深+吴泾潮高一富余水深,船舶应根据本船的装载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富余水深,但应保持不小于0.5米的富余水深。

三、特殊航道:特殊航道为吴泾第二发电厂码头上游120米处至轮渡邬桥线之间,以5米等深线为两侧边界线的航道,供船舶双向航行。特殊航道实行分道通航,其航道中心线将其分隔为进口航道和出口航道。

杭州湾北岸:

金山航道,该航道自大戢山以东约6.7海里(Y24号灯浮)处向西南经崎岖列岛南方至杭州湾北岸。其中,西马鞍山岛到陈山的金山航道于1975年为当时上海金山石化总厂运输原油而专门开辟.扫海航道宽度为2千米。往金山港区的金山航道下段,漕泾灯船至对口山之间航道轴向262°、对口山至下盘山之间为283°、下盘山至金山港区码头间为334°。该航道自东经121°25'~121°55'区域,航道水深小于8米,最浅处在鸡娘礁南方3海里附近,水深为7.4米。过东经121°25'线后,航道水深超过8米,金山联检引航锚地至金山港区码头间航道水深在10米以上。

漕泾东航道,该航道为从大洋山至杭州湾北岸漕泾化学工业区的航道,航道于大洋山西南约2.9海里的漕泾大型灯浮处与金山航道相连,航道扫海宽度1海里,航道水深在唐脑山灯塔以西,东经121°35'~121°41'之间存在水深小于7.5米的浅段,航道最小水深7.3米,上海化学工业区码头附近水深在8米左右。注意该航道附近水域常有渔船和渔网,船舶应在灯浮指示的航道内航行。

漕泾西航道,该航道经大金山岛与浮山岛的东侧和南侧,将漕泾东航道与金山航道连接,扫海宽度约1.1海里,是金山港区与上海化学工业区之间的通道,航道设有灯浮标指示。大金山岛东侧,航道水深在8~9米。大金山岛南侧,航道水深在

10米以上。漕泾东西航道通道,该航道为连接漕泾东航道与漕泾西航道的通道,扫海宽度约1.1海里,航道水深8米左右。洋山港区:

进出上海洋山港区的航道有洋山港区主航道和洋山港东支航道,大型集装箱船舶经上海洋山港区主航道进出;小型船舶及自长江来的支线集装箱船舶通过洋山港东支航道进出。

洋山港区主航道,位于川湖列岛南方,自黄泽洋灯船至洋山港区一期码头前沿,航道全长约26.4海里.设有灯浮指示,小衢山(203)东北约2.2海里处Y3灯浮与Y4灯浮连线以东至黄泽洋灯船为自然水深航道,航道宽为550米,双向通航;从Y3灯浮与Y4灯浮连线至东经122°10'.5经线之间为人工疏浚航道,航道底宽300米,疏浚水深16.5米,实行单向通航;自东经122°10'.5经线至洋山港区一期码头前沿,为水深大于20米的自然水深航道。

洋山港东支够道,航道自大戢山南偏西约2海里处至虎啸蛇岛东北约3海里与金山航道交汇,航道设有Y31~Y36号安全水域标,其依次连线为航道中心线,中心线两侧各740米水域为通航分道。

东海大桥设置四个通航孔,自南(小乌龟岛西北侧)向北依次为一~四号通航孔,二号通航孔为主通航孔,其余为辅通航孔。一号通航孔,供500载重吨及以下船舶通航,为双孔单向航道,通航净宽2X56米,通航孔净空高度17.5米;二号通航孔,供5000载重吨及以下船舶通航,为单孔双向航道,通航净宽300米,通航孔净空高度40米;三号通航孔,供1000载重吨及以下船舶通航.为双孔单向航道,通航净宽2X100米,通航孔净空高度25米;四号通航孔,供500载重吨及以下船舶通航,为双孔单向航道,通航净宽2X56米,通航孔净空高度17.5米。

航法,上海港建有完备的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和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进出港航道航标设施完善,船舶可依照灯船、灯桩、灯浮指示在航道内安全顺畅航行。

长江口水域:

长江口水域实行分道通航,上海海事局颁布有《长江口船舶定线制(2008)》、《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规定》。进出长江口的船舶,应按定线制规定的进出口通航分道航行。同时进出港船舶还应当按《长江口船舶报告制》、《上海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报告船舶动态。船舶为了航行安全可向吴淞船舶交通管理中心咨询航道、锚地、交通、气象等有关安全信息。

从外海驶往长江口的船舶应依照《长江口船舶定线制(2008)》规定的通航分道航行:

1.从北方来的船舶应先航至佘山岛东方海面,利用佘山岛定出准确的船位,至长江口船舶报告制区域用VHF08频道向吴淞船舶交通管理中心报告,选择进长江口1号锚地,或由C1通航分道南行航道驶至A警戒区。至A警戒区船舶根据自身吃水状况选择进人长江口深水航道,或经C2通航分道南行航道至B警戒区选择进入南槽航道下段。

2.从东方进长江口的船舶,应在长江口灯船东方25海里左右确定船位,至长江口船舶报告制区域用VHF08频道向吴淞船舶交通管理中心报告,选择进长江口1、2号锚地,或沿A通航分道进港航道驶至A警戒区,根据船舶自身吃水状况选择进长江口深水航道,或经C2通航分道南行航道至B警戒区选择进入南槽航道下段。

3.从东南方进长江口的大型船舶,至长江口船舶报告制区域向吴淞船舶交通管理中心报告,选择进长江口2号锚地,或沿B通航分道进港航道驶至B警戒区,根据船舶自身吃水状况选择进入南槽航道下段,或经C2通航分道北行航道至A警戒

区。

4.从南或西南方北上驶往长江口的船舶,吃水大于4米的船舶应选择长江口船舶定线制区域C3通航分道北行航道至B警戒区选择进人南槽航道

下段.或根据船舶自身吃水状况经C2通航分道北行航道至A警戒区。 进长江上海段航法:

进出上海港的船舶.在预计到达或离开上海港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管理服务区域前一天的16:00时前.向上海海事局总值班室报告。进入长江口深水航道或南槽航道等长江上海段水域内航行时按《上海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执行船位报告制度。

进出长江口深水航道的大型船舶,应严格遵守《长江口深水航道(10米)航行安全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向上海海事局总值班室申报,经核准后须按审批的时间和顺序进人航槽航行。长江口深水航道实行分道通航.经长江口灯船的航道中心线为航道分隔线。长江口深水航道及其南北两侧可航水域为交通管制区。长兴高潮前5小时至长兴高潮前1小时为交通管制时间,其中长兴高潮前4小时至长兴高潮前3小时为进口限于吃水船舶进入交通管制区的时间;长兴高潮前2.5小时至长兴高潮前1.5小时为出口限于吃水船舶进人交通管制区的时间。进人交通管制区的船舶应服从主管机关的交通组织和指挥。对于不服从主管机关交通组织和指挥的船舶.主管机关将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准备进人长江口深水航道的船舶经海事局核准后.按次序与前船保持1海里左右距离进人长江口灯船指示的深水航道中轴线右侧的进口航道。目前.长江口深水航道导堤筑至D13、DU号灯浮处,导堤外的长江口深水航道水域.潮流为顺时针旋转流,流速流向每小时都在发生变化.潮流流向与航道轴向的交角随时间变化,航行船舶应注意流压对船位的影响.不断测定船位控制在右侧进口航道上。长江口深水航道D3~D11号灯浮航道轴向270°,D11~D13号灯浮航道轴向由270°过渡至304°,D12号灯浮设有雷达应答器。注意在该航段流向与航道交角增大.若加至有5级以上大风影响.船舶易被压至出口航道上,船舶应及时调整航向,控制好船位。自D17号灯浮以西的长江口深水航道的中、上段,由于两侧筑有导提,潮流为往复流,流向基本与航道的轴向一致.船舶结合当时的风舷角设定适当的风流压角。D15~D23号灯浮航道轴向304°.D25号灯浮设有雷达应答器.在D25号灯浮附近航道轴向由304°过渡至281°,D27~D35号灯浮航道轴向281°,D35~D37号灯浮航道轴向由281°过渡至294°,D37~D39号灯浮航道轴向294°,D39~D41号灯浮航道轴向292°,D41~D43号灯浮航道轴向295°,D43~D47号灯浮航道轴向298°至圆圆沙警戒区。在长江口深水航道中、上段航行时,进口船往往与出口船在航道内对遇会船。只要船位控制在各自通航分道内.加强联系,谨慎操作,会遇船可以安全通过。

由南槽航道进港的船舶,注意南槽航道下段以S0~S19号安全水域标连线为分道通航分隔线,进出口船舶各自靠右航行。由南槽航道下段乘潮而人的进口船舶.通常集中在中浚高潮前4~3小时到达长江口南槽灯船。这时航船应根据当时的流速和船舶自身情况确定航速,使船舶在中浚高潮前0.5小时至高潮时刻通过S19号灯浮附近最浅航段.驶抵九段沙警戒区。进口航道S0~S7号灯浮航道轴向S7~S12号灯浮航道轴向为274°,S12号灯浮设有雷达应答器。注意,南槽航道下段自南槽灯船至S12号灯浮段潮流为顺时针旋转流,船位受流压影响较大,船舶应不断测定船位控制在进口航道上。S12~S14号灯浮航道轴向为288°,S14号灯浮至九段灯船航道轴向为293°。航道自S12~S17号灯浮潮流为往复流,流向与航道的轴向基本一致。船舶驶近S18号灯浮时,因为即将接近南槽航道下段最浅处,同时又将接近通

航密度大、通航环境复杂的九段沙警戒区水域,控制好航速航向,避开S19号灯浮和A31号灯浮北侧附近水深小于5米的浅滩。

九段沙警戒区以上的南槽航道上段,航道中心线为通航分道分隔线,进出口船舶各自靠右航行。九段沙警戒区是南槽航道上、下段与南支航道交汇处,船舶密度大,船舶航行须注意。南槽航道上段进口分道,自九段灯船至A35号灯浮航道轴向为305°,A35~A37号灯浮航道轴向为302°,A37~A39号灯浮航道轴向为313°,A39~A41号灯浮航道轴向为315°,A41~A47号灯浮航道轴向为318°,A47~A51号灯浮航道轴向为319°,A51号灯浮至圆圆沙灯船航道轴向为315°。船舶航至圆圆沙灯船时应用VHF09频道向吴淞交通管理中心报告。

小型船舶可选择南支航道进港,南支航道设有A0~A29号安全水域标、南支灯船与九段灯船,以安全水域标与南支、九段灯船之间的依次连线为通航分道的分隔线,分隔线两侧各500米范围内为进出口航道,船舶各自靠右侧通航分道航行。南支航道通航密度大,进口船舶可在安全水域标连线500米以外水域航行,但不可进入南槽航道下段。船舶航经南支灯船时,应用VHF09频道向吴淞交通管理中心报告。船舶接近九段沙警戒区时,应与在南槽航道下段内航行的有关船舶加强联系,以小角度

切入该航道,在其进口航道上行驶进口。

南槽航道上段与长江口深水航道交汇于圆圆沙警戒区,由长江口深水航道或南槽航道上段进港的船舶接近圆圆沙灯船时,应用VHF09频道向吴淞交通管理中心报告。自圆圆沙灯船上行至吴淞口警戒区的外高桥航道,航道中心线为通航分道分隔线,进出口船舶各自靠右航行。外高桥航道北侧航道的北侧设有吴淞口锚地。

自吴淞警戒区至宝山警戒区的宝山航道,航道中心线为通航分道分隔线,进出港船舶各自靠右侧分道航行,吴淞口警戒区交通密度很大.船舶驶至警戒区时.应用VHF71频道向吴淞船舶交通管理(VTS)中心报告本船船位,由管理中心视情进行控制。宝山航道宽约0.5海里,进港船舶注意67~69号灯浮之间航道内有一淤埋的沉船。

自宝山警戒区至浏河警戒区分为两条航道,宝山北航道和宝山南航道,均为分道通航,航道中心线为通航分隔线,进出港船舶应各自靠右侧通航分道按灯浮指示航行。

自长江上游下驶吃水8米及以上船舶均应从宝山北航道出口,上行船舶适时调整航向,以安全横距沿73~81号灯浮指示的进口通航分道驶往浏河警戒区。下行船舶沿宝山灯浮至74号灯浮指示的出口通航分道驶往宝山警戒区。71与74、77与78号灯浮连线为船舶进宝山北航道的船舶报告线,船舶应使用VHF71频道向吴淞船舶交通管理(VTS)中心报告船舶名称、吃水和通过报告线时间。进出宝山北航道船舶应避免在76号灯浮上下游各5链范围内会遇。禁止船舶在75与76号灯浮连线至75A与76A号灯浮之间水域追越。

自长江上游下驶吃水8米以下的船舶均应走宝山南航道,上行船舶注意流压适时调整航向,以安全横距沿74号灯浮至宝山灯浮指示的进口通航分道驶往浏河警戒区。该航道为往复流,下行船舶采用上行船舶逆航路沿出口通航分道航行,驶往宝山警戒区。

宝山南航道上行的船舶与宝山北航道下行的船舶在宝山警戒区交叉相遇,航经此处的船舶应加强联系,及早统一避让意图。进绿华山南锚地的航法:自长江口深水航道至绿华山南锚地的船舶,从长江口深水航道出口航道至A警戒区沿C2、C3通航分道南行航道出长江口船舶定线制区域后,选择适宜航向,驶抵猫山方位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