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职工公积金支取指南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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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护照;

3、个人出国定居卡或公安部门提供的户口注销证明; 4、身份证。

(十)死亡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委托人到省直分中心或学校网站复制下载、或从中心网上下载《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先加盖总务处房产科公章后再加盖学校财务专用章; 2、死亡证明;

3、职工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死亡职工与所有继承人的关系);

4、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书面申请(要求所有继承人或遗赠人签名认可); 5、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法定有效证明(身份证和户口簿)。

(十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委托人到省直分中心领取或学校网站复制下载、或从中心网上下载《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先加盖总务处房产科公章后再加盖学校财务专用章;

2、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供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4、身份证。

(十二)失业两年以上未再就业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委托人到省直分中心领取或学校网站复制下载、或从中心网上下载《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先加盖总务处房产科公章后再加盖学校财务专用章; 2、失业证;

3、县、市级以上社保部门提供的有效证明(原件); 4、身份证。

(十三)享受城镇低保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委托人到省直分中心领取或学校网站复制下载、或从中心网上下载《省直单

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先加盖总务处房产科公章后再加盖学校财务专用章; 2、有效的低保证;

3、县、市级以上社保部门提供的有效证明(原件); 4、身份证。

(十四)在职工期间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委托人到省直分中心领取或学校网站复制下载、或从中心网上下载《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先加盖总务处房产科公章后再加盖学校财务专用章;

2、司法部门的判决裁定书;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4、身份证。

三.说明:

1.为方便职工公积金可直接转入个人账户(需携带提取人常用的活期存折); 2.由于需要身份证原件,建议由其本人前往省直分中心办理;

3.若需办理按月划转,须在首次支取后3个月方可办理,由其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省直分中心办理;

4.省直公积金分中心地址为:芜湖路与桐城路交叉口城市华庭写字楼1-3层,网址:www.ahgjj.gov.cn 5.联系电话:5169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