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信用评级实施细则的通知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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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食药监发?2006?14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器械 生产企业信用评级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局《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2号)和《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省局制定了《山东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信用评级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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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信用评级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一)本细则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信用评级。

(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信用评级以年度为单位进行,评定级别分为A级、B级、C级,A级为守信;B级为基本守信;C级为失信。

(三)列入《山东省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产品的生产企业的信用评级,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进行。

(四)一般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企业信用评定分级,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进行。

二、信用级别评定

(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信用评级按照年度的信用得分高低评定,满分为100分,最低分0分。得分91分~100分为A级, 得分71分~90分为B级, 得分70分及以下为C级。

(二)信用评级评分按照《山东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信用级别评定表》(附件1)的规定进行,总分100分,评定表“考核项目”中每项事件发生,按规定进行扣分,总扣分不得超过100分。评定得分=总分-总扣分。“考核项目”中每项事件发生扣分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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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第1项 “日常监督检查年度级别”, A级不扣分 ;B级扣10分;C级扣30分。

⒉第2项 “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注册产品标准的医疗器械的”,不合格产品占企业产品总数5%及以下扣5分;不合格产品占企业产品总数6%~10%扣10分;不合格产品占企业产品总数11%~30%扣20分;不合格产品占企业产品总数31%及以上扣30分。

⒊第3项~第5项,发生其中的事件扣20分。 ⒋第6项~第9项,发生其中的事件扣10分。 三、评定要求

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次年的1月10前,按照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信用评级工作要求,评定并填写上报年度《山东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信用级别评定表》(附件1)和年度《山东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信用评级情况汇总表》(附件2)。

对列入《山东省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产品的生产企业,市局考核评定《山东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信用级别评定表》中除第2项外的所有考核项目,第2项、 “评定得分”、“信用评定级别”由省局考核评定。

对一般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企业,《山东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信用级别评定表》中“考核项目”的分工由市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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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山东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信用级别评定表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生产单位 产品名称: 总分:100分 评定得分: 分 信用评定级别:A级 □ B级□ C级□ 考 核 项 目 1 2 3 4 5 6 7 8 9 日常监督检查年度级别 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注册产品标准的医疗器械的 考核情况简述 扣分 违反国家食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 形式非法转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书、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 未按规定报告所发生的重大医疗器械质量事故的 上市医疗器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不予纠正的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连续停产一年以上,未提前书面告知山东省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即恢复生产的 未按规定建立并有效实施质量跟踪和不良事件监测制度的, 违法发布医疗器械广告的 向负责监督检查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 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注:凡发生“考核项目”其中的事件的,均要在“考核情况简述”中,简述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发生情况。 填报人: 医疗器械科(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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