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西百色中小学教师招聘664人公告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三 文章2015广西百色中小学教师招聘664人公告更新完毕开始阅读177c54465727a5e9856a61ac

应说明理由。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单位如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因此产生不良后果的,应 承担全部责任。

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3月30日8:00—4月15日24:00。

(四)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通过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按时缴费。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 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考试费每科每人50元,共计100元,不收取报名费。已交考试费的报考人员,可于考前一周按准考证所示考 点到该考点主管部门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4月19日24:00前。

对免笔试的报考人员及报考因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不予开考的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通过原缴费账户退还其考试费。具体缴费和退还报名考试费的方式见报名网站。

(五)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15年5月4日8:00—6月30日24:00。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应聘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考试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的科目和分值。公共科目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公共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两科分值各100分,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大纲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5年5月9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公共科目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者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4.公共科目笔试命题与阅卷。由广西招生考试院统一负责中小学教师笔试命题和阅卷工作。

5.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查询。2015年5月25日起,考生可通过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查询笔试成绩。

6.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办法。

笔试总成绩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之和。不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

本次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统一采取试讲方式进行。

1.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

(1)参加笔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范 围;个别岗位因报考人数少,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但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后报市教育局汇总审核,经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2)免笔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必须经县(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核,报市教育局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已入围面试的人选在百色教育网、百色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时间与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另行通知。

2.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资格审查

(1)面试资格审查时间: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安排并通知考生。

(2)提供材料要求: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须提供的报名申请材料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普通高校 毕业生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或正在办理教师资格证人员,还需提供单位、社区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思想品 德鉴定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 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原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

入围面试的定向招聘在岗代课教师人选还需提供在岗代课教师身份证明及累计教龄(从事教学工作)年限证明。此证明材料由用人单位及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核准,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要追究当事人及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报考者提供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教师资格证等)及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

招聘岗位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形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面试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3.面试的组织与实施

各县(区)的面试方案由各县(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报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由各县(区)组织实施;市直学 校的面试方案由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并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并在面试考场区域内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

进行面试时,要成立面试评委组,每个考场由7名评委组成。评委由县(区)教育局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派。各县(区)面试评委要求在本市范围 内县(区)与县(区)交流,每个考场交流评委不得少于30%。评委要求具备中级职称两年(含两年)以上。招聘学校及主管部门不得向面试评委提供考生的个人 信息,不得介绍考生与评委见面。严格实行面试评委与考生“双抽签”制度。评委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评委透露本人姓名、所在学校或单 位、籍贯等信息。凡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4.面试命题、时间与要求

面试的命题方式及内容:距开考前5分钟,各评委组根据招聘岗位提供相应学科教材范围进行现场命题。面试分值为100分。

面试时间:全市统一(2015年6月19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设在同级人民政府所在地。

面试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