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日 文章山西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更新完毕开始阅读17d0eabbb14e852458fb5777

《山西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晋电调[2008]1528号)

《山西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运行管理职责

第一节 省调保护处的职责

第二节 省调调度员的职责

第三节 各发、供电及用户单位的职责

第四节 现场运行人员的职责

第五节 监控中心站和操作队人员的职责

第三章 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

第一节 继电保护装置运行通则

第二节 线路保护的运行规定

第三节 110-220千伏系统重合闸的运行规定

第四节 母线保护的运行规定

第五节 变压器保护的运行规定

第六节 发电机及发变组保护的运行规定

第七节 失灵保护的运行规定

第八节 远跳及其它保护的运行规定

第九节 故障录波器和信息子站的运行规定

第四章 系统继电保护运行管理

第一节 发电厂继电保护计算运行方式规定

第二节 发电厂变压器中性点接地规定

第三节 变电站变压器中性点接地规定

第四节 系统继电保护运行方式原则

第五章 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管理

第一节 新设备投运管理

第二节 装置检验及定级管理

第三节 继电保护定值管理

第四节 微机保护软件管理

第五节 动作统计与评价管理

第六节 故障录波器及故障信息系统管理

第七节 与相关专业的配合管理

附录一:<<山西电网继电保护整定方案说明书>>

附录二:<<山西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复用通信设备管理规定>>

附录三: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方式

附录四:发电厂最大最小运行方式

附录五:主网运行方式变化时,发电厂保护的处理

附录六:主网运行方式变化时,变电站保护的处理

第一章 总则

1.1 根据《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 14285-2006)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82)水电生字第11号)、《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DL/T 995-2006)、《220—500千伏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DL/T 559-94)、《3-110千伏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DL/T 584-1995)及《大型发电机变压器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导则》(DL/T 684-1999),结合山西电网结构特点与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具体配置情况,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是山西电网电气运行人员在系统正常运行、异常运行及事故状态下,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使用方式的主要依据之一。

1.3 山西电网内发电、供电、超(特)高压分公司、用电单位的有关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现场运行规程及规定等与本规程抵触者,均应根据本规程予以修编。各级电网管理部门和并网统调的发电企业均应建立相应的继电保护专业管理机构,负责所辖继电保护设备的运行和专业管理。

1.4 下列人员必须熟悉本规程:

1.4.1 省电力公司本部: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有关副总工程师应全面了解本规程。生产、安监、基建(含电网指挥部)、规划等有关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应熟悉本规程的有关部分。

电力调度中心:负责电网运行的中心领导,继电保护处人员,应全面熟悉本规程。分管其它专业的中心领导,调度处和系统运行处人员,应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

电通中心:负责电力通信运行的中心领导、通信调度处和传输处相关人员,应熟悉本规程的有关部分。

1.4.2 各供电分公司及超(特)高压分公司: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负责运行的副总工程师、安监人员、生技人员、基建人员、检修部门负责人、调度所负责人、运行方式人员、调度值班人员、主网变电站值班人员,应熟悉本规程的有关部分。继电保护(自动化)所领导、调度所继电保护专责、继电保护班长及专责技术人员应全面熟悉本规程,继电保护班的其它人员应熟悉本规程的有关部分。

1.4.3 发电厂: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负责电气运行的副总工程师、安监人员、生技人员、运调人员、检修人员、基建人员、负责继电保护工作的电气专责人员、值长、电气值班人员,应熟悉本规程的有关部分。继电保护班长及专责技术员应全面熟悉本规程,继电保护班的其它人员应熟悉本规程的有关部分。

1.4.4 重要用电单位的生产负责人、有关专责人员、运行人员、继电保护人员,应熟悉本规程的有关部分。

1.4.5 设计、基建、试验等单位的主管领导和有关专业人员,应熟悉本规程的有关部分。 1.5 在特殊运行方式下的继电保护装置和定值的处理,应经所在单位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并备案说明。

1.6 本规程执行期间,为适应电网运行方式变化,省调编制的有关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补充规定与本规程同效。

1.7 本规程未尽事宜,按上级及省电力公司的有关规程或规定执行。 1.8 省调编写的《继电保护整定方案说明书》为本规程的附件一。 1.9 本规程由山西省电力公司电力调度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章 运行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