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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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种保护装置的整定原则以及为防止电网瓦解、全厂停电或保证重要用户用电所作特殊考虑的整定原则。

5.3.4 继电保护定值计算应符合部颁有关规程、条例、文件的规定。整定方案编制后,首先继电保护部门内进行全面审核,然后,由单位主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审定,对一些不满足规程规定的问题,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讨论决定。整定方案由分管保护部门的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各单位制定的适用本单位的特殊整定原则,必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和上级技术主管部门批准。

5.3.5 110千伏及以上电网计算所需的的设备及线路参数,必须采用实测值并有测试报告备查。

5.3.6 整定计算范围划分:

1、整定计算范围一般与调度管辖范围相一致;

2、变电站、发电企业内的变压器、调相机、发电机、电容器、电抗器的保护装置除另有明确规定外,一般由设备所在的发供电单位继电保护部门整定,母线保护、变压器的零序后备保护由负责该侧电网出线的保护部门整定。

3、低频低压减载及其他稳定控制装置的定值,由调度的方式部门整定,并书面下达到发供电单位执行。

5.3.7 电网各级继电保护定值要严格地进行配合整定。继电保护定值计算的基本原则必须统一,计算范围按照分级整定的原则划分。分级范围划分一般为:

1)国、网调管辖范围 2)省调管辖范围 3)地区管辖范围 4)县调管辖范围

5)发电企业管辖范围 6)用户管辖范围

5.3.8 定值整定计算范围与调度范围不一致时,调度该设备的继电保护部门应向负责定值计算的继电保护部门提供必要的计算资料。负责定值计算的部门应将定值方案中的运行要求,书面通知负责运行的调度部门,使之纳入其运行规程中执行。

5.3.9 旁路(母兼旁)开关旁代其他开关或母联开关串带其他开关时,该旁路(母兼旁)开关、母联开关的保护定值由所带开关调度管辖单位的继电保护部门计算并提供。

5.3.10 省调负责电网继电保护分级管理分界点处的接口定值及综合阻抗的技术管理工作。分界点定值需要变动时,由引起变动的一方首先提出新定值,经相关部门协商、省调认可后方可执行。原则为:局部服从整体、低压电网服从高压电网、技术与经济合理。

5.3.11 小电源及用户自备发电企业接入电网后的变压器接地方式,应由有关所属继电保护部门经计算后确定并向上一级调度提出定值配合及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方式的申请。

5.3.12 电网网架结构或运行方式发生变化时,所属继电保护部门应及时编制所属范围内各接口的综合阻抗(包括最大和最小方式下正序和零序阻抗),上报并下达有关继电保护部门作为定值计算的依据,接口阻抗应在整定方案编制的初始阶段提交给有关单位。各单位根据收到的综合阻抗,对所属范围内的定值进行整定计算方案的编制。

5.3.13.定值计算管理

5.3.13.1.发电企业定值计算管理

5.3.13.1.1 各发电企业必须明确保护整定专责人,并上报省电力调度中心继电保护处备案。整定专责人必须熟悉本单位保护的配置及性能,并从事保护调试工作三年以上,系统学习过保护整定计算,熟悉保护整定计算规程。

5.3.13.1.2 保护整定计算工作的三级审核制度必须健全。整定计算专责人负责保护定值的计算,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审核,必要时由分管的厂领导批准。

5.3.13.1.3 保护定值计算工作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在收到相关调度部门新的电网综合阻抗后,计算专责人必须在一个月内进行保护定值校核,整定方案及整定计算书由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执行。

5.3.13.1.4 发电企业的发电机、变压器保护装置,除必须与电网定值配合的零序后备保护外,均由发电企业内继电保护部门负责整定;当电网保护定值变动时,发电企业应按要求及时进行核算与调整。

5.3.13.1.5发电企业的定值整定,应满足与电网配合的有关规定。 5.3.14地区定值计算管理

5.3.14.1 地区继电保护部门应于每年12月底前将所辖范围内的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方式、接口定值、综合阻抗及小电源并网情况统一报省调继电保护处审批,省调于2月底前将审批结果通知地区继电保护部门。如有新设备投产,上述资料提前3个月上报。

5.3.14.2 计算前应明确投产范围,整定计算人员根据省调继电保护部门提供的新的综合阻抗或基建投产情况进行保护定值计算。计算完毕后,应及时编制整定计算方案说明书。

5.3.14.3 临时方式的定值均须经过整定计算,不论是否有变化,计算人员和部门主管领导都需在整定方案说明书上签字认可。

5.3.14.4 定值计算底稿应按照线路保护、母线保护、变压器保护、录波器等类型分类并以电子版形式保存,要求格式整齐、易懂,所有考虑的方式要注释清楚。特殊方式必须进入对应的整定方案备忘录。备忘录须有整定人员签字及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并经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或副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5.3.15 用户自备发电企业接入电网时,地区继电保护部门必须将用户的发电机、变压器参数及变压器中性点接地运行方式上报省电力调度中心继电保护处,并经批准后方可接入电网。同时对用户提出分界点保护定值整定限额(动作值和时限),以保证逐级配合。

5.3.16 本地区网架结构或运行方式发生变化时,负责计算其它与本地区网接口的综合阻抗(包括最大和最小方式下的正序和零序阻抗)及定值,并及时报送相关单位的继电保护部门。

5.3.17 保护通知单执行管理办法

5.3.17.1 除继电保护整定计算部门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整定和下发保护装置定值通知单。整定通知单必须有整定计算人、审核人及批准人签字并加盖“继电保护计算专用章”方能生效。

5.3.17.2 整定方案完成后,由保护整定部门将所有需调整执行的通知单移交调度部门,由其专责人负责逐张查收并在移交记录上签字。

5.3.17.3 通知单交给调度部门后,保护整定部门会同调度部门制定调整方案,并由调度部门根据投产项目的时间、电网的实际情况安排实施。定值调整前应及时通知定值调整执行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改变定值工作,缩短系统保护定值不配合时间。涉及到线路纵联保护改变定值工作,应两侧配合同时进行。

5.3.17.4 运行过程中,如有任何与整定方案不符的方式出现,都应及时验算。如定值有不配合等问题,必须及时向领导汇报,然后按照单位主管领导批示意见执行。

5.3.17.5 对于由调度运行部门提出(书面)的临时性方式,有关的临时性定值应按规定由继电保护整定计算人员计算并经部门领导审定后,由继电保护部门将定值单内容电话通知现场定值执行人员;定值单由调度部门值班调度员核对无误后执行。

5.3.17.6 通知单定值以一次值为准,现场继电保护人员应根据电流、电压互感器的实际变比进行二次值的校核,发现有错误应立即与通知单下发单位取得联系,更换正确的通知单后方可执行。

5.3.17.8 新安装保护装置投运后,调试单位必须在两天内将定值通知单执行情况报设备所属单位继电保护部门,该继电保护部门核对通知单执行正确无误后,五天内将“定值单回执”返回相应的保护整定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