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讲 我国刑事政策的目标与方略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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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讲 刑事政策的目标与方略

上 刑事政策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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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政策的概念 政策?

—— 为实现路线而制定的准则、措施、方法、方向 —— 具有目标、价值与策略的大型计划

政策: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机构 为实现特定的社会管理目的

而对特定的社会公共事务所采取的 一系列管理调控活动及其过程的总称

大谷实:

最广义——国家有关犯罪的所有对策;

最狭义——对犯罪人及具有犯罪危险性的人所采取的强制措施;

狭义说——国家机关通过预防犯罪、缓和犯罪被害人及社会一般人对犯罪的愤慨,从而实现维持社会秩序的目的的一切措施政策。

如何界定刑事政策? 宏观视角

—— 对犯罪反应的战略方式

微观视角

—— 对犯罪反应的战术方式,及刑罚、非刑罚等不同处遇

刑事政策:

是指国家政治系统和社会公共权力组织,基于一定的社会公共价值目标,并以防控犯罪为个性价值目标而有组织地采取的一系列方略。

刑事政策的特征? —— 研究犯罪 犯罪行为的特征?

犯罪行为的态势与规律? 犯罪行为的危害后果? 犯罪人的特征? 犯罪人的类型?

犯罪人的动机与心理???????

—— 须由国家主导

由国家提供应对犯罪的公共产品 市民参与程度也在不断提升

—— 公共性

是一种公共权力,权力来源是公民权利

政策决策权的行使应当受到公众的认同与监督

—— 目的仅仅是犯罪防控吗?

国家通过制定宏观与微观的应对犯罪的战略,实现犯罪的有效控制,并对再犯进行防卫,最终实现社会秩序的良好运行,多数民众的人权保障与公正理念得以尊重。 —— 可调控性

依据不同历史阶段,可运用不同的刑事政策 8

二、刑事政策的价值目标 秩序 自由 效率 公正 9

讨论:安乐死中的目标冲突?

安乐死= 快乐地死亡 痛苦地死亡 尊重人权 侵犯人权 尊重伦理 违反伦理

是一味延长生命还是保护生命质量? 是保护自由,还是维持秩序? 10

——自20世纪70年代始,在谦抑主义刑事政策的影响下,刑法的补充性原则与便宜原则成为荷兰刑事司法哲学的基本理念,强调诉讼的公共利益是决定是否起诉某一犯罪的决定性因素。

荷兰法院开始运用义务冲突理论或被迫行为理论为医师安乐死行为非犯罪化进行正当化解释。

—— 经过数月辩论后,荷兰政府于1992年4月正式向国会提出立法草案,国会两院分别于1993年2月和1993年11月通过了安乐死法案,并于1994年1月1日正式生效。 —— 1999年8月,荷兰国会通过法律修正案进一步放宽安乐死不追诉条件 凡16岁以上而身患绝症末期者,有权选择是否接受安乐死 12至15岁的少年若要安乐死,必须经其家长同意。 11

(一)秩序

秩序:有条理地、有组织地安排各构成部分,以求达到正常的运转或良好的外观的状态

社会秩序由社会规则所构建和维系,是指人们在长期社会交往过程中形成相对稳定的关系模式、结构和状态。

秩序的需要即安全的需要,秩序是人类一切活动的必要前提

秩序维护,在刑事政策意义上相当于犯罪防控。

防控主体:国家、社会

防控对象:犯罪行为、犯罪人

防控措施:打击、矫正、补救、预防 12

三仇问题

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出现了“三仇”情绪—仇官、仇富、仇警,尤其在群体性事件中表现尤为明显。

例如警察肇事逃逸、官员子女犯罪、富商犯罪等 如何认识和处理这种现象?

分析:

1、社会转型,利益格局调整

2、我国悠久的权力情结。传统观念反对贪腐、暴富、粗暴。 3、体现了秩序维护与人权保障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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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政策如何回应? 1、刑法谦抑原则

慎用刑罚,准确解决群体性暴力事件中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问题

群体性暴力事件蕴含着政治风险,但不应轻易将它泛政治化、泛刑事化。

群体性事件中,不少参与者本来就是由于生活、工作等具体问题没有得到妥当处理才参与进来,有一定的原因。 14

群体性暴力事件中,不同行为人可能触犯多个罪名,对属于竞合、牵连、吸收、连续等情形的,应当准确认定。 对“聚众犯罪”,应当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具体分析行为人“聚众”目的,不能简单、机械地“对号入座”

事件之前犯罪:

不能忽略“诱因犯罪”—腐败犯罪、渎职犯罪,否则不仅不能从根源上预防,反而会激起弱势群体的被剥夺感 事件之后犯罪:

当地政府、企业、开发商等“强势群体”打击报复犯罪,例如给上访者、批评者扣上诽谤罪、诬告陷害罪等罪名。 15

讨论案例1:任建宇劳教案

2011年8月18日下午,在郁山镇计生服务站办公室,彭水县公安局民警将大学生村官任建宇带走。巧合的是,这天他刚刚转正,被彭水县择优录用为公务员,处于公示阶段。 2011年9月23日,重庆市检察院向市公安局下发《不批准逮捕决定书》。但就在当天,重庆公安局劳教委认定,任建宇因在网上转发评论了“一百多条负面信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决定对他处以两年劳教。

“重庆扛起了中国第二次文化大革命的大旗:唱红歌,大跃进,浮夸风,个人崇拜,蔑视法律。一切都那么像。拿什么拯救你,苦难的公民!” QQ空间写道:“已制作印有‘不自由,勿(毋)宁死’的T恤,准备某天招摇过市” 16

2012年11月19日,即开庭前24小时,劳教委撤销了劳教决定,任建宇重获自由。 2012年11月20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告任建宇诉被告重庆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劳动教养一案,因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为由,驳回任建宇的起诉。 28日,任建宇要求法院重审此案。

12月28日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当庭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讨论:此案体现了什么价值之间的冲突? 17

2、宽严相济:

对群体性暴力事件的组织者、参与者的定罪、量刑应充分体现罪责刑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