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J2470-1997小量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危险性建筑设计安全规范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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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排风管道不宜穿过与本排风系统无关的房间;

f.排风管道不宜设在地沟内或闷顶内,也不宜利用建筑构件做排风道。排风管道或设备内有可能沉积火炸药粉尘时,应设置简便有效的清理装置(如清扫孔、冲洗接管等)。需要冲洗的风管应设有1%的坡度。

5.6.2.8散发火炸药粉尘的实验室和工房,通风设备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a.进风系统的风管上设置止回阀时,送风机可采用非防爆型;

b.排除含有火炸药粉尘或爆炸性气体的排风系统,风机及电机均应采用防爆型,且风机和电机应直联;

c.置于湿式除尘器后的排风机应采用防爆型。

5.6.2.9散发有火炸药粉尘或爆炸性气体的建筑物,其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应采用直流式。送风机和空气调节机的出口处应装有止回阀。

5.6.2.10散发有火炸药粉尘或爆炸性气体的各级危险性建筑的进风、排风和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宜采用圆形风管、架空敷设。

风管涂漆的颜色应与火炸药粉尘颜色不同,并易于识别。

5.6.2.11散发有火炸药粉尘的建筑物内的通风管道和设备上的阀件、风口等构件,其活动件和固定件应采用在摩擦和撞击时不发火的材料制作。

5.7爆炸试验和爆炸销毁构筑物

5.7.1用于炸药爆炸试验和弹丸(战斗部)爆炸破片收集的爆炸试验塔、室外爆炸试验罐、试验井,用于引信投掷试验的爆炸试验塔和用于火工品及其药剂炸毁的销毁塔及销毁井,可布置在研究所、院校、试验场的试验区内和工厂的生产区内,并宜位于上述区域内的有利于安全的边缘地带。

5.7.2各种承受爆炸作用的试验塔与销毁塔、井等,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亦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钢结构。

5.7.3承受爆炸作用的试验塔与销毁塔、井等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在设计药量爆炸的局部作用下,不应产生飞散、震塌和穿透; b.在设计药量爆炸产生的空气冲击波的整体作用下应按弹性理论设计; c.应确保爆炸飞散物不飞出井外;

d.当有破片作用时,塔、井内表面应采取抗破片措施。

5.7.4与试验塔和销毁塔相连的建筑物应符合5.3.4.6条要求,并尽量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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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声、吸声措施。

5.7.5爆炸试验塔和销毁塔一般为封闭式的,在确保飞散物飞不出爆炸试验塔和销毁塔的条件下,它也可以设计为敞开或部分敞开的。

5.7.6爆炸试验塔、室外爆炸试验罐、爆炸试验井、销毁塔和销毁井的内部距离应符合表16的规定。当上述构筑物为敞开或部分敞开时,视其所在的环境还应分别符合GBJ87和GJB2的规定。

表16爆炸试验和爆炸销毁构筑物距其它建(构)筑物的内部距离 序号 1 2 3 4 爆炸药量 kg <0.5 1~2 3 7~10 最小允许距离 m 30 25 30 35 注:①本表内的试验和销毁塔为封闭式的;

②试验井和销毁井的介质为水,并足以吸收爆炸压力波的能量和挡住碎片飞出;

③室外爆炸试验罐属试验装置,视为构筑物。

5.7.7爆炸试验塔、室外爆炸试验罐、爆炸试验井、销毁塔和销毁井的外部距离,视其所在的环境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及《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的规定。

附录A

危险品研制、加工、试验、拆分 和销毁工序的危险等级 (补充件)

A1危险品研制、加工、试验、拆分和销毁工序的危险等级见表A1。 表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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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等级 Ax 工序名称 奥克托今的硝化、热解、冷却、过滤、转晶、干燥、母液蒸馏; 太安或钝化太安的硝化、精制、钝感、过滤、干燥、筛选; 黑索今或钝化黑索今的硝化、结晶、干燥、筛选; 黑梯、太梯、黑铝炸药的造粒、过滤、包复、混合、冷却、干燥、筛选; 钝黑铝炸药装弹前的准备,黑梯炸药的塑化、塑装、熔化、注装、倒药; 黑索今、太安、奥克托今、黑梯、太梯、炸药块(或柱)的切割或粉碎; 硝化甘油的硝化、分离、喷雾、洗涤、过滤、废酸后分离; 含有硝化甘油组成物的配制; 梯恩梯粉碎、熔化、注装、钻孔、倒药、回收制片; 梯萘炸药或铵梯炸药的混合; 硝基胍的干燥、分散; 黑火药的三成份混合、筛选、造粒、光药、除粉、选粒、混合、包装; 黑火药的发射药管和发射药包的装药、检验、包装; 特种弹黑火药制品的研制和加工; 抛射药包的研制和加工; 弹体内炸药熔化倒药; 导火索黑火药粉的准备; 按重量含水量(或酒精)低于25%的硝化纤维素加工; 导爆索炸药准备、盘索、检验、包装、编批; 烟火药的预烘干燥; 曳光剂的预烘干燥; 地雷的炸药熔化、注装、装配。 续表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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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等级 Bx 工序名称 双基火药和双基推进剂不含硝化甘油组成物的配制; 硝化甘油的废酸热分解、废水澄清、加碱处理废水; 三基火药的捏合; 硝基胍的脱水、稀释、冷却、过滤、转晶; 黑火药制品的压制*; 烟火药的混药*、压制*; 点火药、引火药的混药*; 橡胶燃烧剂的混合; 燃烧药包的研制、加工; 钝黑铝炸药的混药*、晾药*、筛选*; 弹体的螺旋装药*、钻孔*、清理*、切平药面*、塑装药*,弹体装填药柱*、锯弹丸*、锯开合弹药柱*、冒口药粉碎*、射线检验; 各种药柱(块)的压制* 各种药柱(块)的粉碎*、切割*; 各种榴弹、特种弹(燃烧、照明、发烟、烟幕、照相、标志等)的全弹装药、装配、保温、拆分*破甲弹、航空子母弹、碎甲弹、导弹战斗部、制导炮弹的炸药装药*及全弹装配(装引信)、拆分*、保温 特种枪弹弹头的装药、燃烧剂配制*、曳光剂混药*、预烘*、干燥*及全弹的装药、装配、包装、待验、拆分、保温; 手榴弹的压装药*、装配*、折分*、地雷(分装药)拆分*、装配,及其发火件的装配*、拆分*、组批; 炮弹弹丸的拆药* 爆炸试验或销毁前的炸药准备、弹药准备、火工品准备; 炮弹、制导炮弹、航空炸弹、火箭弹、战术导弹的拆分*、全备弹的保温(高温、常温、低温)装配; 氮化铅、三硝基间苯二酚铅、四氮烯的制造*,三硝基间苯二酚、二硝基重氮酚的制造,混合起爆药的混合配制*、装药*湿态起爆药的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