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急预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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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情况,及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2)与现场抢险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矿山应急指挥部命令; (3)调动矿山应急救援力量,调配矿山应急救援资源;

(4)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矿山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矿山医疗救护工作; (5)调用矿山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

(6)矿山事故灾难扩大或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力量及设备增援; (7)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2.3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后,必须立即在事故矿井设立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矿业集团及有关部门领导和矿山救护大队负责人等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原则上由事故矿井的矿长担任组长负责指挥抢救。必要时,由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指定专人担任组长。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是:

(1)根据灾害性质、发生地点、波及范围、人员分布、救灾的人力的和物力,制定抢险方案和安全措施;

(2)调动救援力量,积极抢救遇险遇难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3)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传达事故抢险进度等抢险信息; (4)随时和井下基地、事故现场指挥人员保持联系,发布战斗指令; (5)宣布现场抢险工作结束,制定恢复生产安全措施。

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立矿山应急救援技术组(见附件2),为矿山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矿山应急救援技术组的职责是:

(1)参加矿山事故灾难救援方案的研究;

(2)研究分析事故信息、灾害情况的演变和救援技术措施,为应急救援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3)提出防范事故措施建议; (4)为恢复生产提供技术支持。 4预防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1)集团公司在对各矿井安全评估的基础上,加强对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进行监控,并指定专门人员和部门负责管理。对危险性较高的矿井实施重点监控,及时分析有关监控信息,跟踪整改情况;

(2)集团公司调度室负责全公司矿井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接收、报告、初步处理、统计分析工作;

(3)各矿井根据地质条件,可能发生灾害的类型、危害程度建立本矿井基本情况和事故隐患及危险源台帐,同时上报矿业集团,重大事故隐患及重大危险源应立即上报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同时要立即停止生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1)瓦斯的监测监控(略) 2)煤与瓦斯突出监测监控(略) 3)自燃发火监测监控(略) 4)煤尘监测监控(略) 5)水害监测监控(略) 6)顶板监测监控(略) 4.2预警行动

(1)集团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组织认定重大危险源,并逐级上报。

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逐级上报至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逐级上报安徽省煤矿安全监察局; 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上报淮南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上报集团公司调度室、安全监察局;

(2)各矿井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3)对重大危险源可能酿成事故的预兆,矿调度要立即上报集团公司调度室,由集团公司总值班安排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和矿井有关人员,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整改期间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4.3信息报告与沟通 4.3.1接警与通知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矿调度所,矿调度所要及时上报集团公司调度室(值班电话:略),集团公司调度室应立即通知当日集团公司总值班人员,同时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成员单位负责人。 4.3.2信息上报

事故发生后,集团公司立即向淮南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淮南市政府及安徽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报告事故情况,并在24小时内填写事故紧急报告。事故紧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险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事故应急响应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矿全面负责本矿事故应急救援处臵工作,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情况给予协调和支持。

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三级。

三级响应标准:(矿级救援指挥部响应)本矿井发生事故,事故可能造成3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人以下死亡。

二级响应标准:(集团公司矿山救援指挥部响应)事故发生后,矿级应急机构应急力量和资源不足,无力控制事态,需要上级增援;事故造成10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9人死亡;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认为需要启动三级响应的事故灾难。

一级响应标准:事故发生后,集团公司应急机构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不足,无力控制事态,需要上级增援;事故造成29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10人以上死亡;集团公司上报省级矿山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持。 5.2基本应急程序 5.2.1三级应急响应

矿井发生事故,事故矿井立即启动矿级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并及时向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事故类别、事故可能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等内容。

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进入预备状态,根据工作需要给予应急支持。

(1)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指挥部领导和有关成员报告事故情况,指挥部主要成员到位;下达矿山应急指挥部领导关于抢险救援的指导意见;

(2)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汇报;

(3)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类别、灾害情况和救援工作的需要,通知应急救援技术组、矿山救护大队、医院等单位和人员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必要时给予支持。 5.2.2二级应急响应

矿井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立即启动本预案,并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见图2) (1)集团公司调度室负责接收事故的报警信息(值班电话:略),接到事故报告后做好事故的详细情况记录,并立即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到调度室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