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处(馆)办事指南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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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处(馆)办事指南

一、档案技术监督科:

主要负责对全市产生城建档案的单位(部门)进行业务监督检查、指导;依照城建档案法规,行使业务监督、管理职能;贯彻执行业务技术规范;查处档案工作不良行为;参与重点建设工程的竣工(档案)验收;对建设单位报送进馆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核和确认。

1、业务指导及技术咨询

随时解答涉及的城建档案业务技术问题,对用户邀请上门指导的,工作人员及时作出安排。如一时无法派遣,向用户解释后另行约定,最迟不超过3天。 2、建设工程档案报送-验收流程:报送-回执-验收-审核-确认

建设单位申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首先向城建档案管理处报送项目“前期文件材料”,取得前期文件材料报送审核单回执→建设或施工单位持“回执”及施工技术文件材料送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入工程竣工验收(含竣工档案验收)→施工技术文件稍后由质检站移交至城建档案管理处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城建档案管理处在“单位竣工验收证明”上盖章确认。至此整个工程档案管理流程结束。

对报送进馆的档案材料,一般情况随报随审,较大工程3个工作日内审毕,特殊情况不超过5个工作日。

办公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0-17:00

(特殊情况提前预约者,可在休息时间内提供服务)。 档案技术监督科办公设在:101室,科室负责人:尤众益

联系电话::52737758

二、档案查阅保管科

负责对接收进馆的城建档案进行分类、编目、著录、登记入库和日常的科学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编制并采用便捷的检索工具,做好查档接待和提供利用等相关的服务。

1、 档案查阅流程:验证→填表→查档→审批→调阅→归还

建设单位(移交单位)查阅本单位移交的城建档案只需持本单位介绍信,并填写查档登记表即可;普通公民查阅城建档案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查阅自主产权时应出具本户主房产证,并填写查档登记表;其他特殊用途需出示单位介绍信和本人工作证并填写查档登记表后方可查阅。调阅控制件档案须经馆长批准并签署意见。(具体细则:详见城建档案馆查档指南)

2、档案利用流程:填表→审批→办理

① 填表:详细填写登记表和申请单 ② 审批:由馆长签署审核意见。

③ 办理:档案资料用作凭证,须加盖本馆印章和注明出处,按规定收取证明费;翻拍、复印档案资料,并按规定适当收取复制费和档案保护费。

利用者向接待人员告知查档结果,并填写《利用档案效果登记表》,内容包括查档原

因、查档过程和查阅利用档案的结果。

档案查阅利用服务每天在规定工作时间内对外开放、随时接待查档用户。 办公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0-17:00

(特殊情况提前预约者,可在休息时间内提供服务)。 档案查阅保管科办公设在:103 104室,科室负责人:孙 涛

联系电话::52737768

常熟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处(馆)办公地点:新颜东路9号 咨询投诉电话:52737638 52735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