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保合同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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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重庆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甲 方: 重庆锦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维保单位:重庆渝苏电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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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

1、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日常维护保养。

2、维保单位:具备合法的许可证,从事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单位。 3、日常维护保养: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只限于不会改变任何安全性能参数的调整。

4、清包:只提供劳务和电梯保养人员所使用的耗材(常用耗材见附件,不提供任何电梯零部件)。

5、半包: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部分电梯零部件(按照合同约定的清单)。 6、大包: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大多数电梯零部件(电梯:曳引机、曳引钢丝绳、轿厢装饰除外;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扶手带、电机、除外)。

7、由于使用不当、人为损坏、不可抗力(火灾、地震等)或非保养范围内的原因,而导致电梯设备需要修理、更换的,由甲方负责。

维保耗材附件:

序号 1 2 3 4 5

名称 棉纱 砂纸 刷子 电工胶布 扎带 备注 甲方(委托方)

2

乙方(受托方)

单位名称:(章) 重庆锦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章) 重庆渝苏电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重庆市巴南区苦竹坝路3号 法定代表人: 朱承炜 法人委托人: 联电传

人: 皮路

单位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红石路5号34-10 法定代表人:吴桂荣 电

话:86885892 邮政编码: 400020

真: 86885893

急修电话:67529002 传

法人委托人:吴金林

话: 13883353302

真: 023-62561881 联系人:吴金林

名:重庆渝苏电梯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401320 休

签约地点: 重 庆

日: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重庆观音桥支行鲤鱼池分理处 账

号: 50001063800050000284

安装维修改造资质以及编号: TS3350026-2011 签订日期: 2014 年 2 月 18 日

重庆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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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服务对象: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于(地址) 巴南区苦竹坝路3号花溪苑小区 内的共计 台设备实施维护

第一条 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保清单以及日常维护保养费》(见附件一)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急修服务。

第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完成半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第三条 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以及液压电梯、杂物电梯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

第四条 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 壹 年 12 个月,自 2014年 2 月20 日起至 2015 年 2 月 20 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15日前重新签订合同。维保单位变更时,甲方应当持维保合同,在新合同生效后30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乙方协助),并且更换电梯内维保单位相关标识。

第五条 电梯维保清单以及日常维护保养费

电梯梯号 型 号 速度 层站 月价 (元/台) 数量 (台) 服务期 (月) 小计 (元) (m/s) (站/门)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