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简答题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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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产品的行为; (5)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63、简述当事人请求行政处理专利侵权应符合的条件。

请求人必须是与专利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有明确的被请求人,有具体的要求和事实依据;符合《民法通则》有关时效的规定;纠纷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未向人民法院起诉。

64、简述专利法规定不丧失新颖性的例外情形有哪些 中国专利法第24条规定了三种不丧失新颖性的例外; (1)在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学术会议和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发生上述情形的,该申请不丧失新颖性。 65、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的区别。

(1)实用新型是一种技术思想或技术方案,它是通过利用自然规律而产生了一定的技术效果;而外观设计是一种美学设计,它是通过利用人们的审美情趣和审美心理而起到美化产品的效果。

(2)实用新型是对产品本身所作的创造性改进;而在外观设计中,产品只是载体而已,其本身不属于外观设计保护之列。

(3)实用新型通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进行改进,以达到完善产品技术性能、增强产品技术效果的目的;而外观设计只是对产品外观的一种装饰,起到美化的作用。

67·简述保护作者权益的原则。

著作权法在调整作者和使用人乃至公众利益的关系中,将维护作者的权益置于首要和核心的地位。维护作者权益在著作权法中主要体现在维护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对侵害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各种侵权行为给予制裁。 68·简述鼓励优秀作品传播的原则。

著作权法律制度对各种传播媒体的合法权益给予积极保护,不仅是对作品的创作和传播的有力保证,同时也是著作权制度自身不断发展和完善,以适应新技术飞速发展,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体现。《著作权法》第四章明确规定了作品的主要传播者的权利。

69·简述作者利益和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

著作权法不仅要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而且要鼓励公众学习知识,以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这就需要法律对公众利用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提供便利条件。因此,著作权法在保护作者和作品传播者利益的同时,还要对他们的权

利进行一些必要的限制,以平衡作者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 70·简述作品的形式有哪些。

《著作权法》第3条界定了作品的处延: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杉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71·简述作品的构成条件。

(1)作品的独创性; (2)作品范围的有限性; (3)作品的可感知性; (4)作品的可复制性。 72·简述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2)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73·简述著作权人取得著作权的原则。

(1)自动取得原则。我国采取这一原则,《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2)登记注册取得原则。 (3)其他取得著作权的原则。

74·简述著作权人享有哪些著作人身权利。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4)维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75·简述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

(1)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而邻接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传播者。(2)客体不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而邻接权的客体是传播者所赋予作品的新的传播形式。(3)两者的地位不同。著作权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是独立的,它可以单独行使·而邻接权则依赖于著作权,它是从著作权邻接而来的一种权利,除表演者权外都居于财产权范畴。 76·简述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演绎作品,是指对己有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等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法》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己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

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78·简述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著作权法》规定,\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断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79·简述影视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著作权法》规定,冲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80·简述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著作权法》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81·简述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哪些权利。

《著作权法》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1)表明表演者身份;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82·简述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主要条款。

(1)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2)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3)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4)付酬标准和方法;(5)违约责任叭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83·简述著作权的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1)作品的名称; (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3)转让价金; (4)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5)违约责任;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84·简述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的情形。 我国著作权法对合理使用的情形规定有12种:

(1)个人使用; (2)引用;(3)新闻报道使用; (4)对时事性文章的转载、传播;(5)对公开演讲的使用; (6)教学或研究使用;(7)公务使用; (8)馆藏使用;(9)免费表演使用; (10)室外陈列品的使用;(11)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的使用;(12)盲文使用。

85·试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内容。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客体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受法律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

体上。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权利:(1)发表权;(2)署名权;(3)修改权;(4)复制权;(5)发行权;(6)出租权;(7)信息网络传播权;(8)翻译权;(9)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86·试述软件合法复制品所有人的权利。

(1)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内; (2为了防止复制品损坏而制作备份复制品;

(3)为了把该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但是,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该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软件。

87·简述商业秘密权的法律特征。

(1)商业秘密权的排他性、专有性不是绝对的;

(2)商业秘密权的取得与专利权、商标权的取得根本不同;(3)商业秘密权的保护期不是法定的,而是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其他人对此项秘密的公开。 95·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宗旨。

(1)通过国家之间的合作,以及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合作,促迸国际范围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2)保证各种知识产权国家公约所建立的联盟之间的行政合作。 88·简述《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1)具有不择手段地对竞争者的营业所、商品或工商业活动制造混乱性质的一切行为,即混淆行为;(2)在经营商业中,具有损害竞争者的营业所、商品或工商业活动的名誉性质的虚假说法,即毁誉行为;(3)在经营商业中,使用会使公众对商品的价值、制造方法、特点、用途或数量容易产生误解的一切表示或说法,即误导行为。

89·简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列举的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1)对他人企业或其活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损害他人的商誉或名声的行为; (3)误导公众的行为;

(4)损害他人企业或其活动的信用的行为; (5)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90·简述地理标志与产地名称的区别。

(1)产地名称的功能仅仅可表明商品的来源地,他侧重于商品来源地的叙述,而与商品的特定品质毫无关联,旨在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来源统一性的信息。地理标志则具有标明商品来源及特定品质的双重功能,它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