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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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充分发挥农村基层民主,广泛调动基层干部群众积极性,进一步建全完善区、镇、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着力提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质量,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实施范围

全区所有行政村、经批准有条件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居委会(“村改居”)。

三、建设内容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指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的“村内户外”公益事业建设,主要包括村内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环卫设施建设、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路灯亮化等,以及村民认为需要的其他村内公益事业建设。

跨村和农民房前屋后的项目不纳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 四、目标任务

通过财政资金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和鼓励农民开展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调动广大农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各镇要健全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夯实工作基础,广泛宣传发动,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成群众支持和满意的民心工程。

五、奖补标准

X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行普惠制,单个项目投资规模原则上控制在10万元以内,财政奖补按项目决算审计数的70%且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给予奖补。农民筹资实行上限控制,每人每年筹资不得超过15元。

六、工作程序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按照“先规划、后申报,先审批、后建设,先实施、后奖补”的原则,实行自下而上,先建后补的奖补程序进行。各项工作要按照《X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绩效考评暂行办法》有关要求抓好落实。

(一)项目申报和批复

1.村级申报:申报项目应符合群众需求,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公示后,由村委会按规定的内容填报项目申报表,附议事会议记录、公示照片、项目预算、项目设计图、原貌照片等材料上报镇政府。项目预算编制要科学合理,建设内容应符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范围。拟建项目要符合实施条件,量力而行,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2.镇级审核:上报的项目应在三年滚动项目库中选取。由镇政府组织财政分局、农经等部门,依照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对各村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并在村级项目申报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同时行文上报。

3.区级审批:由区财政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镇上报的项目和筹资筹劳方案可行性进行复审。对投资额较大,技术要求较高的项目,将组织相关部门实地察看。同时,按照年度各级财政奖补资金规模和项目竞争立项要求,结合历年各镇村在项目实施中,对项目和资金管理、质量监督、资料报送、项目管护等情况,对项目进行择优立项。对拟批准项目进行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政府审批下达实施计划。

(二)项目实施管理

按照“区财政局组织、各镇负责日常管理和验收、村委会负责实施”的要求实施。各村要根据批准项目的建设内容、地点及规模开展项目建设,不得擅自变更、调整项目。

1.村民自筹资金筹集。村民自筹资金原则上于项目开工前缴入各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户。村集体资金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可作为村民集资。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村,参与筹资人数不低于全体村民的70%。

2.公开招投标。严格按照《X市市级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X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进行招投标。

3.质量监督和项目验收。在施工过程中,各镇要派出指导组做好指导、协调工作,并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程竣工后,由村两委、村民代表、村质量监督小组以及镇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要限期整改,

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以及因质量问题出现村民上访等情况,将取消项目财政奖补资格。

4.项目决算审计。已完工项目经村、镇两级验收后,要督促施工方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决算。同时,委托有资质的工程审计机构对项目进行审计,并出具书面审计报告。

5.项目建后管护。项目完工后,按照“谁所有、谁管理,谁受益、谁养护”的原则,要及时签订管护协议,落实管护责任。积极探索有利于村级公益设施运行维护的新机制,可实行市场化运作方式,不断提高项目使用率和管护水平。

6.项目档案管理。按照项目档案管理要求,实行“一项一档”管理。要及时收集村民议事记录、筹资方案和清册、项目申报审批、项目预决算、施工合同、公开公示、设计方案、施工前中后图片、检查验收资料、管护协议以及资金拨付凭证等相关原始资料,并在12月底汇总上报归档。

(三)奖补资金兑付与管理

区财政局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在项目完工验收后,凭项目决算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将各级财政奖补资金拨付各镇一事一议专户,镇财政分局按照报账制的规定转账支付给施工单位,同时按照工程质量保证要求扣留审计价款5%的质保金。各村一事一议项目结余资金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四)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