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基建3)185-2017-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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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费用变化金额,并附变更图纸和变更费用计算书等。 第二十

现场签证应详细说明工程名称、签证事项内容,

并附相关施工措施方案、纪要或协议、支付凭证、照片、示意 图、工程量及签证费用计算书等支撑性材料。

第二十一条 设计变更费用应根据变更内容对应预算的计 价原则编制,现场签证费用应按合同确定的原则编制。设计变 更与现场签证费用应由相关单位技经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造价 专业资格执业章。

第二十二条 设计变更应及时实施,并严格执行施工、验 收标准,满足建设要求。

第二十三条 设计单位编制的竣工图应准确、完整地体现 所有已实施的设计变更,符合归档要求。

第二十四条 相关单位应及时归档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文 件;引起费用变化的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监理单位应及时整 理报送业主项目部,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 续,其增加的费用不得纳入工程结算。

第四章 评价考核

第二十六条 省公司级单位未按规定履行设计变更与现场 签证工作相应职责的,将在同业对标等评价考核体系中予以考 核,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七条 因设计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列入建设管理 单位和项目法人单位考核设计质量的范畴,具体考核办法在合 同中予以明确。

第二十八条 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和各参建单位不 得拆分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省公司级单位对建设管理单位的 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工作进行评价考核。

第二十九条 施工、设计、监理和造价咨询等单位未按规 定履行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工作相应职责的,将按合同约定考核。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国网基建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 2017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原《国家

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国家电 网企管〔2015〕221 号之国网(基建/3)185-2015)同时废止。

附件:1.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流程图

2.设计变更审批单 3.现场签证审批单

4.设计变更联系单

附件 1

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流程图

附件 2

设计变更审批单

致 变更事由及内容: (监理项目部): 变更费用: 附件:1.设计变更建议或方案。 2.设计变更费用计算书。 3.设计变更联系单(如有)。 ?? (签 字) 工程名称: 编号: